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女友一見鍾情,可她卻成了別人的小三
去年大學畢業認識了一個女生,
我們是同一個學校的,但彼此並不認識,後來我們在同一家單位上班才知道彼此是校友,就這樣我們成了進公司那批新人中關係最好的同事。真正喜歡上她,是因為公司聚餐後一起去唱歌我被她的歌聲所吸引,我也是愛音樂的人,從她的歌聲裡我能聽出她對感情的細膩和真誠,當然可能原本就對她有好感,只是在那一刻終於湧上心頭。
公司不允許談戀愛,
我還是向她表白了,她沒有拒絕,但是也沒有明確表示同意,我在追求她三個月後她終於同意,我也覺得自己很幸運,愛情和工作都進展的順利,也在心底暗暗發誓要對她好一輩子。原來我們是一個部門的,不忙的時候就經常發郵件聊,後來她被調到到營運部,去了公司下面的店鋪工作,上班時間見面的機會自然也就少了許多。
今年3月份,剛回公司上班沒多久,
我偶然聽到有同事說她和她們部門的一個經理走的很近,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著,我心裡就很不爽,為她辯解了幾次之後也就罷了,心裡逐漸也產生了疑惑,因為那段時間我們聯繫的也少了,我給她打電話發短信她也回的很應付,於是我就找她談心。
剛開始她並不承認自己和經理有曖昧,我信了她的話,到了五月份,公司一位和我關係不錯的女生說親眼看到她和經理一起去了酒店,至於做什麼她也不清楚,但話裡話外都透露出兩人的關係絕對不一般。重要的是,她們經理還是已經結了婚的男人,孩子都8歲了,沒想到她竟成了公司裡公認的小三。
我再次找她談話,這次她默認了自己的作為,提出要和我分手,
我不同意,她說不管我是否同意,她都已經決定要和我分手,以後再給她打電話她就開始掛斷我電話或者是不接。我很傷心,下了班一個人去酒吧買醉,原本我們打算同居的,我連房子都租好了,她卻變了心。無奈我只能將房子轉租出去,還是一個人租在一個8平米的小單間。
現在分手已經有兩個多月時間了,我還是忘不掉她,也沒心思工作,經常被領導罵。我想辭職去外地,
或者回我家鄉。我跟她說了這個想法,她鼓勵我辭職,可我突然覺得如果我就這麼走了,豈不是更便宜了她?雖然我的想法有點邪惡,可我真的不想看到她淪落成小三還不知悔改,我說如果你不再和你們領導有曖昧,我還是會對你好,並且不再追究之前的這些事,但她心意已決,我到底是走還繼續留下來挽回她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