心靈的港灣

好男人壞男人最後都成老男人

“我20多歲就已經是千萬富翁了。”60歲的成龍,在他的新書《成龍:還沒長大就老了》,

一上來就這麼說。

20歲之前,他擁有的是一場黑暗童年。父母在富人區做傭人,富人家的小孩穿著洋裝皮鞋,他一身破衣濫衫,收穫了巨量的白眼與嘲笑;小學一年級被送去戲劇學院,跟師父簽了10年“賣身契”,從此就算練功練到遍體鱗傷甚至被打死,父母都不得幹予;十幾歲進片場,做替身做特技跑腿跟班受盡冷遇,窮圖末路時連去國外投奔父母的機票都買不起。

然後,是一夜暴紅,財源滾滾。

一個窮怕了的男人,一個從來被別人瞧不起的男人,暴富之後什麼樣?“我恨不得在一個禮拜之內把人生中想買的東西全買了。”他用口袋裝50萬現金,到楊受成的表鋪,問,“什麼叫十大名表?這個是不是最貴的?是最多鑽石的嗎?好,

來7個,不用打包,給錢!”他對富人產生了報復式的叛逆,影視大佬請他在5星酒店喝茶,他就故意穿著松垮的T恤牛仔褲,吊兒郎當走進去。

相比如今花甲之年的成龍,穿唐裝做慈善,還能拿“duang”自嘲,一副心平氣和好男人的模樣,甚至讓人覺得好得有點兒“裝”。當年那個站在人生巔峰,俯瞰全世界歡呼的成龍,則更像個放縱狂妄的壞男人。

那時的他,沒有品味,眼中只有一個簡單粗暴的“錢”字。

他帶著一幫弟兄,山呼海嘯,吃喝玩樂,動輒撒數萬吃一頓飯。他身上永遠揣著不低於6萬現金。他去倫墩逛名牌店,整個店直接封掉,最後買幾大箱。別人收藏杯碟,一年收10幾隻,他一個月買1000多隻。他買紅酒就把酒莊裡一倉庫都買掉。他買書就把家裡大書架全部塞滿,但只為裝飾,一本也不看。他香港的家裡有幾個貨倉,塞滿了他揮金如土換來的一切。

他終於握住了一把打開新世界的鑰匙,但他也像個局外人,一個初來乍到的暴發戶。他享受前呼後擁做大哥的感覺,享受奢侈生活,恨不得把身上掛滿金鏈子。他認為,女人也應該崇拜並享受這一切。

偏偏鄧麗君是個例外。她喜歡他,更像那種好姑娘對壞小子的喜歡,

新鮮好奇過後,總希望他能褪掉痞子氣,變成紳士。所以他們總是無法產生默契,她帶他吃法餐,他連餐牌都看不懂,自卑感輕易就竄出來,他故意要十成熟牛排,把紅酒一口灌個精光,端起湯盤往嘴裡倒。她越優雅懂事,他越粗魯搗亂。為了表現自己了不起,他當著兄弟的面把她晾在一邊,幾個小時不搭理她。

只是在這個男人的世界裡,女人沒有例外。

他從小在戲劇學院,跟師兄師弟打得頭破血流,卻也淬出鐵一般的兄弟情深。長大了做的是“功夫拳腳”這一行,同伴也都是武行出身,每一場高危動作戲,都是搏命,皮開肉綻骨頭斷是家常便飯,他們知道隨時都可能死,彼此也就生出一種遠超于常人的生死患難之情。而女人,是他為自己親手打下的世界,挑選一個美麗溫馴的裝飾,最大的作用就是乖乖地呆在給她的位置上,承擔沒有期限的寂寞。

在這本書裡,令他印像深刻的幾段感情,女主角都有著相似的特性——無怨無悔地愛他,為他付出,縱然被拋棄,她們也覺得是自己的錯。

這些女人裡,有十幾歲定情的初戀,寧肯與父母鬧翻,也要在40平的小房子裡為他洗衣做飯,他厭倦了,她守著他;他走紅了,她守著他;他和新女友生兒子了,她仍然單身。有夜總會當紅的陪舞小姐,帶他領略了聲色犬馬,也因為職業最終讓他敬而遠之,她沒貪他一分錢,分手時把他給的錢一分不少還給了他;有偶然留情的風塵女子,一直惦念著他,為愛毀容心生絕望的時候,還是想見他。

這其中能把無怨無悔做到極至的,是林鳳嬌。她漂亮懂事,不介意他帶著一大幫兄弟和她約會,也不在乎他行動作派大老粗;一幫男人喝酒打牌,她就安靜地坐在他身邊負責微笑;她正當紅時,為了生下“龍種”而隱身國外;他犯了“錯”,她說沒事。也許她流過比其他女人更多的淚,但是,她忍下來了。

