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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4大原則需要遵守

離婚,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到底令人唏噓。因為離婚不像情侶分手那麼簡單,

不是口頭承諾就可以各奔東西,相忘於江湖。離婚需要辦理合規合法的離婚手續,還要進行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婚姻法固然有明確規定,但是夫妻雙方不是陌生人,不是說一不二、針尖對麥芒的債權雙方,所以,原則上會鼓勵夫妻雙方協商分割財產。無論是選擇淨身出戶,還是他多你少,都是夫妻雙方的自由。若無法達成一致協定,則需要訴諸法律。

婚姻法對夫妻間財產的分割列出了幾大原則,正在面臨財產訴訟的夫妻們,可以對號入座,合法分割財產。

第一,在一段婚姻中,法律默認夫妻雙方是平等關係,平等享有夫妻權益,平等承擔夫妻義務,所以,分割財產的大原則也是平等。

第二,進入婚姻,

女方對家庭的照顧往往多於男方,而社會生存能力會逐漸下降。所以,在分割財產時,會對女方有一定的照顧,尤其是孩子歸女方所有的情況下。

第三,在離婚的原因中,有一種情況叫做因出軌導致離婚,出軌方即為過錯方。在這種情況,財產分割時可以不遵照平均原則,

會適當照顧無過錯方。

第四,有些財產一旦分割就會貶值或者失去價值,在分割時會偏向能將其利益有效增長的那一方。

新婚姻法對過去的婚姻法進行了修訂,不但兼顧了公平原則,也更加的人性化,實施起來更加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