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同學,讀書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了,但是我爸媽極力反對我倆。為此畢業之後堅持要我們分開工作。
但是我和男友的感情非常的好,
在這期間我和男友一直都有聯繫,我們也想慢慢做通父母的工作,讓他們同意我們在一起。
准婆婆知道這件事之後,馬上就逼我男友找女朋友,婆婆是這樣的意思:她讓男友同時處著,如果我這邊實在是得不到家長的同意,那不是還有一個替補嘛。
而且當時男友身邊就有一個女孩子非常喜歡他,男友也沒辦法,只好先用這個緩兵之計了同意跟這個女孩先交往。
過了半年,我實在是忍受不了相思之苦,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的回到男友身邊。
男友知道我要回來時,馬上就和那個女孩做了了斷,可是我還是從他弟弟嘴裡知道了這件事,我真的很傷心。
婆婆又馬上站出來把責任全攬到自己身上,還說他們之間沒有發生什麼關係,最後我還是選擇原諒了男友。
可是現在婆婆又讓他弟弟同時交兩個女朋友,我不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
說實話我真心不喜歡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