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中薛珍珠這樣的媽媽到底是不是好媽媽
《我的前半生》已經結局,晉升為網紅的薛甄珠女士去世了,
薛甄珠在羅子君家中看見名牌圍巾和包包,
可是,她隨後展現出來的處世規範和為人準則,真是讓人歎為觀止,大開眼界。
羅子君被淩玲插足導致婚姻破裂,薛甄珠聲色俱厲地跑到辰星,手撕小三,毫不手軟。即便她把出軌的罪都怪到女方都上,仍舊一群人拍手稱快,
薛甄珠當初看上崔寶劍明明是因為他是戴金表的老華僑,還住著大房子,設計搶了別人的男朋友,還能假裝摔倒博取鄰居同情,幫著她罵“賤人”,手段心計堪比最強小三淩玲;本就是帶著極強功利目的的黃昏戀,
薛甄珠對待兩個女婿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這取決於他們的經濟實力。陳俊生無異於是她們一大家子的提款機,但凡有點風吹草動,就會找他要錢,要得心安理得。當知道羅子君要離婚的消息後,薛甄珠的第一反應是不能丟掉這張長期飯票,不然她們今後怎麼生活,甚至對出軌的陳俊生低聲下氣,刻意討好,只為了能夠繼續躲在他的庇護下做寄生蟲。而對和她一樣只會伸手,好吃懶做的白光,薛甄珠頤指氣使的隨意辱駡,其實從本質上來說,他們是同一類人。
眼看複合無望,薛甄珠為羅子君離婚之後想好的出路是:趁自己還好看,再找一個男人依靠。作為一個母親,她沒有去提醒女兒面對出軌時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離異了要怎樣不卑不亢的生活,保持最後的尊嚴。她只會拉著唐晶的手,“我們家君君就只能靠你了啊,你幫她找像賀涵這樣的男人吧”。直到她去世之前,她還一再叮囑唐晶,“這個不行,你再找一個”,逼得唐晶只能回答“我已經再找了”,一門心思的向女兒們傳遞:女性要想過得好,要有年輕漂亮的皮囊,要交白富美閨蜜以及撬她的高富帥男友。
即便薛甄珠對唐晶忘恩負義、得寸進尺,依舊有網友對她的所作所為辯解。她厚顏無恥的要唐晶讓出賀涵,不代表她不扭捏、不難為情,但她覺得自己再過分也會不假思索的去做。因為她沒有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評判黑白,而是從母親的立場去行動,只要她覺得能做些什麼可以讓女兒過得更好,她就沒什麼不敢做的。哪怕這個母親的格局很狹隘、甚至拿不出手。這是最真實的母愛。
WTH?人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擁有最起碼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底線,之後才有被賦予的社會角色。用傷害他人的方式來得到自己要想的東西,然後企圖用母愛來掩蓋一切,還在為這種行為洗白的網友們,你們的腦子還好嗎?
有著這樣一個以“金錢至上”為原則的媽媽,長期耳濡目染之後,女兒們對戀愛婚姻的理解自然就有了偏差,全都攪和到了亂七八糟的三角戀中。羅子群前期對不學無術,甚至有家暴傾向的丈夫一再容忍,寧肯“喪偶式”打工育兒,啃姐夫也不能離婚的理由居然是“他沒有我就活不下去了”,聖母心爆棚;後期搭上有婦之夫理髮師,堂而皇之的招搖過市,等到對方為她離婚,她卻以“我當初跟你就因為你捨得為我花錢,你現在又沒錢了”為由狠心拒絕,轉頭去找改邪歸正,每月工資上交的白光。薛甄珠勸她這兩個爛貨都不要了,她說出了“有一個總比沒有好吧”的奇葩言論,語驚四座,反正無論如何是不能一個人生活的。
而羅子君更甚,依附陳俊生當闊太的時候,大言不慚的斷言“現在的小姑娘,只要看到男人有錢,都往上生撲的”,赤裸裸的物化所有女性;離婚後,靠女主光環開掛逆襲,賀涵一路隻手遮天,讓她從商場到企劃部,再到調查公司,最後進了諮詢公司,分分鐘搞定一切阻擋陷害她的牛鬼蛇神。從淩玲到蘇曼殊,幾乎每一個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賀涵是她的保護傘。唐晶用了十年才成為業界精英,而羅子君不到一年時間就走上了職場的新臺階,真正落實了薛甄珠“女人還是要靠一靠男人”的人生宗旨。
所以,原生家庭潛移默化的影響是巨大的,家長們常常身體力行的不斷向孩子輸送自己的人生經驗和價值觀。而孩子都有安全心理,家長即是權威,他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會讓孩子不由自主的相信和模仿,服從他們會有種安全感,增加不會出錯的保險係數,從而會得到各方面的認可。
薛甄珠把“女人靠男人”和“金錢至上”兩套理論貫徹到了生活中的每個細節中,暗示和影響兩個女兒。羅子君和羅子群沒能得到足夠的愛,沒能形成獨立的人格,從而不能尊重自己的感受和體驗,尊重內心的想法,不會正確處理兩性關係,也不知道如何去愛人,才無可避免的導致了婚姻的不幸。這其中,薛甄珠恐怕要附上80%的責任,這樣也能算得上是一位稱職的好媽媽嗎?
