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分手後多久最容易複合 揭秘分手後複合的最佳時期

一般來說,有五大因素主導你們是否還有機會複合:
一、揮之不去的感情
在諸多因素之中,
他是否依然愛你,是複合的主要原因。MLGB!我跟你一樣,看到這一條差點沒把電腦砸了。我當然也知道愛與不愛是最終的理由,這說跟沒說不是一樣嗎?不過,在你砸電腦之前,可以先砸室友的,嗯…我是說,可以先稍安勿躁靜下心來想一件事情:我怎麼知道,他還愛不愛我?
分手之後我們總是以為要多做點什麼,讓對方看見自己的改變、發現自己的努力,
急於將對方追回,試圖用各種方法留住對方,卻發現越是用力抱緊,他越會離你而去。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在選擇伴侶的時候,我們只對一種人有興趣,就是“別人得不到,但自己稍微努力一點就可以得到”的那種人,心理學上稱做“最適挑戰”。
人類是少數犯賤的動物之一(噢,主啊,請原諒我用這個字),太難獲得的不願意爭取,太容易到手的又不屑撿取,拼死拼活地放下身段迎合對方,
並不能重新獲得寵倖,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與價值,讓對方覺得厭煩難耐,快步離開。雪上加霜的是,歷經情傷讓我們更脆弱,對自己更沒信心,變得更醜更低落,這時候的你不論貼上任何人,對方都會逃之夭夭。
另一方面,甩掉你的那一方也需要時間,去“體會”沒有你的日子裡,究竟是會更加珍惜自己,還是會變得寂寞、不愉快、討厭自己?關係的結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
人總是習慣了擁有而不懂珍惜,失去才明白擁抱的美麗。
“分手之後,我才發現我愛她的程度比想像中還多。我幾乎每個夜裡都會想起她,想起她的笑容,她的陪伴,還有我等她等到火起,她從後面沖過來抱住我肥肥的肚子,我立刻就沒辦法生氣的那些時候。沒錯,有時候她很黏,甚至黏到我幾乎無法忍耐,可是,如今她不在,我又有些不習慣…”當原先的親密變得疏離,
我們會重新開始思考、並檢視這段關係,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對方,還是只需要一個人陪伴?
以上這些都需要同樣的一樣東西:時間。他需要時間去感受你不在身邊的不方便,瞭解你對他有多重要,發現自己有多需要你,甚至發現小三不如你一般善解人意。你需要時間去沉澱,去昇華,擦乾眼淚,走出哀傷,讓自己變更好,讓他知道你就算沒有他也能快樂地笑,這樣他才有可能再次看見你,
再抱著你一起重拾甜蜜。所以,不論你甩人或是被甩,第一項建議是:給彼此多一點空間和時間。
二、覺得關係改善了
“可是,我已經改變了很多,我不再一天到晚打給他,克制自己的思念,也不再疑神疑鬼,說服自己要相信他,要好好愛他,我變得很不一樣,他說的所有缺點我都‘改盡’了,為什麼他還是不回頭?”
一件需要被澄清的事情是,你當然可以變得更好,但他“不一定要看到”,而且,你也不必然要“只做給他看”。當你的生死存亡,喜怒哀樂都緊緊也僅僅系於一個人身上的時候,你就會像吳宗憲一樣,為愛變得患得患失,可是當你的改變是單純為了你自己,不計較他是否會回來愛你的時候,就給自己,也給對方更多的彈性與可能。
你不妨問問你自己,如果有一個人因為你愛得活來死去,沒有你就活不下去,你會重新喜歡這個人嗎?

一段關係裡本來就得失相隨,犧牲奉獻有很多種形式,如果你是發自內心,像光良一樣心甘情願,就算是最後他仍然蒙起眼,假裝聽不到、看不見,也無愧於心。相反地,如果你在乎的是犧牲的多少究竟換來多少成效,那麼很遺憾的是,在乎的越多,最後得到的越少。愛情的所有效果幾乎都得透過彼此的眼睛,是否能挽回的重點永遠不在你做了多少,而在對方感受到了多少。

“在分開的那兩年裡,我學會如何感恩。他變得上進努力,為未來打拼,不僅僅是為了我,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他自己。我很高興有這樣的一個人陪伴我,也謝謝他始終沒有放棄。”
如果對方發現這段關係的確跟以前有所不同,她的離開的確讓你更懂事,他的**的確讓你更重視問題,就能替一切開啟契機。但如果你用盡其極,千方百計,他都無動於衷,又何苦強迫一個心不在的人和你繼續再一起?
所以,第二項建議是:如果你是甩人的那個,請多花一點心思去觀察與比較,相對於其他身邊的鶯鶯燕燕花花草草,這個人是不是真得能有所成長,且是長期而穩定地成長,畢竟你的一生中,很少人願意為你做強大而劇烈地改變;如果你是被甩的那一個,記得時時提醒自己,緊緊相逼的心只能Say Good Bye。
三、不清楚分手的理由,不確定彼此的關係
為了避免看到這邊的你眼花心煩,這邊再開放一題無獎征答,不過這次答案保證在選項裡,而且是猜中機率高得嚇嚇叫的迫選題:下列哪一種情形,比較不可能複合?
(A)對方語帶保留,說我可能不會再愛你,為這段關係套上模糊的陰影;
(B)對方意願堅決地告訴你,這次分手後不會再跟你在一起。
四、沒有新物件
時序更迭,季節交替,物競天擇,魂歸來兮(再亂寫嘛你),進化論主張,不論是在一起或分手,我們都在跟別人競爭。如同你早就猜到的,如果她交了新的男/女朋友,你的希望就變得相當渺茫了。我們都相信愛上一個人要看緣分,卻常不知曲終人散是否該了,得看其他人在你生命裡的戲份。

