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對孔融讓梨的困惑,如何教孩子分辨爭與讓?
孩子對孔融讓梨故事的困惑,如何教孩子分辨爭與讓?
孩子的疑惑:孔融讓梨傻不傻?
粑粑麻麻從小就給寶寶講“孔融讓梨”的故事,教育他們要懂謙讓,會分享。跟長輩同台吃飯,要等長輩先動筷子,要把大的好的食物給長輩,這是孝順;跟小夥伴一起玩耍,要跟小夥伴分享玩具,發生爭搶的時候要主動讓給小夥伴,這是友愛。
然而,粑粑麻麻又很熱衷於帶我們參加各種各樣的比賽,八九個月時參加爬行比賽、一歲多參加跑步比賽、兩三歲參加詩歌比賽,
喜歡爭搶、不懂分享的“小霸王”不討人喜歡,但遇到其他小朋友的“無理”欺負,假如我們選擇退讓、忍耐,任由他們搶奪我們的玩具,粑粑麻麻又急了,說我們“怎麼不會爭”,擔心我們長大以後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落敗”。
我們家寶寶不明白,
喜歡爭搶、不懂分享的“小霸王”不討人喜歡,但遇到其他小朋友的“無理”欺負,假如我們選擇退讓、忍耐,任由他們搶奪我們的玩具,粑粑麻麻又急了,說我們“怎麼不會爭”,擔心我們長大以後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落敗”。
星期天麻麻帶我們家寶寶去公園玩,小寶寶好想玩微型挖掘機,排了很久的隊,終於輪到他了。突然,一個小男孩沖過來,
育兒心理學專家:“爭”與“讓”不是簡單事
孩子性格的強與弱,一方面是天性使然,另一方面,
1、“爭”是孩子自我意識建立的標誌
我們從三四個月的小嬰兒手裡“搶”過來玩具,他們往往沒有任何反應。但若從一個兩三歲的孩子手裡“搶”玩具,他們一定會大聲哭鬧,或者會想辦法搶回去。可見,會“爭”,也是一種成長。
育兒心理學專家認為,孩子“霸道”其實是孩子自我意識建立的標誌。大概從6個月開始,寶寶的自我意識就開始萌芽,他們隱約地感覺到,“我”跟粑粑麻麻是不一樣的。而到了16個月左右,寶寶對自我的認識逐漸明晰,能夠將自己和其他人獨立開來。與此同時,他們對物品的歸屬權也開始有了自己的見解,奶瓶、玩具是我的,電腦、手機是粑粑麻麻的……
孩子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烈,但是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技巧和自我認知能力的發展尚不完善,當他遇上自己的物品歸屬權受到侵犯(無論事實是否如此),而不知道怎麼語言表達抗議,不會用合適的方式解決矛盾,情急之下,他們只能通過“搶奪”、“打人”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種情況下,粑粑麻麻不必強迫孩子分享,因為這只會混亂他的自我意識和物權歸屬意識,造成人際智慧的發展不健全。以後可能會無形中誘導孩子朝著兩種極端去發展:要麼爭強好勝,事事以自我為中心;要麼凡事過於隱忍、性格懦弱。
2、“讓”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
從孩子的成長經歷角度來說,我們更傾向於認為,“爭”是一種本能,而“讓”則是結合了個人情感經歷和思考的一種行為,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是需要通過後天的學習。
孩子之所以懂得謙讓,是因為謙讓能讓他感到快樂。也許是第一次(或某一次)有意無意的謙讓行為,例如把自己的玩具跟小夥伴分享,孩子受到了粑粑麻麻的表揚,得到了與小夥伴共同玩耍的快樂,這種讓人愉悅的情感體驗讓孩子初次品嘗到“讓”的好處。那麼以後,他會再次嘗試性的“讓”,並在一次又一次的愉悅中感知到“讓”這種人際交往模式,並養成習慣。
小小年紀的孩子能夠做出“讓”這種行為,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讓”是建立在對他人關心和體諒的基礎上的,孩子要掌握理解他人的情緒和思想的能力,這種能力被稱為“共情能力”。通俗一點來說,就是要讓孩子懂得換位思考,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想問題:小夥伴得到自己出讓的玩具會很開心,長輩收到自己遞來的大梨子時候會很安慰,從而自己品嘗到喜悅、學會分享和謙讓。
3、教孩子“爭”or“讓”?關鍵在於把握一個“度”
我們說“爭”是本能,而“讓”是一種感知能力的提升,那意思就是說,“讓”比“爭”高級?我們應該教育孩子凡事要謙讓、要分享?並非如此!舉一個也許不太恰當的例子:好奇心是人的本能,而學習技巧是需要學習積累、需要經驗總結的,但我們並不能說只掌握學習技巧就夠了,不需要有好奇心。
“爭”與“讓”是人必須掌握的兩種技能,又或者說,人要掌握協調“爭”與“讓”的能力。“爭”要爭到什麼份上,“讓”要讓到什麼地步,協調“爭”和“讓”的這個“度”,讓孩子既不霸道欺人,又不隱忍自我,這將會是孩子未來形成良好人際交往能力的基礎,是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贏得漂亮的保障。
如何教孩子分辨爭與讓?
