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幸生活是從老公李永傑開公司開始的。那是我和永傑結婚三年後的事了。永傑開了一個廣告公司,規模很小,公司開業三個月不見起色,
我和永傑屬於白手起家,最窮的時候公司帳戶只剩下了一千塊錢,而下面還有五六個員工等著發工資。就在公司即將倒閉的時候,我們拿下了第一個單子。之後公司又經歷了起起伏伏,現在有了30個人,也有了固定的客戶,一切步上正軌。
第一次和永傑有大的分歧是在談一筆單子時,永傑為了拿下單子,帶客戶去了夜總會玩,玩到半夜,給他們開了房,找了女人。這筆單子就成了。我不贊同這樣的方式,太違背的我的原則。因此和永傑大吵了一架。永傑把我趕出了他的公司,我只有回到了原單位上班。在我走後沒多久,他就招了一個小女孩,叫鄭玉倩,永傑專讓她陪客戶睡覺。
我怕永傑的做法會害了鄭玉倩的一生,專門去勸過鄭玉倩,但是這個女孩不領情。他不但對永傑言聽計從,還利用她年輕的身體幫永傑完成了多筆生意。鄭玉倩的作為讓我感到吃驚,我不知她是被永傑從哪裡找來的,只是感覺這女孩的作風特別像小姐。我真怕客戶和她苟合後出現問題,就極力勸告永傑,讓他辭掉這個風騷的女人。但永傑不但不聽我的勸告,沒多久還和我提出了離婚,我問他原因,
我不能相信這種狗血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永傑派鄭玉倩去和客戶睡,睡了這個睡那個,最後派她和自己睡,睡完了就不要我了。這都叫什麼事呢!簡直讓我崩潰到無語!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屈辱,只能含淚和永傑離婚。直到這一刻,我才發現,最近一段我真的是特別倒楣!
離婚後永傑變得很可憐。他和客戶睡過的女人在一起了,這樣就得罪了客戶,他不得不一一打電話過去道歉,卑微地被人罵。而這一切,是為了一個被很多人睡過的鄭玉倩。想到這件事,我簡直快要瘋了。雖已和永傑離婚,可發生這樣屈辱的事,讓我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可現在,我只能卑微地活著,尋覓與等待下一場婚姻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