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為什麼要放鞭炮
鞭炮起源於古代的爆竹。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時寫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稱之為“紙炮”、“響炮”。如果把許多單個的爆竹聯結成串,則叫作“鞭炮”、“響鞭”、“鞭”。鞭炮的起源很早,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鞭炮與桃符、春聯一樣,最早是用來驅除邪魔鬼怪的。到了南北朝時期,人們過年時候燃放爆竹就已經形成了習俗。《荊楚歲時記》中就記載了這個習俗:“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魈惡鬼。”這也是後來人們在春節燃放鞭炮的由來。由此可見,“爆竹”一詞的本意是焚竹而爆。
火藥發明之後,人們不再燃燒竹子了,而是將硝石、硫磺、木炭等填充在竹筒裡燃燒,產生“爆仗”。不過,這時人們仍然一直沿用“爆竹”的叫法,直到今天。
人們在春節燃放鞭炮是出於迷信,認為鞭炮能驅邪、避瘟,保佑家人平安吉祥。有關放鞭炮還有著一個有趣的傳說。過年時需要放鞭炮的原因,恐怕很多人都會想到一個叫“年”的怪物。
相傳在遠古時代,有一種兇猛的怪獸叫“年”,一年四季都在深海裡,但逢新舊歲之交,便出來糟踏壯稼,傷害人畜,百姓叫苦連天。有一次它又跑到村莊裡為非作歹,被一家門口晾的大紅衣服嚇跑了。到了另一處,又被燈光嚇得抱頭鼠竄。
於是人們掌握了“年”怕聲音、怕紅色、怕火光的弱點。
放鞭炮是源於驅除鬼怪的行為的,但是今天人們過年放鞭炮是為了喜慶,因為鬼怪被趕跑了,晦氣也被趕跑了。
放鞭炮注意事項
買鞭炮的時候一定要到指定的專賣店(攤),因為鞭炮的品質最關鍵。市民一定要通過正規管道,購買合法廠家生產的產品。合法廠家生產的煙花竹上都印有廠名、商標、燃放說明等,不要購買私人銷售的偽劣品種。另外,不要購買被列為禁止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不要做出在手中燃放鞭炮、把鞭炮拋出導致爆竹橫飛,從而引起火災或者炸傷人群的危險舉動。
在買回鞭炮後,一定要安全存在安全的地點,不要靠近火源、電源、熱源,以防自行燃燒、爆炸。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地方,防止藥物返潮。更不能放在孩子能夠到的地方,防止被兒童玩耍或受到猛烈地撞擊而發生意外。
切忌酒後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
嬰兒容易受驚,不要帶嬰兒到爆炸聲劇烈的地方,抱緊寶寶,讓寶寶和自己的皮膚接觸,則不容易受驚。寶寶受驚後可以吃牡蠣肉、龍眼、黃魚等食物安神,也可以到中藥店購買蝗蟲進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