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文|HUGO
Angel Ye是我很喜歡的一位廣告創意圈的前輩。Angel Ye在她十五年的廣告創意生涯裡,
但是,就在前不久,Angel Ye卻因為健康的原因宣佈離開了。在她寫給公司團隊的信中,她開始為自己前幾年過度工作而後悔,她說:“要為自己喜歡的而活;健康與自由比一切都重要;業餘愛好和工作一樣重要;有能力的人絕不加班;遠離那些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這就是Angel Ye的職場箴言,這幾句話簡直太符合我的對工作、對事業、對職場的認知三觀。當然,我這種三觀也許與很多傳統公司的價值觀八字不合。我絕不認為一個為了工作放棄自己全部業餘生活,甚至放棄自己的家庭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人,他們恰恰是一個公司中最可怕的定時炸彈。
前幾個月公司來了一位三十多歲的資深職業經理人DD,
果不其然,不出一個月,公司整個部門就展開了如火如荼的“學習DD同志加班到深夜,早上提早到”的活動。部門最高領導發話:要好好整頓晚上在8點前下班的人。作為每天早上踩著點到公司,每天晚上不到8點就灰溜溜逃出辦公室我,看到DD同志這大公無私的行為,我慚愧地流出了兩行眼淚:媽蛋,我能抽你丫的嗎?
我在前幾天的人一篇文章中寫過:一個人如果真的熱愛他的工作,
但問題在於,在職場中,99%的加班全都是源於被迫,迫於某種傻逼制度、迫於某種傻逼氛圍,很多人一邊加班一邊熬夜一邊吐槽一邊罵娘一邊浪費時間消耗青春,這就是我們大多數人的職場現狀。
我和DD共同做過好幾次專案,開過好幾次會。幾次之後,我便確認他就是一個“不聰明卻勤奮的人”,一個職場中可怕的定時炸彈,一躲在職場中散發迷魂惡臭的奇葩花,一旦接近他,你的事業你的生活全部會被摧毀。
DD就是這樣一個人。他每天9點到公司,開始刷微博,聊微信,看看昨日的郵件,和周邊的同事聊聊天,裝出自己特別忙的樣子。他最喜歡的事情是開會,因為開會簡直是拖延時間並且讓大家覺得自己很忙的最好的事情了,明明五分鐘可以解決的會議他非要開成五十分鐘;明明只需要兩三個人就能搞定的會議,他非要拉來二三十個人。開完會了,該工作了吧!
由於DD是一個小主管,他從來不自己幹活,有時候只需要自己給其他Team的老大打個電話、發個郵件就能搞定的工作,他非得讓手下的小朋友去找對方team的小朋友,然後對方team的小朋友彙報給對方team的老大,對方team的老大再打電話來給他。臥槽,這一個迴圈,兩個小時又過去了,簡直棒呆!
我想你應該知道為什麼DD每天都那麼晚下班了,就是因為他作,因為他傻,因為整個公司氛圍在慫恿這種不健康的價值觀。
Angel Ye在她的離職信中說職場人分為四類: “聰明且勤奮,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且勤奮 ”。
其實關於這四類職場人的文章,我在幾年前就看到過,當時文章中還提出了一個問題:哪一種人是最可怕的?那時候我剛剛畢業,滿懷著一腔雞血,吃了幾公斤的雞湯,當然覺得“不聰明不勤奮”的最可怕。
但是,那篇文章卻寫道,最最可怕的人是“不聰明且勤奮”。“不聰明不勤奮”的人他們雖然對公司毫無用處,但是他們也不會向公司輸出額外的價值觀,他們只是一個個透明人,在職場中隨時會消失,而且他們也許在工作之外有著其他的成就。
而“不聰明且勤奮”的人,則時時刻刻地向公司的其他人傳遞著一種自以為很牛逼的價值觀:雖然我能力不夠強,但是我能用時間來彌補啊!這種價值觀一旦在公司裡彌散開來,那就完蛋了,整個公司將會成為一個效率低下,員工幸福感低下的雙低公司。
一百多年前,廣大勞動者們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八小時工作制,就這樣被那些“不聰明卻勤奮的人”給毀了。
讀到這裡,也許已經有很多人要罵我了:那你說,像我這種不聰明的人怎麼辦?我連勤奮一下、努力一下都要被你罵,那我餓死算了!
