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予人快樂就是予己快樂

英國《太陽報》曾以“什么樣的人最快樂”為題,舉辦了一次有獎征答活動,從應征的八萬多封來信中評出四個最佳答案:

①作品剛剛完成,吹著口哨欣賞自己作品的藝術家;

②正在用沙子筑城堡的兒童;

③為嬰兒洗澡的母親。

④千辛萬苦開刀后,終于挽救了危重病人的外科醫生。

要使自己成為快樂的人,從第一個答案中,我們知道必須工作,有工作,就會使人快樂;第二個答案告訴我們,要學會快樂,必須充滿想象,對未來充滿希望;第三個答案告訴我們,

要學會快樂,一定要心中有愛,那種無私的、不計報酬的愛;第四個答案告訴我們,要學會快樂,一定要有能力,要有助人為樂的技能。只有這樣的人,世人才會給他最美妙的報償,正所謂予人快樂予己快樂。

給予是快樂的源泉,為別人帶來快樂的同時,我們自己也會處于快樂的包圍之中。快樂是可以分享的,你給別人帶來了快樂,你與別人分享的東西越多,你獲得的東西就會越多。

你把幸福分給別人,你的幸福就會更多。但是,如果你把痛苦和不幸分給別人,那你得到的也只能是痛苦和不幸。生活中你如果整天以愁眉苦臉待人,那別人也會以同樣的面孔對你,你看到了更多的愁容;相反,如果你以笑臉相迎,你會看到更多的笑臉,你的快樂心情加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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