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走到一起不容易,想當初,他愛我愛得要死,如果不是擁有他的愛,這一路我可能沒有勇氣走下來。
我和老公認識的時候,
我和我老公當時是屬於一見鍾情,他說他遇上我,才發現愛一個人是多麼的幸福。
我們能走到一起,也是突破了來自於他的前妻子、他的兒子、三方的家長、三方的同事同學朋友鄰居們的多面夾擊才走到一起的。可是這一路走下來,我們對彼此的愛並沒有淡化,而是更濃了。
也許大家又要拿那一套“小三”理論來說我了吧?算了吧,我不是沒有素質的女人,也受過高等教育,那一套理論我自己都會背了。
沒錯,我是理論上的小三,可是誰又能說已婚的人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力?即使我不出現,他們兩個硬扯在一起的人就一定能走完一生嗎?
每個人都在尋尋覓覓尋找自己的真愛,尋找真愛的權力人人是平等的,對於沒有愛情的兩個人來說,婚姻不過是囚禁他們的牢籠,
那麼,他們還應該固守著他們所謂的婚姻嗎?與其都是會分開的,我的出現只不過早了幾天而已。破壞夫妻感情的人叫第三者,如果這對夫妻之間根本沒有感情可言,那又叫什麼?
可是已婚的婦女們就是喜歡抓緊那些已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哪怕男人的心已經不在了,身體也不在了,她還是不同意離婚。
老公心軟,畢竟在一起好多年了,所以也不太忍心逼她。那時我也心灰意冷了,我不過是談了一場戀愛,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這麼辛苦啊?
我也不想當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狐狸精”,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發現我懷孕了。沒有哪個女人不想為自己心愛的男人生個孩子,可是我不能,於是做了流產,我老公把我攬在懷裡,發誓說一定會娶我,給我也給他自己一次重生的機會。
就這樣,他費了不少功夫終於離了婚,很快我們就結婚了。那天我對他說,一切都將不一樣,這將會是嶄新的開始。
有人說,走過了一次婚姻的男人,他很可能更加淡於婚戀;如果他是喪妻,那麼新入的女子將永遠和一個完美的死人作鬥爭;
如果他還有個孩子,那就意味著,你們的感情從一開始就有了一個第三者——男人最多能做到的是客觀,
他的兒子(明年上小學)在家的時候,我們不能表現得太親密;他的兒子不睡熟時,我們非但不能做,連一起上床躺著也不行;
他很想再要個女兒,可是他說兒子現在還小,他和孩子的媽媽又剛剛離了婚,怕兒子心理上一時接受不了,
於是我答應他三年內不計畫再要孩子,也就因為這個我又為他流產了兩次;他原來說他的前妻做的時候很程式化、沒有激情,於是我儘量換著各種方式讓他開心,最後弄得自己都有些婦科炎症了……
但是這些我都能理解,真的,我不是不講理的女人,我愛他,就會接受他的一切。我對他的兒子很好,一開始我就極盡所能的討好他的兒子,
我儘量改善和他父母的關係,他們從開始覺得丟人不接受我,現在也已經接受我了。按說我做的已經夠好了吧?
可是他竟然越來越不願意碰我,從每天都有到後來的一個星期一次,再發展到現在半個月也沒有一次。
他總說累啊辛苦啊,可是原來應付兩個女人時,怎麼不辛苦呢?那麼我們之間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呢?老公,衝破世俗觀念的我們究竟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