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腳踏3條船還想和我廝守
網友傾訴:
動情 因為溫柔
衍文是我的同事,之前並不相熟,
那年,我41歲,衍文34歲,我們都有各自的家庭。我先生在外企工作,女兒13歲,已經上中學。其實,我和先生關係不錯,但十幾年夫妻,愛情早已變為親情,重視彼此的存在,卻忽略彼此的感受。
先生很忙,又是個極粗心的人,
先生話少,但對我和女兒、對這個家相當盡心,他終日奔忙,只是為了讓所有人過得更好,先生毫不藏私,他把工資卡交到我手中,偶爾有些外快,也如數上繳,只留下最基本的生活費用。
衍文的妻子我沒見過,聽說很漂亮,跟衍文的感情卻不怎樣,甚至有小道消息說她跟單位領導有染,盡人皆知。知道這些後,我看衍文時便帶著幾分同情,這是個不錯的男人,怎就如此倒楣?
衍文的業務水準不高,但人緣很好,見人總帶三分笑,碰見別人有事,總是第一個站出來幫忙。我跟他同在一個辦公室,享受了不少好處,
衍文對我的關懷越來越多,多得有些不正常。我不是沒有警覺,但同時也有女人被關懷的喜悅。衍文和我先生性格互補,一個細膩,一個粗獷,那時我常想,要是二者能集於一身該有多好。
某天中午,我趴在辦公桌上小憩,屋裡的溫度很低,我睡得頗有冷意,卻懶得起身加衣。迷迷糊糊間,突然覺得肩膀上一熱,勉強睜眼一看,是衍文,他正拿著自己的夾克往我身上披。
我本能地躲閃,卻因為起身太猛,一下子閃進了他的懷裡,我想躲,卻沒躲開,因為自己已被他緊緊攬住。
愛情就這麼開始了,我和衍文毫無防備地陷了進去。
但人雖走了,心卻留下了,我整日莫名地想著衍文,衍文也總是通過各種藉口出現在我眼前。掙扎了足足兩個月,防線最終崩潰,我再也忍受不了思念的煎熬,重新回到原點。
相愛 也有波折
我在愛情裡享受著痛苦的甜蜜,一面是愛情,一面是家庭,我都不想放棄。在這方面,衍文比我仗義,他開始和妻子談分手,他妻子經常出差,一去就是十天半月,倆人之間早已名存實亡,衍文想借著這個機會解脫出來。
2009年10月,衍文從家裡搬出來,住進了父母家,同時向妻子提出離婚。按照我的理解,他妻子肯定會同意,夫妻關係都到了這個地步,何必苦苦糾纏。可出乎意料,對方竟拒絕了衍文,二人的離婚大戰就此拉開序幕,直到今天,這場拉鋸戰依然沒有終點。
衍文希望從我這裡得到同樣的回報,可我做不到,我放不下孩子,也割捨不下丈夫,那個家早已和我融為一體,我容許自己感情外逃,卻做不到拋家棄子。
我對衍文說:“對不起,在這件事上只能永遠欠著你,如果你覺得不公,可以退出。”衍文思索良久,很大度地一揮手,“沒關係,我等著,等著你想通的那天”。
有段時間,我和衍文的感情如漆似膠,幾乎到了寸步不離的地步,趁著我高興,衍文又幾次提出讓我離婚,但不管當時的情緒有多高,只要那句話一出口,我會立刻冷靜下來,重申自己不願離婚的立場。
為了這事,我們吵過鬧過,甚至說到分手,都是我主動提出,但衍文堅決不允,他摔手機、摔凳子,甚至以頭撞牆、用煙頭燙自己,每每看到他那副悲傷絕望的樣子,我的心立即軟化,我摟著他的肩,輕輕安撫,“現在這樣不好嗎?何必那麼苛求?”
