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與小三網曬恩愛逼我離婚
現在的小三,比誰都要囂張。林志遠,我才是你的老婆!看看,
“你也看到了?”那是實名網站,很多親朋好友都有註冊。換言之,司徒莎這麼做——認識的、不認識的人,都能知道。林志遠大概忘記,還是我幫著申請開通的呢。
“你怎麼這樣?司徒莎是我同事的妹妹,剛來到公司啥都不懂、啥都不會。我就盡著義務,私下多些接觸、多些交流。你這人,都想到哪裡去了?”“都摟抱了,都親吻了。
他真以為,我只是不經意流覽那個網站。錯!司徒莎主動甩來地址,這難道不是別有居心嗎?當然,她為了不留下證據說得很含糊。網曬恩愛,這還需要我替她解釋、替林志遠隱瞞嗎?司徒莎才不會只告訴我一個人,要玩就玩大些——唯恐天下不知。連我的姐姐,也氣急敗壞的電話過來。
“阿妹,你打算怎麼辦?”小三都宣佈主權,我說什麼、不說什麼都要慎重。相信,林志遠還愛著我。即便司徒莎存在,他再晚都要回家報到。而由始至終,他也回避與司徒莎的親密關係。林志遠對我的父母、姐姐姐夫都多有關照,這些年從未改變。都怪那個司徒莎,
呵呵,我想得太天真了。這是三天之後,才知道的殘酷事實。用過晚飯,林志遠在客廳走來走去。明顯的心事重重,或者是演戲給我看?是時候,該怎樣就怎樣吧。我坐在沙發上,說:“志遠,有話就說吧!”“咱們三個人這樣好嗎?”“不好。”但總不是我來退出吧?“那,你想怎樣?”
“司徒莎,小姑娘鬧成這樣。她,真的愛我。恩,我要負責的。”
“怎麼負責,你要和我離婚?”林志遠沒有回答,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