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結婚時自己沒房子,和爸媽一起住。後來有了孩子,一家三代擠在一套3居室裡,爸媽一間屋,我妹一間屋,我和老婆孩子一間屋。
感覺不如自己住一套單元房方便和舒適,而且人太多,矛盾也容易滋生。
我媽比較敏感和強勢,我和我爸大事小事都得聽她的,她和我奶奶之間矛盾極深,所以禁止我奶奶登我家門,我爸也得照做,她是個不太容易相處的人。
眼看她和我老婆時不時有火花擦出,我就決定搬出去租房子,把她們倆分開。搬出去時父母很不高興,婆媳關係變得很不好,除了我隔三差五回家看看,老婆基本不回我爸媽家了。
租了幾年房子後,可能是距離產生美吧,婆媳關係又稍有緩和,老媽借給了十幾萬元(從來沒有提過讓我還),我和老婆也東借西借加上幾年的積蓄,買了一套和我爸媽在同一社區的房子。
老婆對我媽提供資金贊助購房的事情比較感動,
現在好多年過去了,我和老婆一起到了另外一個城市工作,每天像狗一樣辛苦,攢了些錢,就在工作的城市買了一套3居室。
我兒子現在也已經10歲了,從1年級到3年級,都是跟著我爸媽,算是留守兒童,和爺爺奶奶關係特好。我在外地買了房後,就把兒子接到了我工作的城市讀4年級。
正好我爸我媽也剛剛退休,於是也來到我工作的城市和我們住在一起,順便照看我兒子。
兒子4年級這一年,我爸媽住在我家,老媽也放棄了在媳婦這裡當家做主的想法,媳婦也很孝順老人,偶有小小的不和諧事件,由我採用萬金油和雙面膠的功能都化解在萌芽之中。
今年兒子上5年級,發生了一件在我看來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讓我老婆有了意見,不願和我爸我媽住在一起了。這件事一會兒再說。
老婆說,當初住在父母家,婆媳無法相處了,她搬出去了。現在婆婆住在兒子家。婆媳無法相處了,該婆婆離開了吧。
她說等雙方分開一陣子,時間沖淡衝突,時間調整心情,矛盾就淡化了。我也對老媽說起,可老媽認為孫子需要爺爺奶奶照顧,堅持要住到孫子讀完初中,不願意離開。
老媽說:“我們退休了本來可以四處旅遊,是我們的心願。本來可以輕鬆在家看看電視休閒休閒,但為了給你們帶孩子,我們哪裡也不能旅遊,每天不能輕鬆,不都是為了照顧你們和照顧孫子。老婆說:“我每天都要把弄亂了的廚房費3倍的力氣收拾,每天費n倍的力氣也收拾不利索家裡。
自己的父母一年只看一次,你的父母每天在身邊,有個頭疼腦熱的我趕緊帶他們去醫院檢查,我把他們當自己的父母照顧”,的確我父母的衛生習慣很難改正,只要父母在家裡,家裡就會很髒很雜亂。
我也能看到老婆對我父母的照顧。也能看到父母對我們和對孫子的照顧。
可她們都只看到自己的付出,都希望得到感謝,誰也不想說謝謝。
老婆說:“如果能不和老人在一起,讓我們自己帶孩子,再苦再累也高興,現在哪還有舊社會那種幾世同堂的,年輕人都是要搬出去住的”。
老媽說:“如果你不讓我們住,你媳婦給臉色讓我們看,
就算週六上午早早出發,到家也天快黑了。見見面,第二天一早就要出發返回我工作的城市。往返高速費和油費1千元。
坐火車的話基本買不到臥鋪,而且沒有快車,只有一趟綠皮車直達,車程11小時。而且我的工作基本上沒有週六周日可休息,忙得像狗一樣,每月往返不太現實。
老婆說:“老人跟著兒子住,我又不是不同意,之前那一年不是挺好的嗎,但他們把自己的房子給女兒女婿住,跑過來跟兒子住,我就不高興,不高興就不願意和他們在一起。
所以現在不同意一起住了。”,這就說起來最近發生的一件在我看來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了。
兩年前我妹妹大學畢業,沒有回家,在大城市找了工作。愛上了一個比她大7歲,離過婚的男人。我和老婆給她介紹了很多年輕小夥子,但都被她以兩個不足見一面就槍斃了。
一個不足是年輕小夥子們沒有錢。另一個不足是年輕小夥子幼稚不成熟。這個這個離過婚的男人雖然也沒有多少錢,但工作了10多年了,經濟基礎比剛剛大學畢業打拼的年輕人肯定強,而且會哄女孩子,遇事經驗多,有成熟男人的氣質。
最近我爸媽在我妹那個城市買了一套房子,讓我妹從單身公寓搬進去住。老人交的全款,合同寫的是我妹的名字。她男友有兩套房子,但都有各種理由無法入住。
