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曾泰是大學同學,他優異的成績和健壯的體魄讓很多女同學心動。當時,他卻選擇了我。他說,我就是他心目中的白雪公主。
對於一個保守的女孩來說,戀愛自然是要結婚的。可是我們戀愛七年來,我無數次提出過這個要求,曾泰卻總是拒絕。當然,這些年他的藉口是不一樣的。開始他說是沒房沒車,要等事業穩定再結。後來車房都有了,他又說婚姻那張紙很重要嗎?重要的是在一起的感覺,在一起的快樂,人為什麼要活得那麼累?
可是我已經28歲了,女孩的一聲有幾個28歲,看著青春期漸漸失去,我連尾巴都摸不著了,卻連一個“老婆”的身份都沒混上。還乾乾淨淨地陪他睡了七年,連胎都墮了三次了,真不知他還想拖到什麼時候?!我這麼想的,也這麼說了,他卻覺得結婚太累,不想那麼早踏入圍城。我又把身邊已婚女友的幸福案例講給他聽,他說那是人家,現在咱們可比那些人自由多了!這分明就是強詞奪理。
想想曾泰這些年的行為,他是只想享受夫妻之實,卻並不想和我結婚領證。他這種貪圖享樂的行為,簡直把我的肺都要氣炸了。所以我們總少不了爭吵。吵來吵去就想到了分手。只是我對他的感情已經太深,分手對自己傷害太大,而且我真怕,分手之後會找不到更好的。再說了,我的青春已經搭在他的身上,現在離開,不是太可惜了嗎?
可是直到現在為止,曾泰都不提結婚的事。
事情至此,好像沒有了轉機。可我這些年的辛苦,總不能白費。我給曾泰買他喜歡的鞋子和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