第三者或新物件的出現,並不一定會宣告愛情走到終點,因為這些“替代物件”只提供一種功能:比較。
對方會比較自己在哪一個人的身邊獲得比較多的愛,哪一個人比較愛自己,又是哪一個人比較能提供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論是關心、呵護、面子,或是心靈相通。遺憾的是,我們都懂愛情不能做比較。比較的後果,就是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Benjamin Franklin曾說,激情消退後便是後悔的開始,一時的熱戀的確可能使他鬼遮眼、色迷心,但畢竟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下了這輛車就沒法子回從前,如果他當初真的錯過了你,或許你還可以安慰自己,錯過的大雨才有資格被拍成電影。
當然,並不是壞人才有另結新歡的權利,你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路,重新找另一個愛你的人。所以這裡的第三個建議是:再找一個人好好愛你,可以讓你早日走出那些傷痛的回憶。
五、複合的要求究竟是誰提的
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類似的邏輯是,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大部分的分手都是由某一方提出的,也就是說,必然會有一方比較傷心難過。

但他“不一定要看到”,而且,你也不必然要“只做給他看”。當你的生死存亡,喜怒哀樂都緊緊也僅僅系於一個人身上的時候,你就會像吳宗憲一樣,為愛變得患得患失,可是當你的改變是單純為了你自己,不計較他是否會回來愛你的時候,就給自己,也給對方更多的彈性與可能。
你不妨問問你自己,如果有一個人因為你愛得活來死去,沒有你就活不下去,你會重新喜歡這個人嗎?

一段關係裡本來就得失相隨,犧牲奉獻有很多種形式,如果你是發自內心,像光良一樣心甘情願,就算是最後他仍然蒙起眼,假裝聽不到、看不見,也無愧於心。相反地,如果你在乎的是犧牲的多少究竟換來多少成效,那麼很遺憾的是,在乎的越多,最後得到的越少。愛情的所有效果幾乎都得透過彼此的眼睛,是否能挽回的重點永遠不在你做了多少,而在對方感受到了多少。

“在分開的那兩年裡,我學會如何感恩。他變得上進努力,為未來打拼,不僅僅是為了我,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他自己。我很高興有這樣的一個人陪伴我,也謝謝他始終沒有放棄。”
如果對方發現這段關係的確跟以前有所不同,她的離開的確讓你更懂事,他的**的確讓你更重視問題,就能替一切開啟契機。但如果你用盡其極,千方百計,他都無動於衷,又何苦強迫一個心不在的人和你繼續再一起?
所以,第二項建議是:如果你是甩人的那個,請多花一點心思去觀察與比較,相對於其他身邊的鶯鶯燕燕花花草草,這個人是不是真得能有所成長,且是長期而穩定地成長,畢竟你的一生中,很少人願意為你做強大而劇烈地改變;如果你是被甩的那一個,記得時時提醒自己,緊緊相逼的心只能Say Good Bye。
三、不清楚分手的理由,不確定彼此的關係
為了避免看到這邊的你眼花心煩,這邊再開放一題無獎征答,不過這次答案保證在選項裡,而且是猜中機率高得嚇嚇叫的迫選題:下列哪一種情形,比較不可能複合?
(A)對方語帶保留,說我可能不會再愛你,為這段關係套上模糊的陰影;
(B)對方意願堅決地告訴你,這次分手後不會再跟你在一起。
四、沒有新物件
時序更迭,季節交替,物競天擇,魂歸來兮(再亂寫嘛你),進化論主張,不論是在一起或分手,我們都在跟別人競爭。如同你早就猜到的,如果她交了新的男/女朋友,你的希望就變得相當渺茫了。我們都相信愛上一個人要看緣分,卻常不知曲終人散是否該了,得看其他人在你生命裡的戲份。

第三者或新物件的出現,並不一定會宣告愛情走到終點,因為這些“替代物件”只提供一種功能:比較。
對方會比較自己在哪一個人的身邊獲得比較多的愛,哪一個人比較愛自己,又是哪一個人比較能提供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論是關心、呵護、面子,或是心靈相通。遺憾的是,我們都懂愛情不能做比較。比較的後果,就是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Benjamin Franklin曾說,激情消退後便是後悔的開始,一時的熱戀的確可能使他鬼遮眼、色迷心,但畢竟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下了這輛車就沒法子回從前,如果他當初真的錯過了你,或許你還可以安慰自己,錯過的大雨才有資格被拍成電影。
當然,並不是壞人才有另結新歡的權利,你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路,重新找另一個愛你的人。所以這裡的第三個建議是:再找一個人好好愛你,可以讓你早日走出那些傷痛的回憶。
五、複合的要求究竟是誰提的
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類似的邏輯是,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大部分的分手都是由某一方提出的,也就是說,必然會有一方比較傷心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