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前妻因意外懷孕而閃婚10年(夫妻相處時間累積不超過一年),育有一雙兒女,在我們婚後的第10個年頭,雖然前妻很痛苦,我的父母親朋也極力反對,但在我的堅持下,還是離了,各自撫養一個小孩,次年我與小我一輪的現任妻子再婚,前妻也找到了男友,我與現任妻子感情很好,夫妻生活也很和諧,她待我的父母和孩子不錯,我對她的父母家人也很好,隨著我跟妻子的愛情結晶如約而至——小女兒的出生,我們購房買車,善良的父母也慢慢將妻子當成女兒來看待,一切都接近完美,這幾年,我跟妻子各自經營一份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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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說的都是客觀事實,你與二婚妻子一直感情良好,各方面都和諧,純粹因為你生意失敗,妻子和岳父母便果斷要你們家庭破裂,那麼這樣的婚姻這樣的妻子不要也罷,離婚不見得是損失。人的一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風和日麗會有,狂風暴雨也少不了,
收拾心情,失敗乃成功之母,振作起來再為自己的人生打拼,這當下的結果雖然不太好,但是只要活著人生便沒定論。想想自己這當下的痛苦,當初你何嘗不是如此傷害你前妻,如若你前妻能承受並振作起來,相信你也能。人生種種經歷都有其緣由在,如果能借著經歷過的種種,悟到為人處世的道理、從此當一個有責任感、情義出發的男人,也許將來的日子生活還有善待。
秋心,國家註冊心理諮詢師、婚姻家庭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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