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老公頻出軌 我要離婚他還不同意

真相擺在眼前

記得和維安相識是在2006年,那年我20歲,

花一樣嬌嫩。維安比我大6歲,成熟男人的魅力在他身上表露無遺,這也是我對他一見鍾情的根本。戀愛不久,我們同居了,那時的生活平淡且清貧,但兩人都感覺幸福。三年後,也就是2009年,我和維安定了親,2011年結婚,同時發現自己身懷有孕。在此期間,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幸福的女人,茫茫人海中,能找到一個愛自己且自己也愛的人,太不容易。

起初只是在維安的手機上發現一條來路不明的曖昧短資訊,

再綜合他近期的一些反常表現,女人的直覺告訴我,丈夫出問題了。我是個愛刨根問底的人,隨後通過各種嘗試調出了維安的通話記錄,發現他跟某個號碼聯繫頻繁,平均每日10多個電話,短資訊更不必說。我將列印出的通話記錄放在維安面前,他矢口否認與對方的苟且,“只是個普通朋友,聊得來而已”。我說瓜田李下要避嫌,以後別再這麼聯繫了,維安當時點頭,
但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反而有了愈演愈烈的架勢。我曾給那個女人發過短信,告訴她維安是個有婦之夫,希望她能懸崖勒馬,但她與維安口徑一致,堅決否認。對於這一點我並不奇怪,世上有哪個女人願意承認自己是“小三兒”?

孕期的女人原本就神經質,經歷了這場事後,我更加草木皆兵。通過很多管道查到了那個女人的姓名、住址、工作等,甚至還找到他們的開房記錄。

雖然在探尋真相的過程中,我早已做好足夠心理準備,可一旦事實真正擺在面前,仍是無法面對。為了維護這個家,為了肚裡的孩子,起先我並不打算將事情鬧大,一度明示或暗示過維安,但沒用,這個男人始終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堅決否認所有事實,也許在他看來,如果沒有被捉姦在床,我的所有控訴都毫無意義。

為愛選擇信任

也許是因為愧疚,也許只是想息事寧人,

維安在我面前發誓保證,以後不再跟那個女人聯繫,甚至他還用了一種譏笑的口吻貶低對方:“外面的那些女人有幾個是好東西,有時我們是迫不得已,逢場作戲。”維安讓我不必較真,說他絕不會對不起我,看著他信誓旦旦的樣子,想著我們曾經的感情,我選擇信任。

曾有人說過:寧肯相信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嘴。這句話果真不假,就在我以為丈夫悔悟、“戰爭”勝利時,

他卻一如既往地勾連著那個女人,說著我的壞話,討著她的歡心。這些事情是維安的一個酒友告訴我的,他們反目成仇後,那人便到我的面前告密。男人間的所謂哥們兒情誼其實也不過如此。我崩潰了,自己盡心盡力地守著這個家,可他呢,竟在妻子最脆弱、最需呵護的時刻選擇背叛。

經歷了以上這些事情後,我覺得自己需要維安出軌的確切證據,並開始留心他的每個生活細節。不久,我便抓住了維安的“尾巴”——那次洗衣服時,我從維安的衣兜裡找到一張房租收據。我們住的是自購商品房,從未在外有過租房事宜,這張收據必定與那女人有關。面對維安一而再的欺騙,我忍不住了,當時沒做任何考慮,直接打車去了收據上的地址,內心的想法很簡單,去看看對方到底是怎樣一個女人。

門開了,果然是個女人,我問她為什麼跟維安糾纏不清,房租收據又如何解釋。那女人顧左右而言他,到底也沒說出個子丑寅卯。我的怒氣一點一點地升起來,但心裡也明白,不能失態,失態了你就敗了。當著女人的面,我給維安打了電話,讓他過來一趟。他起先還裝糊塗,直到我把收據的事說出來。維安很快到了,先責怪我無理取鬧,再解釋那張收據的來由,說是上次喝酒時不小心收進錢包裡的,還堅持說跟那女人只是普通朋友,“人家有男友的”,說著還讓那女人打電話叫來她所謂的“男友”。那男人來得倒也挺快,笑眯眯的,上來就摟著維安叫兄弟,又忙不迭地向我解釋事情始末。

