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身份“綁架” 做一個夜歸自由的女人
文:豆豆掌門
Part 1
週四晚上,我和M小姐一起上完空中瑜伽課,
回去之後,看到M小姐的朋友圈:原來大多數成年人,都沒有夜歸的自由。
我啞然失笑,敢情你是這會兒才知道麼。
M小姐是我在工作很多年之後才結識的損友之一,她已婚有孩。
為什麼我要強調她這個身份呢?在我認識的形形色色的已婚有孩的女人裡,包括甚至單身女性,她算是最自由的那一個。
我喜歡這樣的她,獨立自主又能幹。
這當然是無數次血淚教訓之後才有的經驗,在此之前,我曾和已婚有孩、已婚無孩、未婚非單身的女青年們有過很多美好的約會,被放了很多次的鴿子,原因常常就是臨時走不開:老公不允許、婆婆有意見、孩子沒人照顧、自己突然有點心虛等等。
所以當我第一次與M小姐約會的時候,我就膽戰心驚地來了一句:“你需不需要和你老公商量一下?”
畢竟據我所知,她下班回去之後是還要照顧孩子的。
這妞驚詫地看著我,“這點小事,不用啊,我老公沒意見的”。
於是在這之後,我們每週一次瑜伽課,從未落空。
我曾經玩笑似的跟她提過我和別人的經歷,她一攤手,“我平日已經是一個合格的媽媽和妻子了,一周總得有時間是屬於自己的吧,要說天天出去肯定不行,但一周兩三天還是可以的。”
她的確是賢妻良母,會做飯會收拾屋子還會賺錢;也很是心靈手巧,
M小姐說這話的時候,氣場強大到2米8,因為太多女人沒有夜歸自由的權利,所以她顯得難能可貴。
女人總是容易被各種各樣的身份綁架,好媽媽、好妻子甚至好奶奶、好婆婆,卻唯獨忘了自己是誰。
Part 2
媽媽是廣場舞深度愛好者,在我們那兒的農村,離我家大概步行五六分鐘,有一位元阿姨組織了一群愛好者在那兒跳舞,媽媽天天過去捧場。
然而後來她很快沒了這點樂趣。
為啥呢?她做奶奶了。
廣場舞每晚8點開始,媽媽需要把孫女哄睡了才可以出門,
甚至於有時候媽媽在外面跳舞,小孩偶爾驚醒哭鬧不休,當她回家之後,就會被爸爸一通數落。
農村人跳什麼舞啊?那就是妖裡妖氣。
經常晚去、不去,課就很難跟上了,再加上我爸的埋怨,我媽覺得沒意思,也為了避開家庭矛盾,久而久之,她就沒去了。
再後來,村裡的廣場舞終於被終止了。
因為村裡的大媽大姐們陸陸續續做了奶奶。
而此時村裡的男人在幹啥呢?在各種娛樂,打牌、看電視、各種喝酒聊天,也許還會額手相慶村裡這煩人的廣場舞終於不再勾走家裡女人的心。
偶爾媽媽會來我這裡玩,晚上出門散步的時候,看著她眼裡對廣場舞的渴望,我心裡總是說不出的酸澀和難受。
媽媽也會吐槽,“我都照顧了一個白天了,叫你爸晚上看兩三個小時就是不成!”
這時候我總說歸根到底還是她自己願意的,要是自己不樂意,誰也無法限制誰的自由。
媽媽歎了口氣,想說點什麼,但最終還是沒有說。
一言難盡吧~
村裡的人都是這樣的,媽媽怎麼可能會做唯一特殊的那一個呢?
所有人都會覺得照顧孩子是女人的本分,包括女人自己本身,也會這樣覺得。
如果晚上出門了或者晚歸一會的話,不等其他人的口水,自己的負疚感已經把自己淹死了。
看看各大培訓班、親子課堂、遊樂場、游泳館等等,有孩子出現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媽媽陪著的,偶爾爸爸來送上幾次,都會被誇讚顧家好男人。
而媽媽的辛勞和付出,被認為是理所應當,沒有人覺得應該被肯定和褒揚。
而如果媽媽們提出晚上要休息,要有自己的時間的話,那簡直被認為罪大惡極。
都當媽了,你還想上天哪!
這樣的煩惱,職場媽媽身上常見,而全職媽媽更是有苦說不出。
如果要說開一場“當媽的就應該如何如何”的討論會,我估計這個話題可以說上三天三夜不閉嘴。
而在這N條當媽規矩裡,“夜歸不自由”絕對首當其衝。
至於那些未婚非單身的女友們為什麼也會放我鴿子?
