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通過網路認識,聊了一個月之後,他約我看電影吃飯,之後十天左右,我們幾乎每天都會見面,說實話我很喜歡很喜歡他,
之後就過年了,年前年後各兩天我們住在一起過,但是沒有發生什麼,
閨蜜說他應該是把我當生理伴侶,而不是真正的交往對象,是真的嗎?我不相信他是這種人,但是他的做法又讓我不得不這樣想,
蘇芩回復:
作為旁觀者,面對讀者朋友的種種問題,有時最難說出口的一句話是:“其實他沒有那麼喜歡你。”
也不是說完全不喜歡你,畢竟“喜歡”一個人的重要表現形式,
所以不必再多說其他了。一開始他就擺出身高、職業、父母等種種藉口,不過是在尋找一個擋箭牌,給你打預防針:“不要對我期望太多哦,婚姻我是給不了你的。”
如果一個男人從最初就只是打定主意要找個短期女友,那一定會採取速戰速決的方式。一旦發現得手困難、或是對方過於較真兒,會果斷放棄。沒有全然付出真心的男人,最怕被纏上。於是一個月都不再見面,已經能夠說明了一切。想想你自己,這一個月裡多麼想見到他,瘋狂的電話和短信他,卻沒換回一個回音。可見他不是真的那麼想你。
戀愛不是不可以主動。但主動也分對誰。不愛你的男人,主動,容易換來他的輕視。愛你的男人,則不會因為你的主動而看輕了你。女孩子,給一個男人發短信,他不回,就算了吧。再發也無意義。死纏爛打來的,不叫愛情,
多等無益。有些人,註定是等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