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晚睡姐姐: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


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

作者:晚睡姐姐(知名作家、情感分析師)

某太太的煩惱是,“我老公同情心氾濫,自己明明還欠著錢呢,街上看見可憐的大爺或者流浪漢什麼的,就要給人家塞錢。我有時候覺得挺可愛的,有時候又覺得怪怪的,他是什麼心態呢?我該鼓勵他麼?”

她正兒八經的當個問題問我,我卻覺得完全是小事一件。小到什麼程度?小到根本不值得去思考和煩惱。

當然我也回答了:“一個自己有困難或者不幸的人,往往會通過為別人提供幫助來獲取力量,

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會感覺到自己的強大,感覺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這是心理學上的解釋,但作為老婆,為什麼一定要知道這些呢?不知道又有什麼影響呢?

他只是給點零用錢而已,又沒有傾家蕩產的去扶貧。給了,他就高興,感覺自己還有能力幫助別人,還不是那麼失敗,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不僅不應該困惑,還應該多多支持,多多鼓勵。

他開心,她也受益。

用一點點金錢,就能換來夫妻恩愛、婚姻和諧的結果,多合算的買賣。

我媽媽也有這樣的習慣,看見街上有乞討的人一定要給點錢,年幼的時候會不太理解,不過成年後,只要和她一起出去,每次遇到乞丐和流浪漢,我必然早早的掏出錢給她,讓她去做這件會令她滿足的事情。雖然我明知道現在90%以上的乞丐都是騙人的,但我不必告訴她。

因為我只想愛她,我不想對她說:“你看你多笨,

人家早在農村蓋了四層小樓啦,收了你的錢還會在心裡罵你傻。”

縱容她一些無關緊要的愛好,她開心,我也會覺得安心。就是這麼簡單。

愛,真的本應該這麼簡單,只可惜很多人做不到。郭德綱有段相聲是反諷那些批評他三俗的人,“相聲就是用來教育人的,你管他樂不樂,他愛樂不樂”——很可笑的段子吧,但生活太多人陷入這樣的誤區,明明在一起是因為相愛,

這愛,卻不能成為生活中相互關心和交融的粘合劑,一定要修剪對方的習慣愛好,直到變成自己喜歡的那樣。

舉個現實中的例子,一個女孩討厭自己的男友刷完飯盒後不把裡面的水甩幹,因為在她的家庭中認為這樣不衛生,於是她就反復的糾正他,可他經常記不住,他們之間不斷的為了這件事爆發戰爭。男的不懂這件小事為什麼會如此重要,女的覺得既然是小事你怎麼就做不到,

各執一詞,吵到兩個人都精疲力竭,兩相生厭。

她為何堅持,是因為覺得自己的方式才是唯一正確的。她必須教育他,讓他“歸順”到更文明更科學更健康的陣營。這是很多戀人之間矛盾的核心本質——都覺得自己對,才會強加對方接受。她其實本可以替他把飯盒裡的水倒乾淨,或者乾脆,就隨他去,有點水又死不了人,只需要如此,爭吵就會結束,僵持不下的局面就會改善,兩個人不再敵對。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情,但鑒於她是覺得自己在為真理而戰鬥,所以絕不能退縮。

有位夫妻要離婚了,原因簡直渺小到可笑,丈夫要求自己家裡的三口鍋必須按照大小號排列,不能弄亂。妻子是個很馬虎的人,總是隨手就收起來了,沒有滿足他的要求,他就接受不了,總是為這事吵架,後來妻子實在受不了了,要求離婚。法院聽到就為這點小事離婚,也覺得無稽,想給他們調節一下,妻子拒絕了,“這麼點小事都不能寬容的男人,不值得繼續生活下去了。”丈夫還覺得冤枉,“我這不是教會你更有條理嗎?你看你辦事這麼無序,對自己要求太低了。”妻子終於第一次對他怒吼:“我願意,要你管?!”

