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還未拿到畢業證時,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在你還保留學生身份之前,
公司與之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係,只是勞務關係,符合雇傭關係特徵的,可以認定為雇傭關係。 還沒拿到畢業證的仍然屬於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生簽訂的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定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係及勞動關係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
就業協定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同: 首先,就業協定由三方當事人簽訂,而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方當事人簽訂; 其次,在校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尚未畢業,還仍然是在校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第三,就業協定僅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即將形成勞動關係及形成勞動關係後,
雙方應當履行的基本權利義務進行的約定和確認,不具備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合同條款; 第四,勞動合同形成後,如果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於就業協定的內容,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的內容履行,如果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包括就業協定中的內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就業協定的內容就變成了勞動合同關係的當然條款,
這與勞動合同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