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不喜歡你的人,你為什麼要去取悅他?


憑什麼要取悅那些不喜歡你的人!

作者:微顫(簡書原創作者,

雅痞青年,互聯網創業者)

一朋友來公司喝茶,剛坐下就滿口抱怨,說什麼最近參加了一個高端人士的線下聚會,認識了一些朋友,自己蠻喜歡他們的,但偏偏他們好像對她不冷不熱,沒有絲毫喜愛之情,於是她就拼命在他們面前找話題試圖博取一點好感,但最終討喜未果,交流也就不了了之了,但她還是不死心,聚會完之後還老是主動在微信上面找他們聊天,

當然他們並沒有熱情回應,都是有一句說一句,甚至兩三天都不回。

“心好累啊,我都這麼主動了,他們對我還是無感!”她沒好氣的喝下一杯剛沏好的熱茶,溫度應該是蠻高的。

“何必呢,沒必要作死了取悅那些本就不喜歡你的人,是你自己咎由自取罷了,怨不得他們。”我聽後沒好氣的回了她一句,更像是罵她。

她啞口無言,若有所思。

其實生活當中很多人對你的看法大部分取決於第一印象,

第一次見面,第一次談話,第一次電話......

他們看你的著裝,看你的談吐,看你的髮型,然後給你評個分,優良中差劃個等級,優質的自然喜歡,良好也能接受,中等對你冷漠,差等嗤之以鼻,然而這個評分等級幾乎都是主觀因素決定的。

換句話來說,別人喜不喜歡你大部分隻取決於那幾秒第一印象,支撐的論據是非常單薄片面的,極易出現以偏概全的現象。

可偏偏有這麼一群人,

不明事理,在這一方面有個癖好:發現別人一旦不喜歡他們之後,便立刻以最快速度示好。

在他們面前好好打扮自己的形象,刻意誇讚他們,甚至為了那群不喜歡自己的人多看了一些書試圖提升一下自己的談吐,所有的這些都只是為了爭取一個更好的印象。

圖的什麼,圖的是演一場好戲,然後讓那些不喜歡自己的人喜歡上自己。

人嘛,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來自別人的欣賞則是他們這群人心中的瑰寶,甚至有些極端分子全靠吸取別人的欣賞而過活,沒有人欣賞的話宛如行屍走肉。

所以,必須爭得這份喜愛這份欣賞啊,就開啟了厚臉皮的全部技能,到頭來,大部分不喜歡自己的人還是不喜歡自己,不管自己多努力拾綴自己,該怎樣還是怎樣。

從對立面角度出發,怨不得別人,頻率不同,對不上眼,話不投機半句多,沒必要喜歡你。

可憐的當然是這個試圖討喜的人,整個討喜過程就相當於白白做工,費時費力費腦子。

但還是很多人樂此不疲,別人的欣賞可是他們宛如沙漠一般的心靈裡面的綠洲啊,生存的希望。

說實話,看著都心累。

何必呢,短短幾十年,時間都花在了那些不喜歡你的人身上了,到頭來看著別人衣冠楚楚,照照鏡子,自己卻衣衫襤褸,把最好的年華都浪費在了討喜這件事情上面。

這些人時刻要求自己的標準無非就是讓更多人欣賞自己罷了,殊不知這個過程就是一個自我迷失的過程,丟了自己,成了他人。

再說了,討喜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人際學裡面最難的一門課,技術難度超高,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欣賞你的,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一樣,你即使做到了面面俱到也不一定所有人都會買帳,畢竟那可能只是你眼裡的面面俱到。

但是你還是以此為樂,把自己打磨得圓溜溜的,哪裡都能滾一把,到了最後,成了一個悲劇的球。

人生謝幕的時候並不是所有人起立為你鼓掌,該鄙夷你的還是鄙夷,該不屑你的還是不屑,該不喜歡你的還是不喜歡你。

停下來吧,沒必要在這方面折騰自己,沒有任何意義。

熱臉貼了冷屁股,只為博一笑。

很明顯,這齣戲是喜劇小丑表演的一部悲劇,可笑又痛苦。

倒不如甩開膀子做自己,愛誰誰。

講真,我感覺短短幾十年實在是不夠用啊,所以每時每刻都會問自己現在是不是在做自己,根本來不及討好別人,來不及做別人。

有人可能會說:“不怕別人不喜歡自己?”

