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情分配好
我常常拍攝很大的“四乘五英寸”的幻燈片,這種專業的東西,必須送到紐約曼哈頓的專門店沖洗,而且最少得等四個鐘頭才沖得好。因為曼哈頓距我家很遠,我每次都順便去逛博物館和書店。
請問“沖幻燈片”“逛博物館”和“買書”這三件事,我應該怎么分配?
我是先逛博物館,再去買書,再去沖照片?還是先去買書,再提著書逛博物館,再去沖幻燈片?抑或是我先把幻燈片拿去沖,再去逛博物館,而后買書,再去取幻燈片?
我必定取最后一個。
請千萬別覺得這是瑣碎的小事,要知道積少成多,當你把事情分配好,能夠省下驚人的時間和精力。我因為要畫畫、寫文章,
說出來各位可能不信,我連由書房到廚房,都會先想好,一路經過客廳、餐廳,要順便做什么事,拿起什么,放下什么,免得忘了,再多跑幾趟。更重要的是,我必須一時兩用、一時三用,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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