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10個事項
應屆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10個事項
一、要注意學習《勞動合同法》。
無論什麼專業畢業,掌握《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規定,既可及時要求用人單位改正,也可防患於未然。
二、要注意誠實守信。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報酬等情況;也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簽約前既要充分瞭解單位,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類型。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合同類型直接影響合法權益,不能不分性質一簽了之。
四、要注意訂立書面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不少單位試圖不簽書面合同而規避法律規定。也有應屆生礙於情面只簡單地口頭協議。
五、要注意拒絕不合法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所以,應注意拒絕交保證金或身份證等習慣做法。
六、要注意檢查必備條款。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審查9項必備條款:即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的其他事項。上述條款一項都不能少。否則,如有缺漏,就埋下勞動爭議隱患。
七、要注意依法約定試用期。
要注意《勞動合同法》第19條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的規定。同時要注意,根據第20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八、要注意仔細推敲合同。
簽字時,不僅要對文本仔細推敲,還要仔細閱讀崗位說明書、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考核等規章制度,這些作為合同附件,
九、要注意不隨意約定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第22條規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第23條規定的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簽訂後,雙方各執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則,合法權益被侵害或發生勞動爭議就沒有了重要證據。
應屆畢業生作為新進入社會的人群,在工作經驗與社會經驗方面是很缺乏的,這樣容易導致在找工作的時候被用人單位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為了急於找到工作而不惜降低自己的福利待遇。其實,要想預防這樣的情況出現,小編建議應屆畢業生在尋找工作之前最好先瞭解清楚有哪些注意事項,這樣對自身來講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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