我只想說:“I Don't Care!”

沒必要稀罕別人對你的看法,不管他們喜不喜歡你,日子照過,就由他們去吧!

對了,不是都說要成為一個有趣的人嗎?雖然這句話如今都已經爛大街了。

有趣這個詞浩瀚無垠,我無意下定義,但是有趣之人一定是個率真做自己的人,誰會喜歡一個沒有自己獨立思想只會跟在別人屁股後面乞討欣賞的人呢?

所以我也一直試圖在公司裡面踐行一種文化:

“You Are What You Are.”

你是怎樣的就怎麼表現,不用管其他人的目光,所以大家一直處在一種恰到好處的氛圍當中,這樣一路走下來,誰都沒有變,以前是誰,現在還是誰。

其實,別人的目光是世界上最重的負擔,很容易把一個人壓垮,是時候卸下負擔輕鬆上陣了。

一路上,你會遇到太多太多不喜歡你的人了,不用去管,儘管做自己。

那其實很酷,說明你還是一個有棱有角的自己。

多年過去,自己還是自己,這比什麼都珍貴。


延伸閱讀:
莫言: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丟掉快樂

到頭來看著別人衣冠楚楚,照照鏡子,自己卻衣衫襤褸,把最好的年華都浪費在了討喜這件事情上面。

這些人時刻要求自己的標準無非就是讓更多人欣賞自己罷了,殊不知這個過程就是一個自我迷失的過程,丟了自己,成了他人。

再說了,討喜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人際學裡面最難的一門課,技術難度超高,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欣賞你的,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一樣,你即使做到了面面俱到也不一定所有人都會買帳,畢竟那可能只是你眼裡的面面俱到。

但是你還是以此為樂,把自己打磨得圓溜溜的,哪裡都能滾一把,到了最後,成了一個悲劇的球。

人生謝幕的時候並不是所有人起立為你鼓掌,該鄙夷你的還是鄙夷,該不屑你的還是不屑,該不喜歡你的還是不喜歡你。

停下來吧,沒必要在這方面折騰自己,沒有任何意義。

熱臉貼了冷屁股,只為博一笑。

很明顯,這齣戲是喜劇小丑表演的一部悲劇,可笑又痛苦。

倒不如甩開膀子做自己,愛誰誰。

講真,我感覺短短幾十年實在是不夠用啊,所以每時每刻都會問自己現在是不是在做自己,根本來不及討好別人,來不及做別人。

有人可能會說:“不怕別人不喜歡自己?”

我只想說:“I Don't Care!”

沒必要稀罕別人對你的看法,不管他們喜不喜歡你,日子照過,就由他們去吧!

對了,不是都說要成為一個有趣的人嗎?雖然這句話如今都已經爛大街了。

有趣這個詞浩瀚無垠,我無意下定義,但是有趣之人一定是個率真做自己的人,誰會喜歡一個沒有自己獨立思想只會跟在別人屁股後面乞討欣賞的人呢?

所以我也一直試圖在公司裡面踐行一種文化:

“You Are What You Are.”

你是怎樣的就怎麼表現,不用管其他人的目光,所以大家一直處在一種恰到好處的氛圍當中,這樣一路走下來,誰都沒有變,以前是誰,現在還是誰。

其實,別人的目光是世界上最重的負擔,很容易把一個人壓垮,是時候卸下負擔輕鬆上陣了。

一路上,你會遇到太多太多不喜歡你的人了,不用去管,儘管做自己。

那其實很酷,說明你還是一個有棱有角的自己。

多年過去,自己還是自己,這比什麼都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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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丟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