事後想想,其實當時所有人都未能對我提出的問題給出合理答案,但場面那麼亂,人又那麼多,我在一群人的胡攪蠻纏中被“洗了腦”,竟糊裡糊塗地回了家。

事態愈演愈烈

回到家,我越想越氣,一方面覺得自己太笨,那麼容易就被糊弄,另一方面更恨維安,他當著外人的面給我難堪。

我第一次提出離婚,維安不同意。後來公婆都來相勸,甚至我的父母也勸我看在肚裡孩子的份兒上再給他一次機會。來自各方的壓力讓我不得不暫時妥協,但只是妥協,我不接受維安對事實的否認,在我的認識裡,他和那個女人的瓜葛絕對存在。為了證實自己的觀點,我繼續自己的調查。有天晚上我發現了維安的異常情況,追蹤他到一家快捷酒店,但晚了一步,等我趕到時,兩個人已從酒店裡出來。我沖上前去大聲質問,維安辯稱他只是帶著那個女人去酒店裡看望一位朋友。我讓他們帶我去酒店找那個所謂的“朋友”對質,他們卻堅決不肯;我又讓他們領我去查開房記錄,他們仍然拒絕。

這件事的結果是不了了之,因為沒有“證據”,因為沒有捉姦在床。維安仍是那一套,解釋、道歉、發誓,說他只愛我和孩子。憤怒時,我給了他兩記響亮的耳光,但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我還是艱難咽下苦果,再次選擇隱忍。

兒子出生了,和天下所有母親一樣,我將所有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兒子身上。在此期間,維安的表現還算不錯,對我和孩子也挺盡心,有空兒他就回家幹活,晚上也很少在外應酬……我以為自己贏到了最後,但事實上,平靜下醞釀著更大的風暴。2月12日,維安說晚上要陪客戶,不回家吃飯,9點半時,我給他撥了一個電話,響了很久才接,話筒裡傳出了女人的聲音,那個聲音再熟悉不過,還是那個女人。

對此,維安的解釋如下,他說一群人在酒桌上吃飯,他內急去了洗手間,電話剛巧就響在這個當口兒,那個女人怕有急事,就幫他接了。維安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天下哪有這麼巧的事兒?即便真有,那女人也用心險惡,她明知自己的尷尬角色,為何還要有此行徑?擺明是在挑釁。

喪失最後希望

維安一次次的出軌、一次次的欺騙,讓我對他僅存的那點兒希望也喪失殆盡,這就是我選擇的愛人,原以為他會幫我撐起一片天,卻沒承想,天竟會塌得那麼快。

又一次,我發現維安去酒店開房,這回我行動迅速,他前腳出門,我後腳就跟了過去。在酒店樓梯口我足足站了兩個小時,然後,維安和那個女人出現了,他們說笑著,直到看見我的存在,那笑意立時凝結在臉上,然後破碎。我只說了一句話:我們又見面了。然後未等他們反應,立時上前抓住女人的頭髮,狠狠地扇了她幾個耳光,越打越上手,竟有種過癮的感覺。維安在無力地勸架,試圖拉開我們卻不能成功,直到酒店的工作人員趕來,才將三人分離。

我堅決離婚,維安仍是那副無賴嘴臉,堅決拒絕,“你還要怎樣,人你也打了,氣你也出了,別再鬧了”。他的話讓我噁心,讓我愈發認識到眼前男人的卑鄙無恥,那一刻,我真替自己不值,甚至還替那個女人不值,為了這樣一個男人,我和她兩敗俱傷,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卻是高高掛起。

事情已過去10多天了,我帶著孩子搬回娘家,臨走前讓維安寫好離婚協議,我來簽字。這些天裡,維安偶爾會打來電話,也會來看我和孩子,但絕口不提離婚之事,我說你再不行動我就要起訴到法院了,他嬉皮笑臉,“別那麼假正經,夫妻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差不多就行了”。然後又是一輪發誓和保證,但我再也聽不進去,現在他說什麼我都不信,都覺得他是在裝、是在耍,是虛偽和噁心。想起他和那個女人的點滴我就忍不住想吐,即便他真肯回頭,只怕我也過不了心裡的坎。

雙方家人依舊是勸和不勸離,他們都是好心,但好心未必有用,不是局中人,難解局中事,沒有誰能真正理解我的痛苦。我承認,心底還殘存著最後一絲猶豫,因為兒子,他還那麼小,就這麼讓他失去一個完整的家,於心不忍。我該怎麼辦?

不久,我便抓住了維安的“尾巴”——那次洗衣服時,我從維安的衣兜裡找到一張房租收據。我們住的是自購商品房,從未在外有過租房事宜,這張收據必定與那女人有關。面對維安一而再的欺騙,我忍不住了,當時沒做任何考慮,直接打車去了收據上的地址,內心的想法很簡單,去看看對方到底是怎樣一個女人。

門開了,果然是個女人,我問她為什麼跟維安糾纏不清,房租收據又如何解釋。那女人顧左右而言他,到底也沒說出個子丑寅卯。我的怒氣一點一點地升起來,但心裡也明白,不能失態,失態了你就敗了。當著女人的面,我給維安打了電話,讓他過來一趟。他起先還裝糊塗,直到我把收據的事說出來。維安很快到了,先責怪我無理取鬧,再解釋那張收據的來由,說是上次喝酒時不小心收進錢包裡的,還堅持說跟那女人只是普通朋友,“人家有男友的”,說著還讓那女人打電話叫來她所謂的“男友”。那男人來得倒也挺快,笑眯眯的,上來就摟著維安叫兄弟,又忙不迭地向我解釋事情始末。