“男朋友好不容易來一趟,我得先顧他那邊啊。”
一次兩次也就罷了,次次都是如此。敢情女朋友就綠頭牌,隨時就等著被翻牌子被臨幸啊,真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又或者“我男朋友不喜歡我晚上出去玩。”
What?不就是去喝個茶上個瑜伽課麼?再多也就是逛逛街了。
真以為如今還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封建禮教時代麼?大清早就亡了。
Part 3
什麼是夜歸自由呢?
並不是夜夜笙歌的意思,我這裡僅指女人擁有晚上的時間屬於自己的權利:我想看娃我就看娃,我想瑜伽我就瑜伽,我想和閨蜜約個會,那我就高高興興出門去。
白天大家都在工作,憑什麼男人晚上就可以瀟灑,想晚歸就晚歸,女人的自由就要被限制呢?
男人晚歸打一個電話回家告知家裡的女人一聲就已經是好男人一個了;女人想要晚上出去放鬆學習一下,提前幾天申請都不行?這不知道是哪門子的道理。
我是一個獨立的人,我可以做自己的主。
女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種角色,可以為很多人服務,但並不是說女人天生就是一個服務的角色。我們應該也是有自我的,除了是媽媽、妻子、女兒、奶奶、婆婆等等,我還可以是我自己。
作為一個完整、獨立的人的存在,我必須先是我自己,而不是某某的老婆,某某的媽媽。
我選擇服務我身邊的愛人和親人,那是因為我樂意,並不是我就一定要這麼做,或者我只能這麼做。
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我們選擇各種各樣的身份,那是為了我們自己的人生更完整,更豐富多彩,而不是說我們就是為了他人而存在和生活的。
所以我偶爾想晚歸的時候,我就可以在外面多玩一會兒;我想為家人服務的時候,我願意付出全身心讓他們感覺到我的愛。
我可以每件事有商有量,可以被說服,但這並不意味著我需要接受別人的支配和指示。當我的要求合情合理的時候,我的商量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通知:我已經決定這麼做了,而你有知情權,反對無效。
男女平等。
但是很多女人就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經濟獨立還是其次,最要緊是思想獨立,然而經濟獨立更大地決定了思想獨立。
記得有一次看有關楊冪的報導,記者問你給你爸媽買房不需要跟老公商量麼?楊冪底氣十足地說這是我自己的錢。
誰給她的底氣?錢給的!
然而思想獨立更重要。
很多全職媽媽認為自己沒有出去工作,覺得說話沒有分量,萬事都需要和老公商量。殊不知其實全職媽媽也是一份工作,照顧孩子一天絕對不比上班一天輕鬆。
這是家庭不同成員的分工合作,僅此而已。
家是否成家,絕對不是錢說了算的,很多時候撐起一個家的不僅僅是外面賺錢打拼的男人,也有在家辛苦操持的女人。
更何況,現時代的女人很多也是和男人一樣出去工作的,要求有點屬於自己的時間並不過分。
女人自己的權利必須自己來爭取,不要總是讓服務意識來主宰自己的頭腦,偶爾也應該給自己放個假。只有自我意識覺醒了,才有可能指導之後的行動。
勇敢地向世俗說不,我的人生我做主,從做一個夜歸自由的女人開始!
~THE END~
掌門的碎碎念:
現在女性地位其實一直在越來越好,我身邊的很多女人們都意識到了獨立的重要性!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萬事不如靠自己。經濟獨立,內心強大,怎麼都會贏,俗話說,“不自由,毋寧死”啊~
打牌、看電視、各種喝酒聊天,也許還會額手相慶村裡這煩人的廣場舞終於不再勾走家裡女人的心。偶爾媽媽會來我這裡玩,晚上出門散步的時候,看著她眼裡對廣場舞的渴望,我心裡總是說不出的酸澀和難受。
媽媽也會吐槽,“我都照顧了一個白天了,叫你爸晚上看兩三個小時就是不成!”
這時候我總說歸根到底還是她自己願意的,要是自己不樂意,誰也無法限制誰的自由。
媽媽歎了口氣,想說點什麼,但最終還是沒有說。
一言難盡吧~
村裡的人都是這樣的,媽媽怎麼可能會做唯一特殊的那一個呢?
