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年輕女孩一樣長大的我被告知,總有一天,我會如何找到我的“靈魂伴侶”——這世上只為我而存在的那個獨一無二的人兒。
那是完全絕對的胡扯。
別曲解我的意思。我絕對相信靈魂伴侶一說。可我發現,僅僅因為我找到了某個與我心有靈犀的人,並不意味著那就是我一心要與之共度餘生的人。
在我們的一生中,我們會與不止一個人發生深切而強大的感情接觸。我們的天性就傾向於想要與某人發展愛情關係。我們告訴自己,“就是這個人了。”我們找到了“真命天子”,所以我們必須在一起。我見過許多那些與某人分享這些親密關係,接著便與他們發展關係,卻發現他們完全處不到一起去的人。或者他們僅僅是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需求而已。然而,就因為他們感到這就是他們的“靈魂伴侶”,他們停滯于這段關係的時間比應有的更長,並忍受著不必要的折磨。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吃回頭草,指望開花結果,指望彼此的關係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第一個讓我覺得有共同語言的人已經結婚了。所以我知道我們不可能發展戀愛關係。相反,我們倒是成了多年的至交,我從他身上還學到了不可思議的寶貴經驗,亦即我當時不明白,直到多年以後才知曉的與我人生息息相關的經驗。從那以後的幾年間,我又認識了三個我感覺與我“心有靈犀”的人。
靈魂伴侶的美好之處在於他們以不同的面目來到你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