事後想想,其實當時所有人都未能對我提出的問題給出合理答案,但場面那麼亂,人又那麼多,我在一群人的胡攪蠻纏中被“洗了腦”,竟糊裡糊塗地回了家。

事態愈演愈烈

回到家,我越想越氣,一方面覺得自己太笨,那麼容易就被糊弄,另一方面更恨維安,他當著外人的面給我難堪。

我第一次提出離婚,維安不同意。後來公婆都來相勸,甚至我的父母也勸我看在肚裡孩子的份兒上再給他一次機會。來自各方的壓力讓我不得不暫時妥協,但只是妥協,我不接受維安對事實的否認,在我的認識裡,他和那個女人的瓜葛絕對存在。為了證實自己的觀點,我繼續自己的調查。有天晚上我發現了維安的異常情況,追蹤他到一家快捷酒店,但晚了一步,等我趕到時,兩個人已從酒店裡出來。我沖上前去大聲質問,維安辯稱他只是帶著那個女人去酒店裡看望一位朋友。我讓他們帶我去酒店找那個所謂的“朋友”對質,他們卻堅決不肯;我又讓他們領我去查開房記錄,他們仍然拒絕。

這件事的結果是不了了之,因為沒有“證據”,因為沒有捉姦在床。維安仍是那一套,解釋、道歉、發誓,說他只愛我和孩子。憤怒時,我給了他兩記響亮的耳光,但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我還是艱難咽下苦果,再次選擇隱忍。

兒子出生了,和天下所有母親一樣,我將所有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兒子身上。在此期間,維安的表現還算不錯,對我和孩子也挺盡心,有空兒他就回家幹活,晚上也很少在外應酬……我以為自己贏到了最後,但事實上,平靜下醞釀著更大的風暴。2月12日,維安說晚上要陪客戶,不回家吃飯,9點半時,我給他撥了一個電話,響了很久才接,話筒裡傳出了女人的聲音,那個聲音再熟悉不過,還是那個女人。

對此,維安的解釋如下,他說一群人在酒桌上吃飯,他內急去了洗手間,電話剛巧就響在這個當口兒,那個女人怕有急事,就幫他接了。維安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天下哪有這麼巧的事兒?即便真有,那女人也用心險惡,她明知自己的尷尬角色,為何還要有此行徑?擺明是在挑釁。

喪失最後希望

維安一次次的出軌、一次次的欺騙,讓我對他僅存的那點兒希望也喪失殆盡,這就是我選擇的愛人,原以為他會幫我撐起一片天,卻沒承想,天竟會塌得那麼快。

又一次,我發現維安去酒店開房,這回我行動迅速,他前腳出門,我後腳就跟了過去。在酒店樓梯口我足足站了兩個小時,然後,維安和那個女人出現了,他們說笑著,直到看見我的存在,那笑意立時凝結在臉上,然後破碎。我只說了一句話:我們又見面了。然後未等他們反應,立時上前抓住女人的頭髮,狠狠地扇了她幾個耳光,越打越上手,竟有種過癮的感覺。維安在無力地勸架,試圖拉開我們卻不能成功,直到酒店的工作人員趕來,才將三人分離。

我堅決離婚,維安仍是那副無賴嘴臉,堅決拒絕,“你還要怎樣,人你也打了,氣你也出了,別再鬧了”。他的話讓我噁心,讓我愈發認識到眼前男人的卑鄙無恥,那一刻,我真替自己不值,甚至還替那個女人不值,為了這樣一個男人,我和她兩敗俱傷,而真正的始作俑者卻是高高掛起。

事情已過去10多天了,我帶著孩子搬回娘家,臨走前讓維安寫好離婚協議,我來簽字。這些天裡,維安偶爾會打來電話,也會來看我和孩子,但絕口不提離婚之事,我說你再不行動我就要起訴到法院了,他嬉皮笑臉,“別那麼假正經,夫妻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差不多就行了”。然後又是一輪發誓和保證,但我再也聽不進去,現在他說什麼我都不信,都覺得他是在裝、是在耍,是虛偽和噁心。想起他和那個女人的點滴我就忍不住想吐,即便他真肯回頭,只怕我也過不了心裡的坎。

雙方家人依舊是勸和不勸離,他們都是好心,但好心未必有用,不是局中人,難解局中事,沒有誰能真正理解我的痛苦。我承認,心底還殘存著最後一絲猶豫,因為兒子,他還那麼小,就這麼讓他失去一個完整的家,於心不忍。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