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嗎 領證流程有哪些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名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
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名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
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名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名簿影本辦理婚姻登記。
填表。
去民政局登記結婚要先填寫《婚姻申請表》,兩個人都要填的,主要是個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籍貫,身份證號,工作,是否頭婚等資訊。
照相。

填完表之後,工作人員會給准夫妻照相,是貼在結婚證上的二村照片,為了這一激動人心的時刻,一定要笑一笑的哦,否則以後孩子看見了肯定會問:“媽媽,你怎麼結婚的時候不笑啊?”呵呵,本來就是值得高興的事情就多笑笑吧。

婚檢。
登記處工作人員會給登記者雙方各一張體檢單子,這個體檢一般是在當地婦保院進行,是免費的,現在結婚登記不要求必須體檢,
但是為了優生優育,檢查一下也無妨的,檢查內容主要是一些婦科和男科的常規專案,看看有沒有不適合結婚的遺傳因素什麼的。
蓋章。
把身份證和戶口本影本、照片、婚檢單全部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照片貼在鮮紅的結婚證上面,列印好內容,蓋上大紅章,這樣“新鮮”的結婚證就出爐了。
領證。
鮮紅的證書遞到新婚夫婦的手上,工作人員會恭喜你們,這樣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了。要好好享受新婚夫婦的二人世界哦。

這樣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了。要好好享受新婚夫婦的二人世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