三招教孩子正確分辨“爭”與“讓”
1、放手,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孩子與小夥伴爭搶玩具,不願分享,很多麻麻擔心孩子犯錯,擔心孩子日後成為不受歡迎的人,於是忍不住在一邊不停地教孩子分享,指責孩子的“不良行為”。而當孩子謙讓、禮讓,不爭不搶的時候,麻麻又擔心孩子吃虧,日後在工作中、在社會裡沒有競爭意識,於是鼓動孩子去“爭”、去“搶”。
然而,實際上,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和學習能力,他們能夠在生活中的每一個事件中看到自己的行為對事件的影響,以及對其他人的影響,從而總結判斷自己行為的正確與否,在日後遇到類似事件時會對自己的行為作出修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吃一塹長一智”。只有在不斷的判斷、總結和修正過程中,孩子的內心才能得到歷練,從而變得更加寬容、豁達、睿智。
所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麻麻請放手,相信孩子的能力,相信孩子能夠解決當下的矛盾與衝突,並且相信孩子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能夠有所收穫。而不是過多地指點(尤其是不一定正確的指點),讓孩子在你的指點下盲目順從而毫無收穫。只要記住,你不可能指點孩子一輩子。
2、問問孩子:“你快樂嗎?”
當孩子跟小夥伴發生爭搶時,當孩子在給長輩挑大梨子還是小梨子的問題上出現心理矛盾時,麻麻可以問問孩子:“自己一個人玩玩具比較快樂,還是把玩具讓給小夥伴玩更快樂”“自己吃大梨子更快樂,還是讓長輩吃更快樂”。這是讓孩子在自我意識和人際交往兩者之間作出平衡的一個過程。無論孩子作出怎樣的回答和選擇,都沒有對與錯之分。
如果孩子認識到“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認為把玩具讓給小夥伴玩,甚至自己和小夥伴一起玩,這樣他會感到更開心,那就鼓勵他去“讓”。而相反,如果孩子認為自己需要一段獨處的時光,覺得自己玩自己的玩具更開心,而對於被迫把玩具讓給小夥伴而感到心不甘情不願,那不如鼓勵他去把玩具“爭”回來!
