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前三個月是什麼期 都說戀愛前三個月是道坎兒
戀愛三個月是個坎兒
談戀愛前三個月是情侶之間的磨合期,3個月的時間還不足以建立起情侶間深厚的感情,維繫兩個人的更多還是當下的激情和對未來的願望。這個時候情侶之間產生了矛盾,
所以3個月不長不短的認識期,絕對會是談戀愛中重要的磨合期,是能否繼續發展的一個坎兒。茫茫人海中,兩個人能相識已是緣分,能相知相戀就更應該好好珍惜,
談戀愛前三個月的20條定律
1、如果你的多數朋友不喜歡你的那一位,那麼,他/她肯定不是the right one。
2、分分合合,分分合合,最終還是要分的。
3、三個月是個坎兒,一段感情到底是該當成露水情緣,還是該嚴肅認真地發展下去,一般來說,三個月的時候就可以見分曉了。
4、有了分歧就要說出來,不然要成心病,然後會變成分手導火索。
5、一個女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是泡到了一個非常牛逼的男人,她會覺得自己很牛逼,周圍的人也會覺得她很牛逼。一個男人如果一事無成,但是泡到了一個非常牛逼的女人,
6、一個為你做出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愛你的人。為了你放棄自己的事業,甚至放棄自己的婚姻,放棄自己的財產;或是在你們的紀念日送你9999朵玫瑰;或者在你生日的時候給你買寶馬等等等等。他們做這些事情,很可能是因為一時的激情,或者為了引起你的注意,獲得你的芳心。
7、真正愛你的人,也許從未為你做過任何“大事”,但是他每天都在為你做著無數小事,數十年如一日。早上他幫你倒牛奶;天冷外出的時候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你身上;你心煩的時候,他耐心地聽你傾訴;盤子裡的最後一塊肉,總是留給你吃;夏天時一起喝啤酒,總是把更涼的那瓶給你;你忙的時候,提醒你今天是你外婆的生日;在長途車上,當你的枕頭,讓你能舒服睡一覺……這些事情,細微得你幾乎察覺不到。甚至他自己也察覺不到,默默對你好,已經成了他的一種習慣。這樣的男人,才是你的Mr.Right。當然,前提是你們兩個要有共同語言。
8、這個定理是個潛在因素,適用於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揚自己跟對方有多麼多麼幸福的人,比如各種兩人的相愛自拍貼在豆瓣、校內、微博、TWITTER之類的媒體上的人,必分。因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兩個人都懂的,不需要人們來圍觀的。
這個問題我跟一些人又討論了一下,最後認為放兩人的合照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數戀愛的人和失戀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問了一個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釋是:我為我的女朋友驕傲,我想讓朋友們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所以,我覺得這條應該是: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雙方除了戀愛,就沒什麼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幹的,必分。
8、兩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會立刻有把他/她奪回來的衝動,即使心裡明白自己跟他/她並不合適。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讓前男友回頭,哭著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確方法是趕緊找個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約會物件也行,關鍵是品質要好),在前男友面前顯得得瑟又開心,前男友立馬哭著求你回頭了。
9、如果一個人的交往名單中除了極品,就是傻逼,那麼這個人不是極品,就是傻逼。
10、有時候我們去傷害一個我們愛的人,並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想傷害他們,只是為了向自己證明他們還在乎。如果你並不是要證明什麼,而是真心想傷害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覺得他們做什麼都傷害不到你。簡而言之就是讓他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了。
11、一個人對待服務員的態度,就是交往幾個月後,他對待你的態度。個人認為這條非常准。如果一個人對服務員都能紳士又寬容,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多半如此,一個人如果對待服務員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當然,排除那些態度確實很惡劣的服務員。
12、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展望。如果你倆只是互相吸引,而對生活沒有一個共同的期望,這樣的愛情多半只能開花,結不了果。比如,你想買套房,安安穩穩地過日子,而他/她覺得買房太坑爹,還不如把錢拿去周遊世界。那麼你倆多半要拜拜。
13、勾搭初期誰要認真,誰就輸了。
14、頻繁讚美你,恭維你,卻對你沒有任何付出的男人,趕緊讓他滾,丫肯定是在用下半身思考的。判斷一個人是否喜歡你,不應該聽他說了什麼,而應該看他做了什麼。
