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男友回家住卻發現男友用我身份證貸款
我們是92年。相識在2019年春節的前一天,與交往了2年以上的男朋友分手了。
年初七左右,他來到我家。我們第一次見面。正在下雨。他住在酒店。我在樓下等他。我故意錯說了我穿的衣服的顏色是什么,他一眼就看出來了。那時心里七上八下的。有即使見了話也不結束的話題,感到象相識好多年一樣的心情。
那天我玩得很開心。第二天,父母邀請他到家里。我邀請他來我家,是因為他以為父親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住酒店不好,住酒店的日子也被關在廁所里。因為父母親切,所以邀請了他。他毫不客氣直接來家里住。
爸爸還認識我們好多年嗎?我在騙他。
同時他答應我的父母做一些事。一個想來我家發展一下。兩個同意在我家買房子。三最好早點訂婚。五一前后,他回家和他的家人說話。
等到三月,我在家鄉。他想在外面跟幾個朋友做生意。想用車貸款,但是自己的錢還沒到賬。既然一起選擇了就相信他,想借錢給他。
后來,我知道他欺騙我的是7月。錢沒帶到商務上。我把指甲借給柬埔寨的同學吃了利息。結果沒能和同學取得聯系。不告訴我實話。另外兩位朋友的幾萬元也不能帶來。可是,到現在不能證實這個事實。錢不回來。
通過7月份的還款信息,他不僅想借我的債務,還想借我的身份證。我想賭博賺錢堵洞。
我們沒跟他媽媽談錢,又回到了他的老家。他媽媽是發現他工作上的欺詐,不讓我們進家了。我跟他搭伙騙了他。他媽媽沒見就去了阿姨家。和阿姨一起把這筆錢還給你。以后結婚買房子,寫我的名字補償。后來,他叔叔知道了這件事,把錢還給他。我讓男朋友上班,每個月把工資還給大媽。這才是幸福的結局。
把錢還給他。我讓男朋友上班,每個月把工資還給大媽。這才是幸福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