心理學家認為,當孩子還是一個心智和感覺系統都不成熟的小傢伙時,沒有什麼比讓他體會自身的內在感受和真實的情感流露更可貴的經驗。在“爭”和“讓”的矛盾衝突中,玩具、梨子本身對孩子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內心情感的表達。所以,在安全與不傷大雅的前提下,麻麻不妨啟發孩子思考和判斷,讓孩子學會聽從自己的內心,去選擇“爭”還是“讓”。
3、把“爭”和“讓”轉化成“合作”
有些麻麻可能會說,假如爭搶的雙方都覺得“爭”才快樂,不願意與人分享,又或者孩子一味謙讓,不懂得如何合理地“爭”,長期的“單邊發展”,恐怕會對孩子日後的成長造成影響。那麼,不妨誘導孩子把“爭”與“讓”轉化成“合作”。畢竟每個孩子都將要成為“社會人”,學會與人合作將是他們日後成功的重要資本。
當孩子與小夥伴互相爭搶玩具,僵持不下的時候,麻麻可以誘導孩子與小夥伴協商,玩具輪著玩,每人玩五分鐘,互不干擾,到時即換。而如果孩子總是過分謙讓,從來不和小朋友爭,哪怕是非常喜歡的玩具他都會讓給別人,雖然心裡不一定情願。這種情況下,麻麻可以巧妙地將玩具的玩法“劃分步驟”,讓爭搶的雙方每人負責一個步驟,共同合作著玩。例如我們家寶寶玩的兒童挖掘機,一個小朋友負責把泥土挖起來,另一個小朋友負責把挖起的泥土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堆放。這樣既能夠教孩子合理“保護”自己的東西,又能和小夥伴一起開心共用,從而學會與人交往、與人合作。
【育兒感悟】:怎麼讓孩子在“爭”和“讓”、“分享”和“被分享”之間如何平衡?我們家寶寶能夠在一次又一次的“分享”與“爭奪”中慢慢體會,而粑粑麻麻過多的指點和教育反而容易讓我們家寶寶感到迷惑和混亂。所以我希望麻麻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內心感受,放手讓寶寶解決問題。麻麻要做的,是寶寶在矛盾中僵持不下的時候,教ta如何在“爭”和“讓”中學會合作,實現“共贏”。
但是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技巧和自我認知能力的發展尚不完善,當他遇上自己的物品歸屬權受到侵犯(無論事實是否如此),而不知道怎麼語言表達抗議,不會用合適的方式解決矛盾,情急之下,他們只能通過“搶奪”、“打人”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種情況下,粑粑麻麻不必強迫孩子分享,因為這只會混亂他的自我意識和物權歸屬意識,造成人際智慧的發展不健全。以後可能會無形中誘導孩子朝著兩種極端去發展:要麼爭強好勝,事事以自我為中心;要麼凡事過於隱忍、性格懦弱。
2、“讓”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
從孩子的成長經歷角度來說,我們更傾向於認為,“爭”是一種本能,而“讓”則是結合了個人情感經歷和思考的一種行為,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是需要通過後天的學習。
孩子之所以懂得謙讓,是因為謙讓能讓他感到快樂。也許是第一次(或某一次)有意無意的謙讓行為,例如把自己的玩具跟小夥伴分享,孩子受到了粑粑麻麻的表揚,得到了與小夥伴共同玩耍的快樂,這種讓人愉悅的情感體驗讓孩子初次品嘗到“讓”的好處。那麼以後,他會再次嘗試性的“讓”,並在一次又一次的愉悅中感知到“讓”這種人際交往模式,並養成習慣。
小小年紀的孩子能夠做出“讓”這種行為,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讓”是建立在對他人關心和體諒的基礎上的,孩子要掌握理解他人的情緒和思想的能力,這種能力被稱為“共情能力”。通俗一點來說,就是要讓孩子懂得換位思考,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想問題:小夥伴得到自己出讓的玩具會很開心,長輩收到自己遞來的大梨子時候會很安慰,從而自己品嘗到喜悅、學會分享和謙讓。
3、教孩子“爭”or“讓”?關鍵在於把握一個“度”
我們說“爭”是本能,而“讓”是一種感知能力的提升,那意思就是說,“讓”比“爭”高級?我們應該教育孩子凡事要謙讓、要分享?並非如此!舉一個也許不太恰當的例子:好奇心是人的本能,而學習技巧是需要學習積累、需要經驗總結的,但我們並不能說只掌握學習技巧就夠了,不需要有好奇心。
“爭”與“讓”是人必須掌握的兩種技能,又或者說,人要掌握協調“爭”與“讓”的能力。“爭”要爭到什麼份上,“讓”要讓到什麼地步,協調“爭”和“讓”的這個“度”,讓孩子既不霸道欺人,又不隱忍自我,這將會是孩子未來形成良好人際交往能力的基礎,是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贏得漂亮的保障。
如何教孩子分辨爭與讓?
