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財產分割相關法律 關係解除後共有財產應分割揭秘
案件重播 非法同居5年後感情不和
徐某與陳某2004年1月相識、戀愛,2005年1月下旬開始同居,但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6年,兩人在同居期間非婚生育了一女兒。2008年雙方以徐某名義按揭購買了位於某市某社區的房屋一套。此外,徐某名下還有坐落在某市的六層樓房一棟。
雙方由於同居前缺乏瞭解,同居生活後感情一般,加之性格不合,常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感情日趨疏遠,最終導致雙方感情完全破裂。雙方均同意解除同居關係,並於2009年11月23日達成協議。協定簽訂時徐某隱瞞了部分財產。
經某區人民法院及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判決:一、雙方解除同居關係;二、非婚生女由陳某撫養,撫養費由陳某負擔;三、位於某市某社區的房屋歸陳某所有;四、徐某名下的六層樓房的使用權歸雙方非婚生女兒,
法官說法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
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陳向科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此外,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
案件啟示 非法同居關係法律不認可
在現實生活中,非法同居現象時有發生,很多非法同居者無法理順相互之間的關係。事實上,非法同居關係在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
陳向科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同居關係解除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應予以保障。在同居關係期間雙方的共有財產應當予以分割,特別是應照顧女方的權益。對非婚生子女,我們應當給予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待遇。對於同居期間產生的共同債權債務,也應由雙方共同享有和負擔。對於此類案件,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切實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現實生活中,非法同居現象時有發生,很多非法同居者無法理順相互之間的關係。事實上,非法同居關係在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
陳向科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同居關係解除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應予以保障。在同居關係期間雙方的共有財產應當予以分割,特別是應照顧女方的權益。對非婚生子女,我們應當給予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待遇。對於同居期間產生的共同債權債務,也應由雙方共同享有和負擔。對於此類案件,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切實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