過於注重細節的人,很容易被細節綁架。卻忘了,細節組成了生活本身,而生活,求的不過是溫馨平和幸福。如果因為對細節的苛求反而破壞了自己幸福,因為一點小事搞得自己的生活中雞犬不寧,那即使這個人再對,再有道理,全世界都站在你身邊,也都是不值得的。

前幾天有位網友對我說:“我現在不和老公吵架了,因為我記得你說過,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是的,道理不能溫暖人,如果將道理視為比人的感受還重要的話。人才能溫暖人,道理,是為了感情服務的。

在我們的教育中,一直缺少對他人本性的尊重,缺乏對不同生活習慣的尊重,這些痕跡,也蔓延在情感關係中,把本應該輕鬆相處的兩方,演變成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成年人尋找伴侶是讓自己更完整,而不是想找一個終身在崗的老師,處處指點你,批評你,讓你自慚形穢無地自容。這是最糟糕的情感關係,會釀成最糟糕的負面效應:兩個人都不快樂。

愛不是教育人的理由,因為愛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只有在被愛的幸福中,一個人才能有機會由衷的、積極的成為最好的他自己。

若是人人都明白只愛,不評論,不貶低,不干涉,不指責的道理,一對相愛的人會更相愛,一個你愛的人會更愛你。

正如那位太太,只要花幾塊錢能買來先生一天的愉悅,即使是因為他心理上有救世主情結,又能怎樣?誰又能說自己是絕對正常的?男人還不能明白為什麼女人會因為自己喜歡的衣服被人買走了而痛苦呢,不瞭解沒關係,有寬容和體諒就夠了。

下次,再遇到流浪漢或者乞丐,她應該早早的塞幾塊零錢給他,讓他去做他自己喜歡的事情,他會感覺到,像你小時候,拿著父母給的零用錢,用來買自己最愛的零食的那種心情。

因為你知道被愛是什麼感覺,那是多麼幸福的饋贈與收穫,所以,你也肯給他。這是愛的傳遞,也是愛在心裡開花結果。

這樣多好。
兩個人不再敵對。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情,但鑒於她是覺得自己在為真理而戰鬥,所以絕不能退縮。

有位夫妻要離婚了,原因簡直渺小到可笑,丈夫要求自己家裡的三口鍋必須按照大小號排列,不能弄亂。妻子是個很馬虎的人,總是隨手就收起來了,沒有滿足他的要求,他就接受不了,總是為這事吵架,後來妻子實在受不了了,要求離婚。法院聽到就為這點小事離婚,也覺得無稽,想給他們調節一下,妻子拒絕了,“這麼點小事都不能寬容的男人,不值得繼續生活下去了。”丈夫還覺得冤枉,“我這不是教會你更有條理嗎?你看你辦事這麼無序,對自己要求太低了。”妻子終於第一次對他怒吼:“我願意,要你管?!”

過於注重細節的人,很容易被細節綁架。卻忘了,細節組成了生活本身,而生活,求的不過是溫馨平和幸福。如果因為對細節的苛求反而破壞了自己幸福,因為一點小事搞得自己的生活中雞犬不寧,那即使這個人再對,再有道理,全世界都站在你身邊,也都是不值得的。

前幾天有位網友對我說:“我現在不和老公吵架了,因為我記得你說過,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是的,道理不能溫暖人,如果將道理視為比人的感受還重要的話。人才能溫暖人,道理,是為了感情服務的。

在我們的教育中,一直缺少對他人本性的尊重,缺乏對不同生活習慣的尊重,這些痕跡,也蔓延在情感關係中,把本應該輕鬆相處的兩方,演變成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成年人尋找伴侶是讓自己更完整,而不是想找一個終身在崗的老師,處處指點你,批評你,讓你自慚形穢無地自容。這是最糟糕的情感關係,會釀成最糟糕的負面效應:兩個人都不快樂。

愛不是教育人的理由,因為愛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只有在被愛的幸福中,一個人才能有機會由衷的、積極的成為最好的他自己。

若是人人都明白只愛,不評論,不貶低,不干涉,不指責的道理,一對相愛的人會更相愛,一個你愛的人會更愛你。

正如那位太太,只要花幾塊錢能買來先生一天的愉悅,即使是因為他心理上有救世主情結,又能怎樣?誰又能說自己是絕對正常的?男人還不能明白為什麼女人會因為自己喜歡的衣服被人買走了而痛苦呢,不瞭解沒關係,有寬容和體諒就夠了。

下次,再遇到流浪漢或者乞丐,她應該早早的塞幾塊零錢給他,讓他去做他自己喜歡的事情,他會感覺到,像你小時候,拿著父母給的零用錢,用來買自己最愛的零食的那種心情。

因為你知道被愛是什麼感覺,那是多麼幸福的饋贈與收穫,所以,你也肯給他。這是愛的傳遞,也是愛在心裡開花結果。

這樣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