忍,忍到一個壞男人老了,變成好男人,終於承認她是“一生所愛”。

不願意忍的女人,註定只能淪為他生命裡的一個“錯”,從她不肯忍的那一刻開始,他對她僅存的愛,全部變成恨。這種恨,一輩子難以化開,哪怕他老了,當年她忤逆他大男人尊嚴的一口氣,他咽不下去。他的世界裡似乎沒有真正平等的愛情,他愛的是“歉意”,女人為了包容他而無止境忍讓,忍到受傷,傷得越重,他越覺得那是愛情。

這本書看起來是一個男人年老之際,對自己和世界的一個坦白。但是讀完之後,你會覺得更像一次“洗白”——他說曾經揮霍無度,只是因為年少困苦;他說曾經幾段浪漫情史,卻不提吳綺莉和小龍女半句;他用最多的篇幅告訴你的其實是——我拍的電影有多好,我為了事業多拼命,我洗盡鉛華頭頂光環,我是榜樣,我充滿責任感。

據說人老之後,記憶會發生偏差,不自覺地記住那些好的,忘掉那些壞的,人生漫漫來路,有些坑,漸漸也看不見了。一生傳奇的成龍,在這本厚厚的被稱為“傳記”的33萬字裡,也不肯放進一個真實的瑕疵。

成龍老了,一個曾以為自己征服了全世界的男人,老了,他終於肯說,家庭才是現在最看重的。他是好男人,還是壞男人?我們習慣用好壞去判斷一個人,真相卻是,每個人都是好與壞的混合體,只是我們都在竭盡所能地讓自己看起來不是太糟糕。

只是在這個男人的世界裡,女人沒有例外。

他從小在戲劇學院,跟師兄師弟打得頭破血流,卻也淬出鐵一般的兄弟情深。長大了做的是“功夫拳腳”這一行,同伴也都是武行出身,每一場高危動作戲,都是搏命,皮開肉綻骨頭斷是家常便飯,他們知道隨時都可能死,彼此也就生出一種遠超于常人的生死患難之情。而女人,是他為自己親手打下的世界,挑選一個美麗溫馴的裝飾,最大的作用就是乖乖地呆在給她的位置上,承擔沒有期限的寂寞。

在這本書裡,令他印像深刻的幾段感情,女主角都有著相似的特性——無怨無悔地愛他,為他付出,縱然被拋棄,她們也覺得是自己的錯。

這些女人裡,有十幾歲定情的初戀,寧肯與父母鬧翻,也要在40平的小房子裡為他洗衣做飯,他厭倦了,她守著他;他走紅了,她守著他;他和新女友生兒子了,她仍然單身。有夜總會當紅的陪舞小姐,帶他領略了聲色犬馬,也因為職業最終讓他敬而遠之,她沒貪他一分錢,分手時把他給的錢一分不少還給了他;有偶然留情的風塵女子,一直惦念著他,為愛毀容心生絕望的時候,還是想見他。

這其中能把無怨無悔做到極至的,是林鳳嬌。她漂亮懂事,不介意他帶著一大幫兄弟和她約會,也不在乎他行動作派大老粗;一幫男人喝酒打牌,她就安靜地坐在他身邊負責微笑;她正當紅時,為了生下“龍種”而隱身國外;他犯了“錯”,她說沒事。也許她流過比其他女人更多的淚,但是,她忍下來了。

忍,忍到一個壞男人老了,變成好男人,終於承認她是“一生所愛”。

不願意忍的女人,註定只能淪為他生命裡的一個“錯”,從她不肯忍的那一刻開始,他對她僅存的愛,全部變成恨。這種恨,一輩子難以化開,哪怕他老了,當年她忤逆他大男人尊嚴的一口氣,他咽不下去。他的世界裡似乎沒有真正平等的愛情,他愛的是“歉意”,女人為了包容他而無止境忍讓,忍到受傷,傷得越重,他越覺得那是愛情。

這本書看起來是一個男人年老之際,對自己和世界的一個坦白。但是讀完之後,你會覺得更像一次“洗白”——他說曾經揮霍無度,只是因為年少困苦;他說曾經幾段浪漫情史,卻不提吳綺莉和小龍女半句;他用最多的篇幅告訴你的其實是——我拍的電影有多好,我為了事業多拼命,我洗盡鉛華頭頂光環,我是榜樣,我充滿責任感。

據說人老之後,記憶會發生偏差,不自覺地記住那些好的,忘掉那些壞的,人生漫漫來路,有些坑,漸漸也看不見了。一生傳奇的成龍,在這本厚厚的被稱為“傳記”的33萬字裡,也不肯放進一個真實的瑕疵。

成龍老了,一個曾以為自己征服了全世界的男人,老了,他終於肯說,家庭才是現在最看重的。他是好男人,還是壞男人?我們習慣用好壞去判斷一個人,真相卻是,每個人都是好與壞的混合體,只是我們都在竭盡所能地讓自己看起來不是太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