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愛情?
“愛”和“愛情”難道是不一樣的嗎?對,不要疑惑,“愛”和“愛情”的確是不一樣——如果你將前者當作動詞,把後者當作形容詞看的話。
愛和愛情 原來不是一回事
某天我收到一封郵件,寫信的女人講述她這樣一件事情:她和男友相戀八年,沒有結婚,卻有了夫妻一樣的感情。男友在國外,她常常疑慮,時間和空間的距離,會不會讓他不再愛她了,在寫這封信之前,她終於沒能忍住內心的懷疑和焦躁,買機票去了一趟男友所在的國家。
她得到的答案是,
可是,在信裡她接著寫道,“確認男友沒有變心,回來之後踏實了很多,又忍不住花心,去尋找自己的愛情”。這句話把我驚著了,她不是有自己的愛情了嗎?而且還是剛剛得到驗證的,
後來知道,她要尋找的是作為形容詞的“愛情”。通過這封郵件,我才發現“愛”和“愛情”原來真的是有很大不同的。“愛”是承諾、責任,是信賴、依靠,在不安定時讓我們安定,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有著無處不在的滲透,包括做飯夾菜、洗衣打掃……
而“愛情”則是喜悅、惆悵,風花、雪月,蜜語、鮮花,爭吵、眼淚,讓平凡的生命被激情充滿,
“愛”是一日三餐中的饅頭、米飯,而“愛情”是讓人喪失方向的毒藥、迷香,哪個誘惑力更大不言而喻;“愛”是秋風蒞臨到果園,吹落滿枝無用的枯葉,只剩下可供儲藏的果實,而“愛情”是春滿枝頭盛開的鮮花,
“愛”和“愛情”表面上很難區分,它們也並非有著本質的不同,只是,在那些片面追求情感的極致性的人眼裡,“愛”和“愛情”不是一枚硬幣的正反面——不管你想要哪一面,你總丟不掉這枚硬幣,而是懸崖的兩邊,不是陷入這邊,
那麼,究竟要“愛”還是要“愛情”?在實用主義至上的今天,“愛”無疑比“愛情”更可靠,可“愛”竟然比“愛情”要稀少得多。在情感多元化的今天,人們對愛各自都有著自解的方式,無需局外人給出參考答案,但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忘記,“愛”讓人找到自我,“愛情”則讓人失去自我。
但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忘記,“愛”讓人找到自我,“愛情”則讓人失去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