15、兩個弱勢的人在一起,可能成;一強一弱在一起,也可能成;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必分。
16、真正喜歡你的男人,不會主動提出來要上床,因為他們害怕破壞自己的形象。
17、兩個不開心的人在一起,只會更不開心。很多小說、電影經常描寫兩個不開心的人如何一見傾心,生活如何一下子明媚起來了。現實生活可不是這樣的,不要想當然地覺得有個伴了,肯定會開心起來,不開心的人一般比較悲觀,兩個悲觀的人在一起,悲觀情緒互相影響,只會搞得兩個人更悲觀,更憂鬱。
18、如果一段感情到了需要“被拯救”的階段,那麼這段感情離結束也不遠了。
19、一個人如果欺騙了你一次,他/她肯定還會欺騙你第二次。
20、如果你老為自己找理由,多半是因為你不夠愛對方;如果你老為對方找理由,多半是因為對方不夠愛你。如:我一定是因為太忙才忘了今天晚上他約了我看電影;他一定是因為心情不好才不想跟我聯繫,他一定是因為太專於工作才忘了我的生日等等。
8、這個定理是個潛在因素,適用於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揚自己跟對方有多麼多麼幸福的人,比如各種兩人的相愛自拍貼在豆瓣、校內、微博、TWITTER之類的媒體上的人,必分。因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兩個人都懂的,不需要人們來圍觀的。
這個問題我跟一些人又討論了一下,最後認為放兩人的合照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數戀愛的人和失戀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問了一個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釋是:我為我的女朋友驕傲,我想讓朋友們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所以,我覺得這條應該是: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雙方除了戀愛,就沒什麼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幹的,必分。
8、兩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會立刻有把他/她奪回來的衝動,即使心裡明白自己跟他/她並不合適。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讓前男友回頭,哭著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確方法是趕緊找個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約會物件也行,關鍵是品質要好),在前男友面前顯得得瑟又開心,前男友立馬哭著求你回頭了。
9、如果一個人的交往名單中除了極品,就是傻逼,那麼這個人不是極品,就是傻逼。
10、有時候我們去傷害一個我們愛的人,並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想傷害他們,只是為了向自己證明他們還在乎。如果你並不是要證明什麼,而是真心想傷害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覺得他們做什麼都傷害不到你。簡而言之就是讓他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了。
11、一個人對待服務員的態度,就是交往幾個月後,他對待你的態度。個人認為這條非常准。如果一個人對服務員都能紳士又寬容,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多半如此,一個人如果對待服務員都又吼又叫,吹毛求疵,對待自己的交往物件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當然,排除那些態度確實很惡劣的服務員。
12、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展望。如果你倆只是互相吸引,而對生活沒有一個共同的期望,這樣的愛情多半只能開花,結不了果。比如,你想買套房,安安穩穩地過日子,而他/她覺得買房太坑爹,還不如把錢拿去周遊世界。那麼你倆多半要拜拜。
13、勾搭初期誰要認真,誰就輸了。
14、頻繁讚美你,恭維你,卻對你沒有任何付出的男人,趕緊讓他滾,丫肯定是在用下半身思考的。判斷一個人是否喜歡你,不應該聽他說了什麼,而應該看他做了什麼。
15、兩個弱勢的人在一起,可能成;一強一弱在一起,也可能成;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必分。
16、真正喜歡你的男人,不會主動提出來要上床,因為他們害怕破壞自己的形象。
17、兩個不開心的人在一起,只會更不開心。很多小說、電影經常描寫兩個不開心的人如何一見傾心,生活如何一下子明媚起來了。現實生活可不是這樣的,不要想當然地覺得有個伴了,肯定會開心起來,不開心的人一般比較悲觀,兩個悲觀的人在一起,悲觀情緒互相影響,只會搞得兩個人更悲觀,更憂鬱。
18、如果一段感情到了需要“被拯救”的階段,那麼這段感情離結束也不遠了。
19、一個人如果欺騙了你一次,他/她肯定還會欺騙你第二次。
20、如果你老為自己找理由,多半是因為你不夠愛對方;如果你老為對方找理由,多半是因為對方不夠愛你。如:我一定是因為太忙才忘了今天晚上他約了我看電影;他一定是因為心情不好才不想跟我聯繫,他一定是因為太專於工作才忘了我的生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