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分手已經半年了,她一直和我聯繫很頻繁,
但是都無關風月,就是找我借錢,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要怎樣拒絕前女友借錢呢。在最開始我以為前女友借錢是對我還有意思,後來借的次數越來越多,我真的覺得可能是我自己開始的時候想太多了,她應該根本不是對我還有意思。
我們談戀愛其實已經有兩年的時間裡,這兩年裡面我們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本來已經打算在年初的時候結婚,不知道是什麼地方我惹到她了還是什麼,
她後來就跟我說要分手,具體的原因都沒有告訴我,我就這樣被甩了。她分手還是挺徹底的,基本所有的方式都刪掉了,不過微信還留著。
然後分手後的兩個月,她就找到了我,說讓我借錢給她,她想自己開店。我自己手頭也還好,
不算非常寬鬆,但是我因為畢竟是自己快要結婚的人,所以就直接給他轉帳了6K。她也什麼話都沒有跟我說,直接收了錢就沒說話了。
其實對於前女友我當時因為在外地工作,所以在這方面照顧她也很少,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對我也很好,所以我也沒有想說讓她還我的錢,誰知道還有後面的事情。
後來陸陸續續又因為各種原因,比如租房子啊、買手機等等前後借了估計有一萬了。
這些我也就打算當成是分手費不打算問他要回來了但是她又來找我了,說要借錢。我自己也不是什麼特別有錢的人,所以我現在也不知道概要怎麼辦了,我想要拒絕他,但不知道怎樣拒絕前女友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