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願離婚程式怎麼走呢? 5個步驟必須要瞭解
自願離婚,即我們通常說的協議離婚。那麼,在實踐中,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申請。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定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審查和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補救方式。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延伸補充: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協定離婚需要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兩本結婚證必須要全,如果丟了,還要先補辦結婚證再辦離婚)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共同財產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
(4)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自願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法律解答。另外,需要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