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離婚不離家 蝸婚最悲催

有人說藝術是源于生活而高於生活的,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

比起現實事例,戲劇創造者的想像力簡直堪稱貧瘠。生活,總是更多狗血元素。

所以說,如果戲劇創作都開始涉及某一民生話題時,那它絕不是一個個案,至少是種現象了。新鮮炮製出爐的小說《蝸婚》說的故事大體為:比蝸居更慘的是蝸婚。我們不妨三言兩語以蔽之吧。

同屌絲前夫及其現任女友住一個屋簷下,那簡直就是一部現代版的宮鬥,前妻和後來居上編號3的女人的大作戰。

季素和溫安年跑了三趟民政局,最終離了婚。離婚不離家,他們依然住在一個屋簷下蝸婚著。當溫安年帶著一個妖嬈的女人回家,他指著那個叫秦湯湯的女人對季素說:她是我的女友。季素就想起六年前他也是這麼對他的家人介紹她的。溫安年,在隔壁,那些情話似曾耳聞。秦湯湯就這樣光明正大的搬進了他們存了七年錢才買的房子。直到楊之放出現在她的面前,
他愛憐地說,季素,我帶你走。

看來作者心地善良,還給出了一個可以善終的結局,但事實不是每個想要擺脫蝸婚的人都能很快遇見出走的引路者和合適的路線圖的。

只是想要規模經濟一下

情感幫辦 覃貢

既然選擇蝸婚,無可厚非。但是想知道有多少這種境地下的男女認真界定過活在當下的狀態呢?你們需要告訴自己的是——基本上,這就是等同於男女合租一個性質了,

唯一的區別就是倆人共有房子的產權,但這已不能妄圖左右對方生活幾何。

不要有有關情感層面的想像和要求。就像是即使你的室友帶回了你不喜歡的人,你覺得自己有什麼立場去宣揚自己的喜好嗎?沒有的。前妻或是前夫之于你的意義還有幾許?你們的愛情悄悄落幕,曾經讓你魂牽夢繞的人已經成為了過去時,結束一段婚姻並不可怕,但是你知道該把對方放到心裡的什麼位置嗎?一個舊時朋友?一個不願再想起的人?找到答案就意味著你可以灑脫地繼續上路,

合租也無所謂了,這個時候,大家只是想要規模經濟一下,不要想多。

規模經濟,這是個具有普遍啟發精神的準則,用在生產的工廠,它就是在一定科技水準下生產能力的擴大,使長期平均成本下降的趨勢,即長期費用曲線呈下降趨勢。同理可證,一間居所,供給兩個人的生活,

那麼兩個人的生活成本都會相對較小。所以,不要任性,適者生活一下吧。

真實生活就是這樣,它會強調你的適應而絕非喜好,至少你們甚至不能學像明星那樣癲狂。安妮斯頓和皮特結束那段著名婚姻時足具靈感,感情已走到盡頭,還要珍惜最後一次曝光的機會,找一個愜意的地方共度一個假期,就當是反蜜月旅行。連分手都要旅行,在一望無垠的海邊,穿著性☆禁☆感撩人的比基尼,與對方最後一次道別,讓那些虎視眈眈的女人與男人再無法幸災樂禍。顯然,他們的生活都不考慮規模經濟這件事的,如果你需要,那就暫時將就一下啦。

這就不是件該計較划算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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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蝸婚啊?大多數人給出的結論的熱議點都是關乎高房價,解釋為面對房價壓力,離婚的人們寧可選擇蝸居在一處也不分道揚鑣,至少,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不會因為離婚而額外的增加生活的成本。如果基於這種現實的考慮,那麼活該忍受接踵而至的種種挑戰神經的事情:對方帶回了你不喜歡的男人或是女人,對方消遣了你當初對於這個家傾注的種種心血,對方把往昔對你的熱情與關懷備至用在了另一個人身上,想必這些都是真人秀節目才會熱愛的極其激烈衝突的橋段吧,沒有人的心臟強壯到遭遇這些還可以巋然不動。

這是一件必然需要花很多時間糾結其中不能自拔的事情嗎?我們不妨跳出來想想。結婚,然後走到離婚,這本就是一件勞民傷財的事情,當感情都不復存在時,還有剩下多少划算可供謀求嗎?少年時,都懂得萬一遇人不淑那就壯士斷腕,會分手的人才能愛得漂亮;成年後,即使沒有人去刻意學習過有關離婚這件事,但是往昔的決絕與乾脆呢?