衍文家有幾套老房,當時正趕上拆遷,按照以房換房的標準,會得到三套大小不一的新房,他和妻子的離婚一直懸而未決也與此有關,也許他妻子想借機分些利益。
之前衍文曾對我說,為了證明他對我的真誠,會在房產證上寫下我們倆的名字,我沒往心裡去,只把他的話當成男人的討好,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也罷。
2010年年底,換房一事進入實際操作階段,衍文又告訴我,鑒於他妻子的強硬,他將不得不把妻子的名字寫上房產證,之前給我的承諾不能實現,請我諒解。
說實話,我心裡很不舒服,倒不是為了那幾套房子,而是覺得衍文並無離婚的誠意,他的決心也許並沒想像中那麼大,也許,他只是為了敷衍。不快歸不快,在這件事情上,我並無正當的憤怒理由,也就不了了之。
痛苦 漸近真相
相處中,我逐漸發現衍文的缺點:太摳門,太計較。他常在我面前有意無意地訴苦,手機沒話費了、衣服太舊了、皮帶該換了……對待自己的愛人,我向來大方,只要他提起,馬上解決,但次數多了,也覺得彆扭。
還有,單位同事經常一起吃飯,每逢埋單時,衍文總有各種理由閃身,去廁所、接電話、玩手機,花樣百出,同事們背地裡也有議論,“衍文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太小氣,不像個男人”。
衍文的行為充滿矛盾,一方面斤斤計較,一方面卻也大方。去年我過生日,他送了我一條白金手鏈,好幾千塊,去年年底,他給我買了一件羊絨衫、一條羊絨褲、又花了三四千塊。
我一思量,這麼個“摳門兒”的人,竟捨得在我身上如此花錢,一定是因為愛。因為這份愛,我的愛也就更加沉甸甸的。
轉眼到了今年4月,不知動了哪根神經,衍文突然想做生意,而且說做就做,幾番運作下來,他跟一個女人合夥開了間美容院,具體工作由那個女人操作,衍文只是投資,偶爾過去看看。據衍文說,那女人是朋友的朋友,之前彼此並不認識,因為這次合作才坐到一起。
衍文的新店開張後大約一個月,我突然生了場病,上吐下瀉,心情也變得很糟,衍文去醫院接我,回家路上,我又在車上吐了個天翻地覆,大概衍文隨口埋怨了一句,我大發雷霆,罵了他。這些都是事後才知道的,當時我的狀態太差,整個人暈暈乎乎,什麼都不記得。
我在家歇了一周,中間衍文沒找我,我也賭氣不理他,一周後,是我按捺不住先聯繫了衍文。電話接通了,我問衍文在哪兒,他支支吾吾,問他跟誰在一起,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清楚的女聲:“你明白告訴她唄,我現在是你的女朋友。”
我一聽就傻了,什麼情況,不過一周,怎就憑空多出個女朋友。衍文的語句逐漸順溜:“嗯,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呢。”我控制不住地大聲質問,可電話卻被那個女人搶了去:“大姐,你放了衍文吧,我們是認真交往的,你又不會為他離婚……”
事後,衍文跟我解釋,那天我在車上罵完他後,他心情很不爽,便回到店裡跟那個女人訴苦,對方善解人意地開導他,兩人越說越投機,一番小酒下肚,就把彼此折騰到了床上,也就因此成了“男女朋友”。
清醒 如何抽身
事情到了這一地步,只剩下唯一選擇——分手。我和衍文都同意,他是想跟那個女人廝守,我是忍受不了他的背叛。分是分了,可我心裡好憋屈,又是不甘,又是屈辱,想當初,衍文在我面前海誓山盟,那副赴湯蹈火的模樣,怎會變起臉來如此之快?
最尷尬的是,我和衍文已有了分手協議,卻不得不朝夕相處,因為在同一個辦公室裡,即使再不情願,也要面對。
現在,我已看得很清,衍文的確不是個好男人,我們分手後,工作上的接觸很難避免,他總是想方設法地撩撥我,或者撫摸我的頭髮,或者輕觸我的臉頰,作為一個女人,一個還在試圖遺忘愛情的女人,那種撩撥無異於火上澆油,把我折磨得痛不欲生。
其間,我休了好幾次假,只為平復自己的心情,可衍文如影隨形,我女兒過生日,他送來禮物,單位有事,他搶著通知……我不能理解,既然已分手,為何又要藕斷絲連?
8月,衍文首次提出跟我和好,我問他,那個女人怎麼辦,他說他從來沒愛過那個人,她對於他來說,不過是個排遣寂寞的活物,因為我不願為他離婚,他得找個能暫時依靠的人。
聽了這話,我真是寒心,因為我知道,那個女人對他很好,為他做飯,為他洗衣,幫他打理店面,上次衍文請同事去他店裡玩,女人一副小媳婦的樣子,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給他掙足了面子,可他呢,竟在我面前說起這種話,“一個活物”,這是怎樣的一種侮辱。
我拒絕了衍文,可到了9月,他再次提出和好要求,我忍不住教訓他,問他到底想腳踏幾隻船,和妻子沒離婚,和那個女人同居著,卻又要與我廝守,他以為他是誰,還要不要對別人負責?
