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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莫白不敢直視我的眼睛,他於心有愧。我為了他,可以不管不顧放棄一切。就在婚後第三年,他竟然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我知道,你容忍不了。”是的,我無法容忍,與別的女人共用自己的丈夫。分享?不!什麼都可以分享,自己的男人不可以。眼前擺著兩條路:要麼,李莫白離開司徒莎回到我的身邊。要麼,李莫白跟著司徒莎走人與我離婚。但我看得出來,李莫白沉默的答案。他的選擇,讓我痛徹心扉。
男人有錢,就是麻煩。女人有錢,或許就可以留住男人——甚至,搶走別人的男人。李莫白非要白手起家,我明知道他在不自量力。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從娘家借來一筆錢,當做他的原始資本。剛開始,還算發展順利。小公司在老鄉的幫助下,慢慢走上了正常軌道。
這時候,司徒莎施施然出現。這個富婆,從出軌前夫那裡分來一半財產。或者,她求之不得呢。現在,拿著錢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想給誰就給誰。李莫白曾經感慨:“怎麼,她就不甩幾張過來?”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
實在搞不清楚,誰纏上誰。三個月後,李莫白開始了明顯的變化。每天有各種神秘電話,他偷偷走到一邊接聽。然後,半夜三更都會開車出去。說是應酬,到處都打烊了還能在哪裡談生意?我忍無可忍的跟蹤一回,
“你別問!”李莫白的態度,也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變化。先是不耐煩,再是大發脾氣。他也在矛盾,一個是溫柔的妻子、一個是放蕩的情人。
“有些事,不得已的。”李莫白說的委屈。求我,求我就該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