所有人都會覺得照顧孩子是女人的本分,包括女人自己本身,也會這樣覺得。
如果晚上出門了或者晚歸一會的話,不等其他人的口水,自己的負疚感已經把自己淹死了。
看看各大培訓班、親子課堂、遊樂場、游泳館等等,有孩子出現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媽媽陪著的,偶爾爸爸來送上幾次,都會被誇讚顧家好男人。
而媽媽的辛勞和付出,被認為是理所應當,沒有人覺得應該被肯定和褒揚。
而如果媽媽們提出晚上要休息,要有自己的時間的話,那簡直被認為罪大惡極。
都當媽了,你還想上天哪!
這樣的煩惱,職場媽媽身上常見,而全職媽媽更是有苦說不出。
如果要說開一場“當媽的就應該如何如何”的討論會,我估計這個話題可以說上三天三夜不閉嘴。
而在這N條當媽規矩裡,“夜歸不自由”絕對首當其衝。
至於那些未婚非單身的女友們為什麼也會放我鴿子?
“男朋友好不容易來一趟,我得先顧他那邊啊。”
一次兩次也就罷了,次次都是如此。敢情女朋友就綠頭牌,隨時就等著被翻牌子被臨幸啊,真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又或者“我男朋友不喜歡我晚上出去玩。”
What?不就是去喝個茶上個瑜伽課麼?再多也就是逛逛街了。
真以為如今還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封建禮教時代麼?大清早就亡了。
Part 3
什麼是夜歸自由呢?
並不是夜夜笙歌的意思,我這裡僅指女人擁有晚上的時間屬於自己的權利:我想看娃我就看娃,我想瑜伽我就瑜伽,我想和閨蜜約個會,那我就高高興興出門去。
白天大家都在工作,憑什麼男人晚上就可以瀟灑,想晚歸就晚歸,女人的自由就要被限制呢?
男人晚歸打一個電話回家告知家裡的女人一聲就已經是好男人一個了;女人想要晚上出去放鬆學習一下,提前幾天申請都不行?這不知道是哪門子的道理。
我是一個獨立的人,我可以做自己的主。
女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種角色,可以為很多人服務,但並不是說女人天生就是一個服務的角色。我們應該也是有自我的,除了是媽媽、妻子、女兒、奶奶、婆婆等等,我還可以是我自己。
作為一個完整、獨立的人的存在,我必須先是我自己,而不是某某的老婆,某某的媽媽。
我選擇服務我身邊的愛人和親人,那是因為我樂意,並不是我就一定要這麼做,或者我只能這麼做。
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我們選擇各種各樣的身份,那是為了我們自己的人生更完整,更豐富多彩,而不是說我們就是為了他人而存在和生活的。
所以我偶爾想晚歸的時候,我就可以在外面多玩一會兒;我想為家人服務的時候,我願意付出全身心讓他們感覺到我的愛。
我可以每件事有商有量,可以被說服,但這並不意味著我需要接受別人的支配和指示。當我的要求合情合理的時候,我的商量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通知:我已經決定這麼做了,而你有知情權,反對無效。
男女平等。
但是很多女人就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經濟獨立還是其次,最要緊是思想獨立,然而經濟獨立更大地決定了思想獨立。
記得有一次看有關楊冪的報導,記者問你給你爸媽買房不需要跟老公商量麼?楊冪底氣十足地說這是我自己的錢。
誰給她的底氣?錢給的!
然而思想獨立更重要。
很多全職媽媽認為自己沒有出去工作,覺得說話沒有分量,萬事都需要和老公商量。殊不知其實全職媽媽也是一份工作,照顧孩子一天絕對不比上班一天輕鬆。
這是家庭不同成員的分工合作,僅此而已。
家是否成家,絕對不是錢說了算的,很多時候撐起一個家的不僅僅是外面賺錢打拼的男人,也有在家辛苦操持的女人。
更何況,現時代的女人很多也是和男人一樣出去工作的,要求有點屬於自己的時間並不過分。
女人自己的權利必須自己來爭取,不要總是讓服務意識來主宰自己的頭腦,偶爾也應該給自己放個假。只有自我意識覺醒了,才有可能指導之後的行動。
勇敢地向世俗說不,我的人生我做主,從做一個夜歸自由的女人開始!
~THE END~
掌門的碎碎念:
現在女性地位其實一直在越來越好,我身邊的很多女人們都意識到了獨立的重要性!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萬事不如靠自己。經濟獨立,內心強大,怎麼都會贏,俗話說,“不自由,毋寧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