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對司徒麗莎說明真相,可她一定不願相信這個事實。我悶悶走出辦公樓,抬頭看到的卻是滿天陰霾。司徒麗莎一定不會搬走,
司徒麗莎是我大學好友,畢業之後她先我找到這間廣告公司。當時她和男友在外租房,公司單位暫時就我一個人住著。司徒麗莎與陳俊傑買了房子,雖然是二手的但也認真裝修。所以,她乾脆申請與我同住。那好極了,一來分擔水電煤氣二來有個好友作伴。事實並非如此,誰都沒有料到會是這樣的。
前後大半年,陳俊傑都在朋友家裡借宿。可他總是想見司徒麗莎的,總想和她在安全的情況下談談情的。於是,他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我們這裡。小破房子,隔音設施很糟糕。哪怕咱們的房門都關著,隔著簡單的走廊還能聽得一清二楚。我還沒有男朋友,聽著特別難為情。司徒麗莎,倒毫不在乎。
這是其次,我總不能一天到晚窩在房間裡吧?我要上廁所、要去陽臺,更要煮飯看電視什麼的。那就不得不見到幾乎當這裡是自己家的陳俊傑,
司徒麗莎為了賺錢,不怕辛苦的申請加班。那屋裡就我和陳俊傑,你說這多麼不方便呢?上個星期,
好吧,就當他酒後糊塗。這幾天,他更是過分。
這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我欲哭無淚卻無從投訴。下次,再有下次我就錄音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