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商量要結婚了,女友家人要十萬彩禮,還說十萬彩禮已經給你要的夠少了,別人家結婚都要二十多萬,女友家人說她們家這邊有個風俗,
先說說我吧,我不是獨子,有一哥,已結婚,我是農村的,家裡蓋的房子,二 十多歲,不固定工作,一個月收入也就四五千塊錢,有多的時候,也有少的時候,不固定,家裡房子裝修,傢俱,電器,全是我家掏錢買的,全都置辦齊了,錢花的差不多幾十萬了,手裡剩的也沒有多少了。
彩禮呢,我和女朋友覺的是,拿個兩三萬,意思意思就得,可是和女友家人談的時候,她家人變臉了,說,我養個女兒這麼大,從小到大花了我們多少錢啊?你幾萬塊錢就想領走,哪有這麼便宜,你去超市買東西,還花錢呢。我們這邊有習俗,我們這邊結婚前得給親戚朋友禮品和錢,那樣才有面子。
給你要十萬已經夠少了,夠給你面子了,我和她家人商量著,
我心裡就想著,啊,我拿錢,讓你們去買面子,結婚,本來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結婚,本來是高興的事情,現在搞得我心裡特別不痛快,我女友是站在我這一邊的,我女友說什麼,她家人也不聽,他家人說,我女兒怎麼樣,我不管,你就得拿錢來,你不拿錢,我們怎麼和親戚朋友交代什麼的。
我去了,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你們那邊怎麼樣,那是你們家裡的事情好不好,是你們嫁女兒,你們不該把這些事情處理好嗎?你們沒能力嫁女兒,在我身上拿錢辦事,有這樣的嗎?我那邊的親戚朋友就不花錢請客啊?
要十萬彩禮,我拿的出來,就娶,拿不出來,就不娶,合著,你們想讓女兒嫁給錢啊?你們想過我是你們未來女婿嗎?有這樣對待自己未來女婿的嗎?
你們要求的彩禮,在我現在能承受的範圍內也行是吧,但是真拿不出來,如果我去借錢給彩禮,你們是好,女兒嫁出去了,沒事了,可是借的錢,不是我和你們女兒一起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