三招教孩子正確分辨“爭”與“讓”
1、放手,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孩子與小夥伴爭搶玩具,不願分享,很多麻麻擔心孩子犯錯,擔心孩子日後成為不受歡迎的人,於是忍不住在一邊不停地教孩子分享,指責孩子的“不良行為”。而當孩子謙讓、禮讓,不爭不搶的時候,麻麻又擔心孩子吃虧,日後在工作中、在社會裡沒有競爭意識,於是鼓動孩子去“爭”、去“搶”。
然而,實際上,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和學習能力,他們能夠在生活中的每一個事件中看到自己的行為對事件的影響,以及對其他人的影響,從而總結判斷自己行為的正確與否,在日後遇到類似事件時會對自己的行為作出修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吃一塹長一智”。只有在不斷的判斷、總結和修正過程中,孩子的內心才能得到歷練,從而變得更加寬容、豁達、睿智。
所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麻麻請放手,相信孩子的能力,相信孩子能夠解決當下的矛盾與衝突,並且相信孩子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能夠有所收穫。而不是過多地指點(尤其是不一定正確的指點),讓孩子在你的指點下盲目順從而毫無收穫。只要記住,你不可能指點孩子一輩子。
2、問問孩子:“你快樂嗎?”
當孩子跟小夥伴發生爭搶時,當孩子在給長輩挑大梨子還是小梨子的問題上出現心理矛盾時,麻麻可以問問孩子:“自己一個人玩玩具比較快樂,還是把玩具讓給小夥伴玩更快樂”“自己吃大梨子更快樂,還是讓長輩吃更快樂”。這是讓孩子在自我意識和人際交往兩者之間作出平衡的一個過程。無論孩子作出怎樣的回答和選擇,都沒有對與錯之分。
如果孩子認識到“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認為把玩具讓給小夥伴玩,甚至自己和小夥伴一起玩,這樣他會感到更開心,那就鼓勵他去“讓”。而相反,如果孩子認為自己需要一段獨處的時光,覺得自己玩自己的玩具更開心,而對於被迫把玩具讓給小夥伴而感到心不甘情不願,那不如鼓勵他去把玩具“爭”回來!
心理學家認為,當孩子還是一個心智和感覺系統都不成熟的小傢伙時,沒有什麼比讓他體會自身的內在感受和真實的情感流露更可貴的經驗。在“爭”和“讓”的矛盾衝突中,玩具、梨子本身對孩子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內心情感的表達。所以,在安全與不傷大雅的前提下,麻麻不妨啟發孩子思考和判斷,讓孩子學會聽從自己的內心,去選擇“爭”還是“讓”。
3、把“爭”和“讓”轉化成“合作”
有些麻麻可能會說,假如爭搶的雙方都覺得“爭”才快樂,不願意與人分享,又或者孩子一味謙讓,不懂得如何合理地“爭”,長期的“單邊發展”,恐怕會對孩子日後的成長造成影響。那麼,不妨誘導孩子把“爭”與“讓”轉化成“合作”。畢竟每個孩子都將要成為“社會人”,學會與人合作將是他們日後成功的重要資本。
當孩子與小夥伴互相爭搶玩具,僵持不下的時候,麻麻可以誘導孩子與小夥伴協商,玩具輪著玩,每人玩五分鐘,互不干擾,到時即換。而如果孩子總是過分謙讓,從來不和小朋友爭,哪怕是非常喜歡的玩具他都會讓給別人,雖然心裡不一定情願。這種情況下,麻麻可以巧妙地將玩具的玩法“劃分步驟”,讓爭搶的雙方每人負責一個步驟,共同合作著玩。例如我們家寶寶玩的兒童挖掘機,一個小朋友負責把泥土挖起來,另一個小朋友負責把挖起的泥土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堆放。這樣既能夠教孩子合理“保護”自己的東西,又能和小夥伴一起開心共用,從而學會與人交往、與人合作。
【育兒感悟】:怎麼讓孩子在“爭”和“讓”、“分享”和“被分享”之間如何平衡?我們家寶寶能夠在一次又一次的“分享”與“爭奪”中慢慢體會,而粑粑麻麻過多的指點和教育反而容易讓我們家寶寶感到迷惑和混亂。所以我希望麻麻尊重和理解孩子的內心感受,放手讓寶寶解決問題。麻麻要做的,是寶寶在矛盾中僵持不下的時候,教ta如何在“爭”和“讓”中學會合作,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