似乎有關離婚後的處理方式,這是個與時代有關的方法論的話題。幾年前,一片盛囂的聲音還是:離婚了就別再來找我,眼下,又衍生出離婚不離家。那個被討論了千遍的話題,男女之間到底有沒有真正純潔的友誼,現在需要問詢的是,離婚男女還能保有友誼和平相處嗎?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很難,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難於上青天。離婚不可怕,可怕在於將繼續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婚姻中的那個不幸者,繼續呆在這個空間,扮演一個不幸者不會讓自己更好受一些。於此,你只是為了節省一部分開支就放棄了一次成長的機會。如果你習慣了這個角色,你會讓這個被侮辱和被損害的角色統治著,很難翻身,除非你能知道為一場已經結束的愛還要付出那麼多糾結的感情,自己得到了什麼。

離婚後,這從來就不是一個該計較怎樣更划算的時刻。還原一個令自己對生活抱有希望的狀態,最是彌足珍貴

穿著性☆禁☆感撩人的比基尼,與對方最後一次道別,讓那些虎視眈眈的女人與男人再無法幸災樂禍。顯然,他們的生活都不考慮規模經濟這件事的,如果你需要,那就暫時將就一下啦。

這就不是件該計較划算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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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蝸婚啊?大多數人給出的結論的熱議點都是關乎高房價,解釋為面對房價壓力,離婚的人們寧可選擇蝸居在一處也不分道揚鑣,至少,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不會因為離婚而額外的增加生活的成本。如果基於這種現實的考慮,那麼活該忍受接踵而至的種種挑戰神經的事情:對方帶回了你不喜歡的男人或是女人,對方消遣了你當初對於這個家傾注的種種心血,對方把往昔對你的熱情與關懷備至用在了另一個人身上,想必這些都是真人秀節目才會熱愛的極其激烈衝突的橋段吧,沒有人的心臟強壯到遭遇這些還可以巋然不動。

這是一件必然需要花很多時間糾結其中不能自拔的事情嗎?我們不妨跳出來想想。結婚,然後走到離婚,這本就是一件勞民傷財的事情,當感情都不復存在時,還有剩下多少划算可供謀求嗎?少年時,都懂得萬一遇人不淑那就壯士斷腕,會分手的人才能愛得漂亮;成年後,即使沒有人去刻意學習過有關離婚這件事,但是往昔的決絕與乾脆呢?

似乎有關離婚後的處理方式,這是個與時代有關的方法論的話題。幾年前,一片盛囂的聲音還是:離婚了就別再來找我,眼下,又衍生出離婚不離家。那個被討論了千遍的話題,男女之間到底有沒有真正純潔的友誼,現在需要問詢的是,離婚男女還能保有友誼和平相處嗎?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很難,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難於上青天。離婚不可怕,可怕在於將繼續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婚姻中的那個不幸者,繼續呆在這個空間,扮演一個不幸者不會讓自己更好受一些。於此,你只是為了節省一部分開支就放棄了一次成長的機會。如果你習慣了這個角色,你會讓這個被侮辱和被損害的角色統治著,很難翻身,除非你能知道為一場已經結束的愛還要付出那麼多糾結的感情,自己得到了什麼。

離婚後,這從來就不是一個該計較怎樣更划算的時刻。還原一個令自己對生活抱有希望的狀態,最是彌足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