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求助問:
夏老師,你好,最近我快瘋了,上個月我跟我男朋友鬧分手之後,我發現我懷孕了。我把這事告訴他後,他不想跟我和好,
我很心塞,跟他交往3個多月,對我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把我當什麼了。現在懷了他孩子,他還不想要。最近幾天我才知道,原來他交了新女友!我去找那女的,他還把我給罵了一頓,說再也不會理我了,要跟我徹底斷絕關係,我真的放下所有尊嚴,求他別這樣對我,但他還是離開了我。我真的很不甘心,他現在1000塊錢就打發我,我感覺自己像乞丐一樣,很恨自己!我想讓他爸媽知道這事,給我一個交代!不知道是不是可行!
自從上次我找了他新女友後,他就再也沒接過我電話,也不肯出來見我,短信也不回,就像失蹤了一樣。後來,經過我打聽,他居然跟那女的去香港旅遊了,完全不管我死活!我現在應該怎麼辦?難道就這樣放棄我們的感情嗎?放棄我肚子裡的孩子嗎?
夏莫回復:
談戀愛這件事,就是為了讓你看清一個人的真面目,看清他是否適合跟你過一輩子。你應該感謝他的不娶之恩,婚前劈腿好過婚後出軌,如此渣男又有什麼值得你留念的。在你的來信中,因為你的不甘與痛苦,
談三個月就已敢讓自己懷孕,想憑藉腹中孩子嫁入豪門,從此牽制於他,顯然你的“算盤”打錯了,一個沒有事業心的男人,根本就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樣的未來,更別跟他談責任談結婚了。男人不愛你,即便你把孩子生下來,也鎖不住他的心,管不住他兩條腿。此時,你就應該清醒的意識到,這場戀愛裡,你們玩的就是一個你情我願的遊戲,只是你太入戲了,一時半會無法再走出來。
那麼,怎麼辦呢?
一,趁著剛懷孕,索要分手費。向他索要一筆分手費或者是孩子撫養費,至於是幾位數,你儘管張口,對於他家財產這只是皮毛而已。既然是要一個交代,那就好好和他算算這筆賬。孩子在,你的主動權就在。不願給,可以找他父母,甚至還可以向電視臺曝光。
二,拿著分手費後,和家裡人商量這個孩子怎麼辦。一般都會勸你拿掉孩子,畢竟你是未婚先孕。雖然孩子是一條生命,但你還未婚,為了自己的前途,為了將來能嫁一個好男人,目前只能自私的選擇失去孩子,
三,如果你想要保全孩子,也可以生下來。拿著那筆錢,將他撫養成人,只是你可能一生都將走得艱辛和不易。將來有機會,還可以讓孩子走上認親這條路,母憑子貴,耗盡自己青春,謀得一份可觀的家產,如果那時候他家還依舊如此風光。只是,這般冒險值得嗎?
女人對自己就應該狠心一點,就應該多愛自己一點。何不拿了錢,瀟灑的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何必為了一個不值得你愛的人,一個根本不愛你的男人,浪費自己的青春,浪費自己珍貴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