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我想離婚 我愛上比妻子年輕的情人

本人男性,40歲,有孩子,妻子非常愛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操蛋,

變得太快,也許是因為結婚很早決定並不是深思熟慮,

也許是太踏實的準備和我妻子過日子,生活裡忘了保留一點情趣吧,在結婚一兩年後,我對她感情上就象對我的姐姐或者妹妹一樣,愛已經不是愛情的愛了。

十二年前遇見了比我妻子年輕漂亮的她,比我妻子小5歲,一見鍾情(我相信她對我也有相當好感),當時我和我妻子沒有孩子而且正和妻子因為一些不小不大的事情吵架,

於是(可能有些堵氣)向她表白自己的好感並向她保證決定離婚,但她卻十分委婉拒絕,理由是不願當第三者。

從那以後,我卻對她念念不忘,而對自己的妻子只是保持做一個好丈夫的認命心情去維持我們的婚姻。

十一年間,我和她極少有聯繫但十分克制,主要是我本人決定在我妻子身邊,

因為我是那種寧可娶愛自己的也不娶不愛自己的但其它條件卻出類拔萃的女人。

可我沒有一天不在想她。

她也在七八年前有了自己的丈夫,也有了自己的小孩。一年前,在一個純屬偶然的機會裡,我和她遇到了一起,不知為什麼談到了各自的婚姻。

她告訴我她的婚姻不幸福,因為她不愛他。我並沒有跟她多說我對我妻子的事,只是靜靜的聽。

在之後又多次約會在一起,她有一次情緒激動問我為什麼當初我向她保證離婚但最終沒有。

我十分驚訝。她說其實她在等。等了三四年見我沒動作才勉強和她現在的丈夫結婚,而且老是吵架。

一下子,我又掉了進去,而且這回更深了,又想到了離婚,並告訴她我會為她離婚。可她卻再次猶豫了,因為畢竟我們都有家庭和孩子了。

但她不再象上次那樣委婉拒絕了,而是苦笑著看著我,說了一句讓我沒有明白的話“聽天由命”吧。

在之後,我們幾乎每天都聯繫,

如此一年了,而且一開始可能是由於我們分別太久了吧,我們幾乎每星期都見面。

可我自認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在和我妻子離婚之前,我絕對不會和她親膩或上床,到現在最朵拉把手而已。她也非常默契,從沒有過分舉動。

時間久了,我發現我比她要主動的多,聯繫總是我發起,她回應。

而我越來越對她有意見的是我的感覺是她對我沒有我對她那麼感情來得強烈,於是我害怕再次失去她,

就對她說我要和我妻子提出離婚。

而她卻說我們目前這樣不是很好。這讓我十分茫然,我真的不願意這樣不明不白的和她私守,象做賊,又不能有任何越格的事情。

我想和她結婚,但她似乎對我們的未來婚姻充滿了懷疑,

因為她目前的婚姻對她來說似乎是一場災難,她總說她的情感上的決定從來沒有對過,這次和我再次的機緣,也不知道是福是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