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特指親屬之間的那種特殊的感情,不管對方怎樣也要愛對方,
無論貧窮或富有,無論健康或疾病,甚至無論善惡。它有兩個特點:一是互相的,不是專一的;二是立體的,不能是單方面的。“親情”重在“情”字,無血緣關係也可以有親情;有血緣關係也不一定有親情。真正的愛才是親情,它是人間最美的一種情感。親情無任何限制:若感情好可以情同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情侶通過結婚也會成為親情,只是它比普通的親情更進一步,
擁有使雙方心動的愛情一體化聯繫。沒有血緣關係的親情無論單方或雙方也可能會產生愛戀,若成功則會結婚;若由於某種內外因素而又變回親情,則會對應成為“不一樣”的親情。
一個女孩幫姐姐照顧不到百天的孩子,經常幫助洗衣服、做飯。還要一個月給她姐姐交上一百五十元的生活費。
女孩的男朋友經常勸女孩去上班,讓女孩上班不是讓女孩去掙錢,只是不願意看見女孩這樣的受委屈。但是女孩怕她姐姐累著,吃不好。一直沒有去上班。還時不時的被姐夫罵上幾句畜生。過了一段時間竟還讓她的姐夫用拖鞋打了一頓。雖然說:打是親,罵是愛,可這(姐夫)並不是愛,而女孩的男朋友卻是愛她的,他如此的關心女孩。
這裡有一篇屬實報導她57歲,患有肝癌,但是拖著不治療。她大女兒31歲,患腮腺癌,手術後等著化療。
她24歲,除了照顧病重的媽媽和姐姐,還要編織善意的謊言,向姐姐和媽媽隱瞞彼此的病情。
媽媽患了肝癌,不能讓姐姐知道;姐姐也是癌症,不能讓媽媽知道;就這樣,這對母女互相不知得了重病。
至親之情,不應該是看著彼此漸行漸遠的背影,而應該是,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
父母對子女的親情是愛其強,更愛其弱,一個斷了腿,又瞎又聾的孩子,父母愛他會更加倍,而愛情就不然矣,愛情乃愛其強,不愛其弱。父母對兒女愛護的時間太久,太久。從兒女呱呱落地,到長大成人,一直延伸到兒女的下一代,再下一代,無不十指連心。
所以親情定義應是父母對子女及其後代的感情之最久、最大,也是最真心的。“親情”重在“情”字,無血緣關係也可以有親情;有血緣關係也不一定有親情,所有的情得到昇華後都會成為親情,它是人間最美的一種情感。友情無任何限制:若感情好可以情同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情侶通過結婚也會成為親情,只是它比普通的親情更進一步,擁有使雙方心動的愛情一體化聯繫。沒有血緣關係的親情無論單方或雙方也可能會產生愛戀,若成功則會結婚;若由於某種內外因素而又變回親情,則會對應成為“不一樣”的親情。
若成功則會結婚;若由於某種內外因素而又變回親情,則會對應成為“不一樣”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