衍文玩世不恭地一笑:“負責?我對自己都不負責,何況別人。”那一刻,我真正看清了衍文的真實面目,原來他是這種人,自私自利,卑鄙無恥,我不敢相信,自己曾為這樣的男人傾心。
如今,我已鐵了心要與衍文一刀兩斷,可那個麻煩仍未解決——我們還在同一間辦公室。別人都說,決意分手的人最好永不相見,可我們天天處在一個屋簷下,衍文又總是陰魂不散地糾纏,我想逃都難。
說出這個故事,實在是因為憋得難受,同時也想求助,該如何處理眼前的情況?我不是個堅定的女人,面對衍文的攻勢,我不敢肯定,有一天會不會再次動搖。
點評:
從雨寧的敘述裡,我們看得很清,這段感情從頭至尾都是錯,雨寧和衍文都是其中不光彩的角色,可笑的是,他們都把自己的訴求當做理所應當,甚至在不被滿足時委屈萬分,何等荒謬。
至於抽身一事,其實很簡單,只要雨寧願意。最初,為了扼殺那段不道德的感情,她換過辦公室,可惜沒能堅持到最後。由此看來,雨甯完全有能力改變眼前的尷尬現狀,離開他,離開那間辦公室,除非她還在猶豫。
對於雨寧來說,距離固然重要,但心更關鍵,如果不夠堅決,即使相隔天涯,仍有可乘之機;反之,如果做到壯士斷腕,轉身只在一瞬。
相愛 也有波折
我在愛情裡享受著痛苦的甜蜜,一面是愛情,一面是家庭,我都不想放棄。在這方面,衍文比我仗義,他開始和妻子談分手,他妻子經常出差,一去就是十天半月,倆人之間早已名存實亡,衍文想借著這個機會解脫出來。
2009年10月,衍文從家裡搬出來,住進了父母家,同時向妻子提出離婚。按照我的理解,他妻子肯定會同意,夫妻關係都到了這個地步,何必苦苦糾纏。可出乎意料,對方竟拒絕了衍文,二人的離婚大戰就此拉開序幕,直到今天,這場拉鋸戰依然沒有終點。
衍文希望從我這裡得到同樣的回報,可我做不到,我放不下孩子,也割捨不下丈夫,那個家早已和我融為一體,我容許自己感情外逃,卻做不到拋家棄子。
我對衍文說:“對不起,在這件事上只能永遠欠著你,如果你覺得不公,可以退出。”衍文思索良久,很大度地一揮手,“沒關係,我等著,等著你想通的那天”。
有段時間,我和衍文的感情如漆似膠,幾乎到了寸步不離的地步,趁著我高興,衍文又幾次提出讓我離婚,但不管當時的情緒有多高,只要那句話一出口,我會立刻冷靜下來,重申自己不願離婚的立場。
為了這事,我們吵過鬧過,甚至說到分手,都是我主動提出,但衍文堅決不允,他摔手機、摔凳子,甚至以頭撞牆、用煙頭燙自己,每每看到他那副悲傷絕望的樣子,我的心立即軟化,我摟著他的肩,輕輕安撫,“現在這樣不好嗎?何必那麼苛求?”
衍文家有幾套老房,當時正趕上拆遷,按照以房換房的標準,會得到三套大小不一的新房,他和妻子的離婚一直懸而未決也與此有關,也許他妻子想借機分些利益。
之前衍文曾對我說,為了證明他對我的真誠,會在房產證上寫下我們倆的名字,我沒往心裡去,只把他的話當成男人的討好,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也罷。
2010年年底,換房一事進入實際操作階段,衍文又告訴我,鑒於他妻子的強硬,他將不得不把妻子的名字寫上房產證,之前給我的承諾不能實現,請我諒解。
說實話,我心裡很不舒服,倒不是為了那幾套房子,而是覺得衍文並無離婚的誠意,他的決心也許並沒想像中那麼大,也許,他只是為了敷衍。不快歸不快,在這件事情上,我並無正當的憤怒理由,也就不了了之。
痛苦 漸近真相
相處中,我逐漸發現衍文的缺點:太摳門,太計較。他常在我面前有意無意地訴苦,手機沒話費了、衣服太舊了、皮帶該換了……對待自己的愛人,我向來大方,只要他提起,馬上解決,但次數多了,也覺得彆扭。
還有,單位同事經常一起吃飯,每逢埋單時,衍文總有各種理由閃身,去廁所、接電話、玩手機,花樣百出,同事們背地裡也有議論,“衍文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太小氣,不像個男人”。
衍文的行為充滿矛盾,一方面斤斤計較,一方面卻也大方。去年我過生日,他送了我一條白金手鏈,好幾千塊,去年年底,他給我買了一件羊絨衫、一條羊絨褲、又花了三四千塊。
我一思量,這麼個“摳門兒”的人,竟捨得在我身上如此花錢,一定是因為愛。因為這份愛,我的愛也就更加沉甸甸的。
