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應謹記 婆婆跟媽媽的10個區別
一、做女兒的時候和頂媽媽的嘴,媽媽一下子就忘了;但是如果結婚後頂婆婆的嘴,
二、在家做女兒的時候肚子餓了媽媽煮三餐給你吃,很自然;嫁為人婦婆婆煮三餐給你吃,很不孝。吃完飯,媽媽洗碗,很自然;吃完飯,婆婆洗碗,很不孝;
三、媽媽煮飯給女兒丈夫吃,天經地道;婆婆煮飯給兒子的媳婦吃,大逆不道。
四、媽媽在忙,你沒幫忙,沒怎樣;婆婆在忙,你沒幫忙,很不孝;
五、出外旅遊沒帶媽媽,沒人說你不孝;但沒帶婆婆,可有人說你不孝了!
六、可以在媽媽面前說你先生的不是,但千萬別在你婆婆面前抱怨你先生的不對。
七、在媽媽面前,偷懶心安理得;在婆婆面前,這個懶字說不得,更別說付諸行動。
八、在家,有好吃好喝的,媽媽捨不得吃,留給你;但在婆家,是你要留給別人吃。(順序是:公、婆、老公、孩子,有剩才輪到你)!
九、媽媽含辛茹苦養大你,還捨不得使喚你;一到婆婆家碰到不好的婆婆,你就得代替她養大兒子伺候她,稍有不是,你即成為眾矢之的。
十、媽媽從不計較女兒的丈夫不幫她煮飯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