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貪財岳母為錢竟鼓動女友和我冷戰

我跟女朋友戀愛了三年,2月1日拿的結婚證,準備五一舉行婚禮,

昨晚我們買了禮物到岳父母家,將我們的打算給岳父母說了,他們說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話以後,提出了三個要求,必須要求我做到的:一是要我出30萬彩禮錢;二是要找六台小車給岳父母家用于接送他們家親戚朋友;三是婚禮期間女方親戚來的所有禮金紅包全部如數交給岳父母。

我聽了以後,當時就呆住了。

我們倆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父母都是中部一個小城市的普通小公務員,

他們兩個加起來每個月的收入也就3000多一點點,供我上了大學讀了研,我還有一個弟弟正在讀研一,家裡沒有什麼錢,我父母一直住在老家城市裡單位分的一套90平的集資房。

我工作不過6年,我除了工作外還開了個小超市,一年的收入也不高,2007年2月買了個133平的新房,簡單裝了修,去年底還買了15萬的台車,這些錢全部是我一個人出的,現在我身上只有不到十萬塊的存款了。

我的女友(現在名義上是妻子)是家裡的獨生女,是一家私立中學的教師,每個收入也就六千左右,她的錢每月自己留2000用於吃飯、買衣服、零用等等,其餘的全部上交給她父母了,她沒有一分錢存款,她父母是本地人,都是我工作所在城市一家小學的教師,2005年就買了一套200平的大房子,家境還過得去,比我家經濟狀況好多了。

聽我說準備結婚,父母昨天打電話跟我說,

他們想辦法湊5萬塊錢給我們結婚用,我的本意是不想要,因為他們為我付出的已經夠多了。後來我將這個情況告訴了女友,她當時沒啃聲,我估計她有點想要。

昨晚我跟女友回來後,我很生氣。回到家裡後我開玩笑問她,岳父母是不是給她準備了很豐厚的嫁妝?她說,她父母親已經跟她講了的,她家只給我們買3萬塊以內的家電做嫁妝。我後來要求她回去跟她父母親說說看,

是不是可以不要彩禮?其他兩個條件我都答應。因為我確實也找不到那麼多錢,除非我將那家小超市賣了,可是賣超市我捨不得。

我將這個想法又跟女友說了,她說,反正她不管,一切由我自己擺平,否則,她父母就不會同意。我聽她也這麼說,我很憤怒,一個人回書房睡去了,沒理她。

第二天一早,我起來時發現女友不在家,打她電話,不接。打她家裡電話,她母親接的電話,

說她在家裡,要我自己去她家裡接她。

平時我們感情很好,有什麼事,我也總是遷就她,因為我愛她。可是現在都到了舉行婚禮的關頭,可她一點也不顧及我的感受,唉,我覺得好難受。

我該怎麼辦?怎麼辦??好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