轉眼到了今年4月,不知動了哪根神經,衍文突然想做生意,而且說做就做,幾番運作下來,他跟一個女人合夥開了間美容院,具體工作由那個女人操作,衍文只是投資,偶爾過去看看。據衍文說,那女人是朋友的朋友,之前彼此並不認識,因為這次合作才坐到一起。
衍文的新店開張後大約一個月,我突然生了場病,上吐下瀉,心情也變得很糟,衍文去醫院接我,回家路上,我又在車上吐了個天翻地覆,大概衍文隨口埋怨了一句,我大發雷霆,罵了他。這些都是事後才知道的,當時我的狀態太差,整個人暈暈乎乎,什麼都不記得。
我在家歇了一周,中間衍文沒找我,我也賭氣不理他,一周後,是我按捺不住先聯繫了衍文。電話接通了,我問衍文在哪兒,他支支吾吾,問他跟誰在一起,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清楚的女聲:“你明白告訴她唄,我現在是你的女朋友。”
我一聽就傻了,什麼情況,不過一周,怎就憑空多出個女朋友。衍文的語句逐漸順溜:“嗯,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呢。”我控制不住地大聲質問,可電話卻被那個女人搶了去:“大姐,你放了衍文吧,我們是認真交往的,你又不會為他離婚……”
事後,衍文跟我解釋,那天我在車上罵完他後,他心情很不爽,便回到店裡跟那個女人訴苦,對方善解人意地開導他,兩人越說越投機,一番小酒下肚,就把彼此折騰到了床上,也就因此成了“男女朋友”。
清醒 如何抽身
事情到了這一地步,只剩下唯一選擇——分手。我和衍文都同意,他是想跟那個女人廝守,我是忍受不了他的背叛。分是分了,可我心裡好憋屈,又是不甘,又是屈辱,想當初,衍文在我面前海誓山盟,那副赴湯蹈火的模樣,怎會變起臉來如此之快?
最尷尬的是,我和衍文已有了分手協議,卻不得不朝夕相處,因為在同一個辦公室裡,即使再不情願,也要面對。
現在,我已看得很清,衍文的確不是個好男人,我們分手後,工作上的接觸很難避免,他總是想方設法地撩撥我,或者撫摸我的頭髮,或者輕觸我的臉頰,作為一個女人,一個還在試圖遺忘愛情的女人,那種撩撥無異於火上澆油,把我折磨得痛不欲生。
其間,我休了好幾次假,只為平復自己的心情,可衍文如影隨形,我女兒過生日,他送來禮物,單位有事,他搶著通知……我不能理解,既然已分手,為何又要藕斷絲連?
8月,衍文首次提出跟我和好,我問他,那個女人怎麼辦,他說他從來沒愛過那個人,她對於他來說,不過是個排遣寂寞的活物,因為我不願為他離婚,他得找個能暫時依靠的人。
聽了這話,我真是寒心,因為我知道,那個女人對他很好,為他做飯,為他洗衣,幫他打理店面,上次衍文請同事去他店裡玩,女人一副小媳婦的樣子,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給他掙足了面子,可他呢,竟在我面前說起這種話,“一個活物”,這是怎樣的一種侮辱。
我拒絕了衍文,可到了9月,他再次提出和好要求,我忍不住教訓他,問他到底想腳踏幾隻船,和妻子沒離婚,和那個女人同居著,卻又要與我廝守,他以為他是誰,還要不要對別人負責?
衍文玩世不恭地一笑:“負責?我對自己都不負責,何況別人。”那一刻,我真正看清了衍文的真實面目,原來他是這種人,自私自利,卑鄙無恥,我不敢相信,自己曾為這樣的男人傾心。
如今,我已鐵了心要與衍文一刀兩斷,可那個麻煩仍未解決——我們還在同一間辦公室。別人都說,決意分手的人最好永不相見,可我們天天處在一個屋簷下,衍文又總是陰魂不散地糾纏,我想逃都難。
說出這個故事,實在是因為憋得難受,同時也想求助,該如何處理眼前的情況?我不是個堅定的女人,面對衍文的攻勢,我不敢肯定,有一天會不會再次動搖。
點評:
從雨寧的敘述裡,我們看得很清,這段感情從頭至尾都是錯,雨寧和衍文都是其中不光彩的角色,可笑的是,他們都把自己的訴求當做理所應當,甚至在不被滿足時委屈萬分,何等荒謬。
至於抽身一事,其實很簡單,只要雨寧願意。最初,為了扼殺那段不道德的感情,她換過辦公室,可惜沒能堅持到最後。由此看來,雨甯完全有能力改變眼前的尷尬現狀,離開他,離開那間辦公室,除非她還在猶豫。
對於雨寧來說,距離固然重要,但心更關鍵,如果不夠堅決,即使相隔天涯,仍有可乘之機;反之,如果做到壯士斷腕,轉身只在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