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我跟老公確認戀愛關係起,我就暗暗發誓要把以後的婆婆當成是自己的親生媽媽一樣來看待,而婚後的我確實也做到了。
如果我出去買化妝品,我必定會幫婆婆帶一套,可是婆婆說她現在這個年齡不用這些東西,要我直接給錢就好,這個我也能接受。
後面我想了一個辦法,要送婆婆禮物的時候叫她一起去,這樣在逛街的時候還能增加婆媳感情不是嗎?
可是婆婆總是不去,好不容易在她生日那天答應去了,卻是自己走自己的,根本就不挨著我,還沒逛半個小時就要回家。
所以後面我就徹底打消了這樣的念頭,直接給她錢就得了。
我最受不了婆婆的就是,她從來就不把我當自己家人,就是那種媳婦就是媳婦,而且如果是我做的事她是不會幫我的。
我生了小孩婆婆也不幫我帶,如果我有什麼事需要出去一下,讓婆婆帶還得給她錢才可以,現在我又懷孕了,她一樣不會體諒大著肚子的媳婦還要帶一個小孩。
還有一點就是很偏心,我老公還有一個弟弟,也就是我的小叔子,他還沒有結婚。
每次吃飯婆婆都要去叫他,而且還要我盛好飯給他吃,我感覺自己就是他們家的保姆一樣。
我現在算是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