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 婆婆對我像女兒勝過媽媽
我這裡說的媽媽是我的婆婆,我離婚了,所以特別不願意看到她,
但婆婆一點不介意,她還是經常來看我和孩子,做了好吃的,也會從七十裡之遙的鄉下坐車送來。
對此,我卻並無感激之情。既然她這樣擔心牽掛,不也沒阻止她兒子愛上第三者跟我離婚嗎?甚至我覺得她最終還偏袒了她的兒子。因此,每次她來,我總是不冷不熱的。
有一天,婆婆又做好了飯菜,有我和孩子最愛的紅燒排骨,
我拿來碗筷叫婆婆一起吃,可她說在家裡面吃過了,我也就沒再執意。看著我和孩子吃得津津有味,婆婆開心得連臉上的皺紋都笑開了。
婆婆看著我和孩子吃完,收拾好她的保溫筒就要馬上坐車回鄉下去。她說家裡面養了蠶,她得早點回去摘桑葉。
我動了惻隱之心,就親自送她去下面的車站,一直到把她送上車。我剛想轉身離開,車站旁邊一個饅頭店裡的大嫂走出來問我,這是你媽媽嗎?
我說不是,是我婆婆。她讚歎地說,你可真有一個好婆婆啊,
又捨不得在你家裡吃飯,說你收入低,又要撫養孩子,所以每回她在這上車,都上我這店裡買一個饅頭,吃完了再走。今天你來送她,她還沒好意思買。
那一刻,我驚呆了,原來婆婆給我送飯這麼多次,根本就沒有來得及吃早飯。可她竟然捨不得把她做的好吃的動一口,只留給我和孩子吃,
她一心一意地對我,我卻因為對前夫怨恨也對她也充滿了敵意。我的眼睛濕潤了,感到好慚愧。
於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估計婆婆已回到鄉下家裡的時候,我主動打了一個電話,正是她接的!我噙著眼淚,叫了她一聲“媽媽!”然後,我對她說,五一節時,我要帶著小孩去看您!婆婆沒言語,她哽在了那裡。
是的,我決定,這一回,我要做點好吃的,帶著孩子一塊回去送給婆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