有人說,不排除編劇是故意這麼安排的,就是要戳中某些人的痛點,引起罵戰。但是如果是現在社會還在辯論“女人該不該靠男人”這一命題,就真的是太糟糕了。畢竟魯迅寫的子君,就已經在討論“娜拉走後該怎樣”了,實在是時代的悲哀。
這取決於他們的經濟實力。陳俊生無異於是她們一大家子的提款機,但凡有點風吹草動,就會找他要錢,要得心安理得。當知道羅子君要離婚的消息後,薛甄珠的第一反應是不能丟掉這張長期飯票,不然她們今後怎麼生活,甚至對出軌的陳俊生低聲下氣,刻意討好,只為了能夠繼續躲在他的庇護下做寄生蟲。而對和她一樣只會伸手,好吃懶做的白光,薛甄珠頤指氣使的隨意辱駡,其實從本質上來說,他們是同一類人。眼看複合無望,薛甄珠為羅子君離婚之後想好的出路是:趁自己還好看,再找一個男人依靠。作為一個母親,她沒有去提醒女兒面對出軌時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離異了要怎樣不卑不亢的生活,保持最後的尊嚴。她只會拉著唐晶的手,“我們家君君就只能靠你了啊,你幫她找像賀涵這樣的男人吧”。直到她去世之前,她還一再叮囑唐晶,“這個不行,你再找一個”,逼得唐晶只能回答“我已經再找了”,一門心思的向女兒們傳遞:女性要想過得好,要有年輕漂亮的皮囊,要交白富美閨蜜以及撬她的高富帥男友。
即便薛甄珠對唐晶忘恩負義、得寸進尺,依舊有網友對她的所作所為辯解。她厚顏無恥的要唐晶讓出賀涵,不代表她不扭捏、不難為情,但她覺得自己再過分也會不假思索的去做。因為她沒有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評判黑白,而是從母親的立場去行動,只要她覺得能做些什麼可以讓女兒過得更好,她就沒什麼不敢做的。哪怕這個母親的格局很狹隘、甚至拿不出手。這是最真實的母愛。
WTH?人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擁有最起碼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底線,之後才有被賦予的社會角色。用傷害他人的方式來得到自己要想的東西,然後企圖用母愛來掩蓋一切,還在為這種行為洗白的網友們,你們的腦子還好嗎?
有著這樣一個以“金錢至上”為原則的媽媽,長期耳濡目染之後,女兒們對戀愛婚姻的理解自然就有了偏差,全都攪和到了亂七八糟的三角戀中。羅子群前期對不學無術,甚至有家暴傾向的丈夫一再容忍,寧肯“喪偶式”打工育兒,啃姐夫也不能離婚的理由居然是“他沒有我就活不下去了”,聖母心爆棚;後期搭上有婦之夫理髮師,堂而皇之的招搖過市,等到對方為她離婚,她卻以“我當初跟你就因為你捨得為我花錢,你現在又沒錢了”為由狠心拒絕,轉頭去找改邪歸正,每月工資上交的白光。薛甄珠勸她這兩個爛貨都不要了,她說出了“有一個總比沒有好吧”的奇葩言論,語驚四座,反正無論如何是不能一個人生活的。
而羅子君更甚,依附陳俊生當闊太的時候,大言不慚的斷言“現在的小姑娘,只要看到男人有錢,都往上生撲的”,赤裸裸的物化所有女性;離婚後,靠女主光環開掛逆襲,賀涵一路隻手遮天,讓她從商場到企劃部,再到調查公司,最後進了諮詢公司,分分鐘搞定一切阻擋陷害她的牛鬼蛇神。從淩玲到蘇曼殊,幾乎每一個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賀涵是她的保護傘。唐晶用了十年才成為業界精英,而羅子君不到一年時間就走上了職場的新臺階,真正落實了薛甄珠“女人還是要靠一靠男人”的人生宗旨。
所以,原生家庭潛移默化的影響是巨大的,家長們常常身體力行的不斷向孩子輸送自己的人生經驗和價值觀。而孩子都有安全心理,家長即是權威,他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會讓孩子不由自主的相信和模仿,服從他們會有種安全感,增加不會出錯的保險係數,從而會得到各方面的認可。
薛甄珠把“女人靠男人”和“金錢至上”兩套理論貫徹到了生活中的每個細節中,暗示和影響兩個女兒。羅子君和羅子群沒能得到足夠的愛,沒能形成獨立的人格,從而不能尊重自己的感受和體驗,尊重內心的想法,不會正確處理兩性關係,也不知道如何去愛人,才無可避免的導致了婚姻的不幸。這其中,薛甄珠恐怕要附上80%的責任,這樣也能算得上是一位稱職的好媽媽嗎?
有人說,不排除編劇是故意這麼安排的,就是要戳中某些人的痛點,引起罵戰。但是如果是現在社會還在辯論“女人該不該靠男人”這一命題,就真的是太糟糕了。畢竟魯迅寫的子君,就已經在討論“娜拉走後該怎樣”了,實在是時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