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嗎 需參照法律收集完善證據
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嗎
單單以小三生孩子這一條件來定論是否是重婚罪,在法律層面還不能完全站立腳根。
判定重婚罪的幾個要點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簡單總結來說:
1、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進行登記結婚的是重婚罪。
2、雖然未登記婚姻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且旁人或相近的人認為其為夫妻關係的是重婚罪。
判定重婚罪需按法院要求完善證據
因此,單單以小三生孩子的單一條件是無法判定為重婚罪的,此時的原配要進行證據完善,比如男人和小三有固定的居住住所,在固定區域公開以夫妻關係生活,如果能收集到這些證據,那在法院起訴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時要注意一點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