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離婚後前夫讓我做他的情人

 

網友口述:

前夫張楠和我都是在軍隊大院長大的孩子,

我們這些孩子從小就有一種優越感,總顯得與眾不同,我們這些人不怎麼合群,所以在學校裡我們這些大院的裡孩子就聚在一起,大院也由於來人出入要登記,所以那些平日裡要好朋友也嫌麻煩不怎麼上門。

張楠的爸爸是我們父輩裡軍銜最高的,張楠多少受到他爸爸的影響喜歡發號施令,在學校也是一副淩霸的樣子,張楠比我大一歲,因為他爸爸和我爸在同一個部門,

三來二去的我和張楠來往的機會也就比較多,但是說實話,我不太喜歡這個人,太強勢,總是自我感覺良好,其實當時我們這些大院的孩子比起那些有錢又勢的地方官員子女毫無優勢可言,所以我通常都比較低調。可是張楠還是到我班裡當著大家說:“慧文是我表妹。”意思是說有他在罩著我,也提醒別人別找我的麻煩,原本我和大家相處的不錯,可是經他這麼一折騰許多同學都開始疏遠我,
人們到不是懼怕張楠的權勢,而是認為這個人有病,我提醒過張楠“別沒事添亂”可張楠說:“你是我的人,誰也別想欺負你。”

“誰是你的人,我的事你以後少管。”我特別抵觸。

有些女生對我的態度有看法,“雖然張楠這個人不知深淺的有些嘚瑟,

不過人家對你的確不錯,你的零食什麼時候斷過頓。現在獨生子女哪還有兄弟姐妹的感覺,你有這麼一個表哥知足吧!”話雖如此,但是張楠的作風實在讓我反感。

後來,大學張楠考到了外地,我終於能把這尊神“請”走了。踏實了一年,我在不受任何干擾的外國語學院。開學一個人月後,張楠居然翹課,打“飛的”回來,跑到女生宿舍來,而僅僅是為了給我一束花,表示“我愛你!”之後就“打飛的”回去了。

雖然這是做的有些過,不過到讓我感動了一陣子,同樣的事後來他也做過幾回。慢慢就在同學中傳開了“飛行男友”也成了張楠的代名詞,後來就被簡稱了“飛友”。我大四的時候張楠已經畢業,不久就有了一份工作,主動上門向我求婚,“我大學還沒畢業求的哪門子婚。”

“人家是來求婚,又不是結婚,不就是考慮到你沒畢業這碼子事嗎。”奇了怪了張楠這麼不著調的做法,深得我媽媽的喜歡。我媽媽喜歡熱鬧所以張楠在我媽眼裡就是個活寶。有我媽的站腳助威張楠就成了我家的常客,居然還“咱爸咱媽”的不離口,在我們家他已經不把自己當外人了。

張楠對我好倒是真的,我也接受了他,在父輩關係的影響下我大學畢業不久我和張楠就結了婚,這時我已經進入一家合資企業,很快就成為一名行政秘書,公司高管看中的是我的能力,但更看重我的家庭背景。軍隊大院裡的大人們做事機械,但不守舊,所以他們從來不催著我們要孩子,這也合了我們的意,張楠是愛玩典型的“長不大”。我呢,也想在職場好好打拼一下,看看自己究竟幾斤幾兩。

本來我和張楠就沒什麼共同愛好,我們的生活態度更是南轅北轍,他是一個“探險者”常常約著“驢友”出行,我是個“工作狂”書案成了我親密夥伴。我們之間沒什麼共同語言,由於乏味結婚三年後我們就協議離婚了,沒有孩子也省去了許多糾纏不清的瑣事,把房子賣掉之後各自租房,但是張楠提出:回大院時我們還得是“夫妻”因為我們離婚連父母都沒告知,張楠說:“要是讓大院裡夥伴知道我們離婚了太沒面子。”

奇怪的是,我們離婚後反而之間融洽了許多,少了幾分責任多了幾分掛念,可能是“過來人”,所以心裡生理的需求彼此也不遮遮掩掩,用不著誰為誰等門,也不擔心夜不歸宿。後來張楠身邊有了別的女人,我主動提出結束我們之間的關係,但是張楠不樂意,他說只有我們在一起才有那種感覺,至於什麼感覺?他也說不清,反正就不願意結束我們的關係,也不同意我與別的男人來往。

事實上她還是把我當成他的人,做他的情人。他那種自以為是的做派始終就沒改變,然而我又必須為我自己的未來考慮。於是告知家裡我們已經離婚,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拒絕張楠以假夫妻的身份回大院。為此張楠大發雷霆“為什麼不與我商量擅自行動?”

“你以為我們這樣偷偷摸摸很有情調,很時尚?但是你摟著別的女人有何時考慮過我的感受?與其這樣彆彆扭扭倒不如挑明瞭此事,給彼此多點空間和自由度!”

雖然期初有些壓力,不過我很快就調整到從前,開始尋覓我的另一半,打算著轟轟烈烈談一次屬於自己的戀愛。

這時我已經進入一家合資企業,很快就成為一名行政秘書,公司高管看中的是我的能力,但更看重我的家庭背景。軍隊大院裡的大人們做事機械,但不守舊,所以他們從來不催著我們要孩子,這也合了我們的意,張楠是愛玩典型的“長不大”。我呢,也想在職場好好打拼一下,看看自己究竟幾斤幾兩。

本來我和張楠就沒什麼共同愛好,我們的生活態度更是南轅北轍,他是一個“探險者”常常約著“驢友”出行,我是個“工作狂”書案成了我親密夥伴。我們之間沒什麼共同語言,由於乏味結婚三年後我們就協議離婚了,沒有孩子也省去了許多糾纏不清的瑣事,把房子賣掉之後各自租房,但是張楠提出:回大院時我們還得是“夫妻”因為我們離婚連父母都沒告知,張楠說:“要是讓大院裡夥伴知道我們離婚了太沒面子。”

奇怪的是,我們離婚後反而之間融洽了許多,少了幾分責任多了幾分掛念,可能是“過來人”,所以心裡生理的需求彼此也不遮遮掩掩,用不著誰為誰等門,也不擔心夜不歸宿。後來張楠身邊有了別的女人,我主動提出結束我們之間的關係,但是張楠不樂意,他說只有我們在一起才有那種感覺,至於什麼感覺?他也說不清,反正就不願意結束我們的關係,也不同意我與別的男人來往。

事實上她還是把我當成他的人,做他的情人。他那種自以為是的做派始終就沒改變,然而我又必須為我自己的未來考慮。於是告知家裡我們已經離婚,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拒絕張楠以假夫妻的身份回大院。為此張楠大發雷霆“為什麼不與我商量擅自行動?”

“你以為我們這樣偷偷摸摸很有情調,很時尚?但是你摟著別的女人有何時考慮過我的感受?與其這樣彆彆扭扭倒不如挑明瞭此事,給彼此多點空間和自由度!”

雖然期初有些壓力,不過我很快就調整到從前,開始尋覓我的另一半,打算著轟轟烈烈談一次屬於自己的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