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08年初就領證了,前段時間剛剛在老家辦的酒,本來我們在外地打工,和婆婆不生活在一起,即使每年過年回家,我在他家只是小住幾天,
我們下飛機到他家,我婆婆見到兒子非常高興,我也能理解,畢竟都大半年沒見了,臉上樂開了花。接下來的2天,兒子到這個房間,她也來這個房間,兒子到那個房間,她跟到那個房間,我和老公一起逛街,她也得跟著,我們晚上睡覺,她每天晚上都過來給兒子蓋蓋被,其實被子是好的,那她也要過來,在蓋一下,才能放心。
到了結婚的日子了,對於結婚,我父母不滿意,不是別的,我父母和遠道而來,
結婚的當天晚上,我想,我們已經舉行完婚禮了,你今天不會再過來給兒子蓋被了吧,結果我真就錯了,晚上,她照樣過來給兒子蓋被,我心裡很生氣,但是由於剛結婚,礙於面子,畢竟她是老人,我沒說什麼。按照她的意思,我必須結婚5天后才能回娘家,我說不用了吧,那也太耽誤時間了,她說不行,否則方婆婆(迷信說法,意思是將來對婆婆不好)。既然她這麼說,我也就同意了,這幾天在他家過的,讓我度日如年,新婚都應該很高興的,
有天晚上,公公婆婆,老公和我四個人出去吃飯,吃好飯,回家,過馬路的時候,我婆婆用手挽著我老公的胳膊,一起過馬路,不管我了,我跟在他們後邊走,我公公自己走。白天的時候,我老公有時候玩電腦,他媽也湊過來,和兒子聊天,感覺好象是,結婚了,她認為我把她兒子給搶走了,所以她要時時刻刻的盯著才放心。
終於回娘家了,我才有了真正到家的感覺,真是很委屈,我和老公說,你和你媽說吧,讓她不要晚上到我們房間去蓋被了,太不尊重我了,而且你現在快30 歲了,不是3歲,你媽應該放手了,你結婚了,長大了。我老公在我家住了2天,回他家和他媽說以後不要蓋被了。過了幾天,我也該回婆家了,我媽早上起來蒸的包子,
坐了3個多小時的汽車,終於到婆婆家了,我和老公說,我媽早上起來特意為你包的包子,因為我媽心臟不好,所以平時不能做太多家務,我是很心疼的,但是我不也不會做包子,幫不上忙。我老公一看我拿的包子很高興,我婆婆連看都沒看就說,3個多小時了,這麼長時間,你那包子還能吃了嗎,肯定有味了,我老家是東北的,10月的天氣已經很涼了,只有10幾度。聽她說完,我頓時就生氣了,你平時怎麼說我都行,這是我媽早上特意起來做的,就算不好吃,你怎麼能這麼說呢,特別不會說話。
婆婆不高興了,給誰做的,也不行啊,時間太長了,都有味了。過年過節我都會給婆婆買禮物,這次回來,給她1000元錢。即使這樣,她眼中只有兒子,沒有我。經常和我說,我兒子多麼優秀,誰家誰家孩子都趕不上她兒子。
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樣和婆婆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