不不不,在我的理解中,“聰明”永遠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聰明”也是一種工作的方法。
從小到大,我的數學和英語就不好,在與數位和字母相關的工作領域中,我就不是個“聰明人”,所以我不會去選擇當一名會計、精算師,或者翻譯。
但我的文字、審美、創意還不錯,也許是個“聰明人”,所以我會去嘗試做設計、文字和創意類的工作。
我還記得我剛畢業在廣告公司工作的時候,同樣的任務和工作量,我幾乎都能在晚上7點前完成,幾乎沒有怎麼熬過夜。
當時每每看到第二天,很多和我一同進入公司的小夥伴們都一臉疲憊黑著眼圈的時候我就不理解,為什麼你們要熬夜呢?果不其然,這些每天都熬夜寫策劃的“加班狗”,幾個月後都轉行了,他們去了那些更適合他們的行業和公司,在那裡,他們成為了“聰明人”,他們真的就很少熬夜了。
所以,“聰明”只不過是“喜歡”和“合適” 的同義詞,如果你每天都覺得你不夠“聰明”,你需要換個坑了。
“聰明”還是一種工作的方式。聰明人都特別具有經濟學的頭腦,他們最看重的是“時間成本”,他們不允許任何一秒鐘的浪費。一個職場中的“聰明人”,絕不允許自己的時間花在刷微博、聊微信和各種無意義的開會中。無論是蘋果的約伯斯,還是微信的張小龍,他們都是絕頂聰明的人,也都是極度討厭開會的人。
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那些功成名就,那些牛逼哄哄的創始人、CEO一邊經營管理著龐大的公司,一邊還能夠一年閱讀一百本書籍,還能每個月和父母妻兒出國旅行,他們還能登上珠穆朗瑪、玩攝影拿金獎、還能寫出各種暢銷書,同時及還能保持養生,每天十一點前必定睡覺。他們為什麼有那麼多時間?
原因很簡單,他們都是“聰明人”,他們所從事的的工作都是自己極度熱愛的,因此他們在工作的時候就能百分之百的投入,獲得一個極高的工作效率。他們拒絕一切無意義的開會、繁瑣的流程、無效的聚會。在工作結束後,他們能夠將工作完全忘記,讓自己全身心投入另一個世界裡。這才是人生贏家啊!
但是令人沮喪的是,大多數的公司,大多數的職場,充斥著“不聰明且勤奮”的人。這類人,也許是工業1.0時代工廠流水線上最歡迎的人,但是現在時代已經改變了,生產方式也已經改變了,我們需要的是更高效的工作和更豐富的生活,而不是死氣沉沉的混日子。
很多時候我真的特別擔心自己的未來,在我目所能見的範圍內,都是“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在這類人中,最成功的是這樣的:在一個個大公司裡,做著一份自己並不那麼喜歡的工作,一步步唯唯諾諾往上爬,每天熬夜加班不回家,沒有任何的工作之外的樂趣,整個人變得枯燥而無趣,終於在三十多歲的時候,擁有了一個看起來不錯的職位,有了一份還算不錯的收入,但這又如何呢?回頭看看,他青春留下了什麼呢?他的未來又有什麼期待呢?
最後再搬出一下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你工作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只是為了獲得最底層的物質滿足嗎?還是為了更高的自我價值的實現呢?
【版權歸作者所有,HUGO整理發佈】
作者:卡夫卡,公眾號:孤獨的人不睡覺(id: awuya1990),扯淡集市,雞湯飯店,文史博物館,兼營各類解憂答惑業務。
他最喜歡的事情是開會,因為開會簡直是拖延時間並且讓大家覺得自己很忙的最好的事情了,明明五分鐘可以解決的會議他非要開成五十分鐘;明明只需要兩三個人就能搞定的會議,他非要拉來二三十個人。開完會了,該工作了吧!由於DD是一個小主管,他從來不自己幹活,有時候只需要自己給其他Team的老大打個電話、發個郵件就能搞定的工作,他非得讓手下的小朋友去找對方team的小朋友,然後對方team的小朋友彙報給對方team的老大,對方team的老大再打電話來給他。臥槽,這一個迴圈,兩個小時又過去了,簡直棒呆!
