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出這樣的決定對我來說似乎很難,因為,我和男友的介紹人是我以前的老師。男友是我老師的老師的學生,當初,我的老師這麼介紹他,
現在,我要提出和男友分手,到底該不該先和老師打聲招呼?身邊的人都這麼看好我的男友,我是不是應該將我和男友分手的原因寫在一張紙板上,掛在我的胸前?我真的不想再做所謂的解釋。
和男友喝了飲料,又走過一條街後,我準備打車回去。男友拉住我,稍稍用力,我知道男友在暗示我,但我今天一定要回去,因為,我已經決定要和男友分手。剛才,幾次欲言又止,實在是開不了口。說實話,男友身上挑不出什麼大的毛病,但就是不適合我,和他在一起,我的狀態不對,隨時想離開,想回避,這哪裡是戀愛的感覺?決定了,就要去實施,拖得太久,
男友塞給司機15元錢,這正是打車到我住處的費用。我知道男友在車後向我揮手,但我沒有回頭,我還是努力地掏出手機,給他發了短信:對不起,你不適合我,我們分手吧!我不想做過多的解釋,就這樣吧!謝謝你!
出乎我的意料,就此,我和男友就再也沒有聯繫了,別說電話,就連一條短信都沒有。還好,男友不是那種難纏的人,不過,我心裡竟有些失落。可是,兩個星期之後,情況卻發生逆轉,我的老師竟到我的單位找到我,非要和我談談,還有什麼好談的,可是,我心裡還是七上八下的。
一見面,老師什麼也沒說,只是塞給我一個小本子,說,合不來就分,沒有人會干涉,但是,不要留下後遺症。什麼後遺症?我很納悶,老師離開的背影有些悻悻然,
……
“杏然小居”就餐2次,消費294元,人均147元;吃火鍋10次,共計消費520元,人均260元;“錢櫃”唱歌4次,消費480元,人均240元;“星巴克”喝咖啡17次,總計518元,人均259元……購買上衣一件,469元;皮靴一雙980元……本子上還記錄了男友為我支付打車的費用一共117元,還說,兩人打車的錢由他一人承擔……
合計算下來,我應該付給男友近3000元錢。末了,男友還說,如果我對所記載的金額有異議,可以到他那裡核查發票。
我無法表述我此刻的心情,心底原有的對男友的愧疚已蕩然無存,剩下的感受談不上憤怒,也沒有遺憾,只是感覺有些尷尬,
事不湊巧,第二天我就和一位要好的女同事到外地出差,這一走就是兩周。同事看我心事重重,我就把和男友分手以及清算經濟帳的事給同事說了。同事以為我在說天方夜譚,她說,幸好和這樣的男人分了。隨後,同事就問我,和男友在一起過沒有?我知道同事話裡的意思,我沉默,算是回答。同事說,既然這個男人不仁,我為什麼不能找他也算算帳?像我這樣的好女孩,上一次床怎麼也得3000元吧!
我承認,我沒有拗過男友的死纏爛磨,可當時我也沒有料到我們兩人能有今天這個結局啊?可是,像同事所說的這樣,我不是就成了小姐?
也許是因為男友一直沒有得到我這邊的消息,
收到這條短信,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我的憤怒。如果男友在我跟前,我肯定要啐他一臉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