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如何挑選一份工作?挑自己喜歡的還是自己擅長的?

為什麼永遠不要憑“喜歡”去挑選工作
作者:LACHEL

為什麼永遠不要憑“喜歡”去挑選工作?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

許多剛畢業的年輕人,義無反顧一頭撲進自己嚮往的工作,以為終於能夠實現把工作和生活融合為一的理想。一開始還好,覺得一切都是新的,興致勃勃;過不了三個月,熱情開始消退;半年,開始遇到瓶頸。整天埋頭於各種煩瑣、零碎的事務中,曾經的喜愛早已蕩然無存,只剩下日復一日的細節打磨、機械化勞作和翻來覆去的加班。

想要離開卻又難以割捨,於是陷入自我懷疑之中。

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喜歡”這兩個字都太廉價。

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話:

現在的業績平淡無奇,是因為我不喜歡這份工作,要是能夠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該多好,一定能有所成就。

很可惜,大多數時候,這只是一種自己都沒意識到的藉口罷了。

當我們說“喜歡”的時候,我們在談論什麼呢?很多時候,這只是一種“看起來很美”的錯覺而已。

我們被某種表面的特質所吸引——比如輕鬆的辦公室氛圍,光彩照人的職業形象,出入高端酒會和場所,與眾多名流明星往來……稍微好一點的,則會把它跟自己的某些追求相結合。比如,做廣告能夠發揮自己的創意,做出真正有趣的東西;做互聯網能夠跟一群很酷的人在一起工作,影響數百萬的用戶……諸如此類。

很多人口中的“喜歡”,就是這麼來的。

但是,只要你沒有真正接觸一個行業,真正去瞭解它的日常狀況,你對它的“喜歡”就談不上真的喜歡。

你所感興趣的,或許只是它展露在外那1%的光鮮,但是,你要承受的,可能是那99%的庸常、無聊、煩瑣、冗雜、績效壓力、鉤心鬥角、自我否定、加班加點……更別說,你對它的認識未必正確,很有可能進去了,才發現它跟你所想像的完全不同。

記住:工作本身,永遠是不可能“有趣”的。如果你抱著“因為我喜歡它,

所以無論它多困難、多無聊,我一定都會覺得很有趣”的心態,一定是會撞上南牆的。

不少人跟我說過,喜歡公關,想做公關,但發現進去之後,每天的工作就是做微博微信、寫稿、搜集資料、整理資料、寫報告、寫PPT……甚至連約會和休閒的時間都沒有,很困惑。但是,公關的日常工作本來就是這樣的呀。你所有的一切美好想像,要麼只存在於最頂尖的高層,要麼全是杜撰。

每個行業都是這樣的。所有一切美好的表像:寬鬆的工作氛圍,活潑的同事,零壓力的環境,大展身手的空間,自由發揮創意的機會……這些只存在于“沒有營收壓力”的時候。一旦有了壓力,所有這一切就會瞬間破滅。你的工作時間被無限制地拉長,扁平化和寬鬆的氛圍被收緊,所有人都在KPI的重負之下戰戰兢兢——這才是最常見的情況。

可能會有人說,我才沒有這麼膚淺,我是真的熱愛。

那麼,不妨問自己三個問題:

你願意犧牲所有的個人時間為工作付出嗎?

你願意承受一周60個小時的工作壓力嗎?

就算不給錢,你是否仍然願意做這份工作?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是”,那你才可以談“熱愛”。但是,有多少標榜“喜歡”的人,能做到這一點呢?

我們所喜歡的事物,一旦成了任務,就會被套上太多的束縛、牽扯、羈絆,變得不自由。一個喜歡閱讀的人,讓他每天閱讀10萬字,並且無法自己選擇;一個喜歡寫作的人,讓他每天輸出5000字,並且給他規定方向、選題——久而久之,一定會變成另一種折磨。

非常簡單的道理:長時間從事自己喜歡的活動,身體的耐受能力和閾值就會慢慢提高,你從這項活動裡面獲得的樂趣也就逐步降低,直到完全感受不到快樂為止。

說回正題。那麼,對大多數人來說,應該如何挑選一份工作?