說沒房子結婚,要在我妹的房子結婚。就這麼簡單的一件小事,我根本就不認為會有什麼問題。但我老婆不平衡了,她說我們當初那麼困難,婚後租房子住了好多年,你媽媽才給了十幾萬,
我們東借西借,都借到部門領導那裡去了才湊夠一套房子。到了你妹妹這裡,還沒結婚就送一套房子。
本來想讓你爸媽一直跟咱們一輩子,讓你妹妹在需要陪床什麼的時候照顧一下老人就行了,現在既然他們給你妹妹房子不給你房子,那就不能一直跟兒子住。
你爸媽一直住在這裡,我爸媽需要來的時候住哪裡。你的老人需要跟著你,我的老人還需要跟著我呢。按老理兒老人都跟兒子,所以我讓老人跟著咱。
但你們按新理兒子女兒一樣對待,那我爸媽也不能只住我哥那裡,也得住我這裡。(我老婆有哥哥)。
我是對父母的行為沒有任何意見的。因為父母的財產都由父母自由支配,子女不能干涉,哪怕我爸媽連我妹都不給,全部送給朋友,或者捐給慈善組織,我也不願干涉。
況且買套房子給了我妹又不是給外人。我的經濟條件比我妹強很多,父母有3套房子,就算全給我妹,我自己也有房子住的。
但我老婆不這麼想,她覺得不公平,她要求把合同上的名字改成我爸媽,房子等他們老了以後再分配,不能現在就分配給女兒一套。
和老媽溝通一下吧,老媽更生氣:“人家xxx的孩子每月都給家裡交錢,我沒要過你們一分錢,我自己的錢和房子你們沒資格管,我把自己的房子給女兒不需要向媳婦請示”,然後舉出許多特孝順的孩子的例子。老婆那邊呢,舉出許多家裡贊助房子、車子的例子。
就這麼小的小P事兒。現在鬧得我鬱悶到了極點。寫上面那些字的時候,老婆在網上查了仲介,在找房子,然後就出去了。後來我接到她朋友的短信,讓我到她家去接媳婦。
出去一看,已經是晚上10點了,今天白天下的雪還沒有化,車不見了。原來老婆哭著拿上背包開車到處找房子,可是太晚了找不到,只好到朋友家去了。
先去承認錯誤哄回老婆來吧。兒子需要她,我也需要她。回來後怎麼辦?父母堅持不走,老婆堅持要求他們走,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我該怎麼辦?
要在我妹的房子結婚。就這麼簡單的一件小事,我根本就不認為會有什麼問題。但我老婆不平衡了,她說我們當初那麼困難,婚後租房子住了好多年,你媽媽才給了十幾萬,我們東借西借,都借到部門領導那裡去了才湊夠一套房子。到了你妹妹這裡,還沒結婚就送一套房子。
本來想讓你爸媽一直跟咱們一輩子,讓你妹妹在需要陪床什麼的時候照顧一下老人就行了,現在既然他們給你妹妹房子不給你房子,那就不能一直跟兒子住。
你爸媽一直住在這裡,我爸媽需要來的時候住哪裡。你的老人需要跟著你,我的老人還需要跟著我呢。按老理兒老人都跟兒子,所以我讓老人跟著咱。
但你們按新理兒子女兒一樣對待,那我爸媽也不能只住我哥那裡,也得住我這裡。(我老婆有哥哥)。
我是對父母的行為沒有任何意見的。因為父母的財產都由父母自由支配,子女不能干涉,哪怕我爸媽連我妹都不給,全部送給朋友,或者捐給慈善組織,我也不願干涉。
況且買套房子給了我妹又不是給外人。我的經濟條件比我妹強很多,父母有3套房子,就算全給我妹,我自己也有房子住的。
但我老婆不這麼想,她覺得不公平,她要求把合同上的名字改成我爸媽,房子等他們老了以後再分配,不能現在就分配給女兒一套。
和老媽溝通一下吧,老媽更生氣:“人家xxx的孩子每月都給家裡交錢,我沒要過你們一分錢,我自己的錢和房子你們沒資格管,我把自己的房子給女兒不需要向媳婦請示”,然後舉出許多特孝順的孩子的例子。老婆那邊呢,舉出許多家裡贊助房子、車子的例子。
就這麼小的小P事兒。現在鬧得我鬱悶到了極點。寫上面那些字的時候,老婆在網上查了仲介,在找房子,然後就出去了。後來我接到她朋友的短信,讓我到她家去接媳婦。
出去一看,已經是晚上10點了,今天白天下的雪還沒有化,車不見了。原來老婆哭著拿上背包開車到處找房子,可是太晚了找不到,只好到朋友家去了。
先去承認錯誤哄回老婆來吧。兒子需要她,我也需要她。回來後怎麼辦?父母堅持不走,老婆堅持要求他們走,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