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是東北人,很漂亮,身材也很好。那事以後我們經常見面,沒多久她搬過來跟我住了。
從那次把她老闆教訓了離職以後,
後來我們在買一個包的事情上有了分歧。女友看上一個1萬2的皮包,回來找我要錢時,
我和她說1萬2的皮包太貴了,沒給她買。
前幾天她媽來了,這也是我決定分手的導火索。她媽非常的不滿意我,當我面說給她找了個有錢有權的軍官,叫她回去相親,總之叨叨說了一堆。
她不願意住我們租的房子,住了五星的酒店,帶她轉了4天,我花3萬多,換來句我為人小氣,讓我差點吐血。
到她媽走的那天,我們坐下來談了,她媽大致的意思就是她跟我其實很虧的,
照她這樣的條件,找比我更好的隨便找到,我要好好待她什麼的,問我們結婚我都有了什麼,我簡單說了下有套正在供的房,10月份到手。
可她媽說我還得再買一套,我那時以為我聽錯了,重複問了句什麼,
她媽說,她們家就一個女兒,每年要過來看看我們,另外一套買了是他們家人住的……最後我們不歡而散了。
昨晚她一副委屈小媳婦樣的坐在我旁邊,我玩遊戲一晚上沒理她,準備睡時,發現她眼淚已經掉下來了,
問怎麼了,她說我不該這樣對她媽說話,我問她那該怎麼說,她叫我想想她媽的要求,我說我不會買的,要買也先給我媽買。
她說那樣的話,她估計只能回去接受她家安排的相親。一晚上她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