答案也非常簡單:根據你的目標和你最擅長的技能去挑選。

目標是一切的前提。你的一切行動,都應該是基於一個長遠目標的——也就是“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圍繞著這個目標,一步步前進的過程中,你一定會犧牲很多“喜歡”的東西,遇到很多“不喜歡”卻必須去做的事。但是,只要對長遠的目標有利,這些就是值得的。也只有緊扣住這個長遠的目標,你才能有足夠的動力去找尋到最合適的路徑。

另一點是“擅長”。

很多人會認為,“喜歡”跟“擅長”呈正相關,其實不是的。“喜歡”跟“擅長”,很多時候並沒有什麼關係。我見過特別喜歡文案但是對文字實在毫無敏感度的;見過特別喜歡籃球但是身體素質實在不行的;見過特別喜歡數學但是理解起來就是比別人慢半拍的;見過喜歡攝影但是毫無藝術細胞的(作者自己>_

有一種雞湯是“只要你足夠堅持,沒有什麼事情是做不了的”。然而,在自己不擅長或者不適合的方向上走得太遠,是對自己的能力以及其他方面天賦的一種最大的浪費。

如前文所言,工作永遠都不會有趣。但是,為什麼很多人仍然能對工作保持熱情?並不是因為他們喜歡自己的工作,而是因為,他們在工作中,不斷地實現自己的階段目標,不斷地積累著成就感。

而積累成就感的關鍵,是你的競爭力。只有在你最擅長的領域,你才會具有稀缺性,你的價值才會更高,才會更容易不斷突破自己、做出成績、積累成就感。

目標和成就感是相輔相成的。大的目標之下,可以有許多小的分解目標;攻克這些分解目標,產生的成就感會對我們造成正回饋和激勵;而選擇你更擅長的路徑,就更容易攻克這些目標。

選擇工作時,把喜歡作為標準,你得到的是片刻的歡愉。而把目標和成就感作為標準,你得到的,是整個人生。 

那麼,不妨問自己三個問題:

你願意犧牲所有的個人時間為工作付出嗎?

你願意承受一周60個小時的工作壓力嗎?

就算不給錢,你是否仍然願意做這份工作?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是”,那你才可以談“熱愛”。但是,有多少標榜“喜歡”的人,能做到這一點呢?

我們所喜歡的事物,一旦成了任務,就會被套上太多的束縛、牽扯、羈絆,變得不自由。一個喜歡閱讀的人,讓他每天閱讀10萬字,並且無法自己選擇;一個喜歡寫作的人,讓他每天輸出5000字,並且給他規定方向、選題——久而久之,一定會變成另一種折磨。

非常簡單的道理:長時間從事自己喜歡的活動,身體的耐受能力和閾值就會慢慢提高,你從這項活動裡面獲得的樂趣也就逐步降低,直到完全感受不到快樂為止。

說回正題。那麼,對大多數人來說,應該如何挑選一份工作?

答案也非常簡單:根據你的目標和你最擅長的技能去挑選。

目標是一切的前提。你的一切行動,都應該是基於一個長遠目標的——也就是“我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圍繞著這個目標,一步步前進的過程中,你一定會犧牲很多“喜歡”的東西,遇到很多“不喜歡”卻必須去做的事。但是,只要對長遠的目標有利,這些就是值得的。也只有緊扣住這個長遠的目標,你才能有足夠的動力去找尋到最合適的路徑。

另一點是“擅長”。

很多人會認為,“喜歡”跟“擅長”呈正相關,其實不是的。“喜歡”跟“擅長”,很多時候並沒有什麼關係。我見過特別喜歡文案但是對文字實在毫無敏感度的;見過特別喜歡籃球但是身體素質實在不行的;見過特別喜歡數學但是理解起來就是比別人慢半拍的;見過喜歡攝影但是毫無藝術細胞的(作者自己>_

有一種雞湯是“只要你足夠堅持,沒有什麼事情是做不了的”。然而,在自己不擅長或者不適合的方向上走得太遠,是對自己的能力以及其他方面天賦的一種最大的浪費。

如前文所言,工作永遠都不會有趣。但是,為什麼很多人仍然能對工作保持熱情?並不是因為他們喜歡自己的工作,而是因為,他們在工作中,不斷地實現自己的階段目標,不斷地積累著成就感。

而積累成就感的關鍵,是你的競爭力。只有在你最擅長的領域,你才會具有稀缺性,你的價值才會更高,才會更容易不斷突破自己、做出成績、積累成就感。

目標和成就感是相輔相成的。大的目標之下,可以有許多小的分解目標;攻克這些分解目標,產生的成就感會對我們造成正回饋和激勵;而選擇你更擅長的路徑,就更容易攻克這些目標。

選擇工作時,把喜歡作為標準,你得到的是片刻的歡愉。而把目標和成就感作為標準,你得到的,是整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