我想你應該知道為什麼DD每天都那麼晚下班了,就是因為他作,因為他傻,因為整個公司氛圍在慫恿這種不健康的價值觀。
Angel Ye在她的離職信中說職場人分為四類: “聰明且勤奮,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且勤奮 ”。
其實關於這四類職場人的文章,我在幾年前就看到過,當時文章中還提出了一個問題:哪一種人是最可怕的?那時候我剛剛畢業,滿懷著一腔雞血,吃了幾公斤的雞湯,當然覺得“不聰明不勤奮”的最可怕。
但是,那篇文章卻寫道,最最可怕的人是“不聰明且勤奮”。“不聰明不勤奮”的人他們雖然對公司毫無用處,但是他們也不會向公司輸出額外的價值觀,他們只是一個個透明人,在職場中隨時會消失,而且他們也許在工作之外有著其他的成就。
而“不聰明且勤奮”的人,則時時刻刻地向公司的其他人傳遞著一種自以為很牛逼的價值觀:雖然我能力不夠強,但是我能用時間來彌補啊!這種價值觀一旦在公司裡彌散開來,那就完蛋了,整個公司將會成為一個效率低下,員工幸福感低下的雙低公司。
一百多年前,廣大勞動者們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八小時工作制,就這樣被那些“不聰明卻勤奮的人”給毀了。
讀到這裡,也許已經有很多人要罵我了:那你說,像我這種不聰明的人怎麼辦?我連勤奮一下、努力一下都要被你罵,那我餓死算了!
不不不,在我的理解中,“聰明”永遠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聰明”也是一種工作的方法。
從小到大,我的數學和英語就不好,在與數位和字母相關的工作領域中,我就不是個“聰明人”,所以我不會去選擇當一名會計、精算師,或者翻譯。
但我的文字、審美、創意還不錯,也許是個“聰明人”,所以我會去嘗試做設計、文字和創意類的工作。
我還記得我剛畢業在廣告公司工作的時候,同樣的任務和工作量,我幾乎都能在晚上7點前完成,幾乎沒有怎麼熬過夜。
當時每每看到第二天,很多和我一同進入公司的小夥伴們都一臉疲憊黑著眼圈的時候我就不理解,為什麼你們要熬夜呢?果不其然,這些每天都熬夜寫策劃的“加班狗”,幾個月後都轉行了,他們去了那些更適合他們的行業和公司,在那裡,他們成為了“聰明人”,他們真的就很少熬夜了。
所以,“聰明”只不過是“喜歡”和“合適” 的同義詞,如果你每天都覺得你不夠“聰明”,你需要換個坑了。
“聰明”還是一種工作的方式。聰明人都特別具有經濟學的頭腦,他們最看重的是“時間成本”,他們不允許任何一秒鐘的浪費。一個職場中的“聰明人”,絕不允許自己的時間花在刷微博、聊微信和各種無意義的開會中。無論是蘋果的約伯斯,還是微信的張小龍,他們都是絕頂聰明的人,也都是極度討厭開會的人。
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那些功成名就,那些牛逼哄哄的創始人、CEO一邊經營管理著龐大的公司,一邊還能夠一年閱讀一百本書籍,還能每個月和父母妻兒出國旅行,他們還能登上珠穆朗瑪、玩攝影拿金獎、還能寫出各種暢銷書,同時及還能保持養生,每天十一點前必定睡覺。他們為什麼有那麼多時間?
原因很簡單,他們都是“聰明人”,他們所從事的的工作都是自己極度熱愛的,因此他們在工作的時候就能百分之百的投入,獲得一個極高的工作效率。他們拒絕一切無意義的開會、繁瑣的流程、無效的聚會。在工作結束後,他們能夠將工作完全忘記,讓自己全身心投入另一個世界裡。這才是人生贏家啊!
但是令人沮喪的是,大多數的公司,大多數的職場,充斥著“不聰明且勤奮”的人。這類人,也許是工業1.0時代工廠流水線上最歡迎的人,但是現在時代已經改變了,生產方式也已經改變了,我們需要的是更高效的工作和更豐富的生活,而不是死氣沉沉的混日子。
很多時候我真的特別擔心自己的未來,在我目所能見的範圍內,都是“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在這類人中,最成功的是這樣的:在一個個大公司裡,做著一份自己並不那麼喜歡的工作,一步步唯唯諾諾往上爬,每天熬夜加班不回家,沒有任何的工作之外的樂趣,整個人變得枯燥而無趣,終於在三十多歲的時候,擁有了一個看起來不錯的職位,有了一份還算不錯的收入,但這又如何呢?回頭看看,他青春留下了什麼呢?他的未來又有什麼期待呢?
最後再搬出一下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你工作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只是為了獲得最底層的物質滿足嗎?還是為了更高的自我價值的實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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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卡夫卡,公眾號:孤獨的人不睡覺(id: awuya1990),扯淡集市,雞湯飯店,文史博物館,兼營各類解憂答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